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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一定要別人來當你的鏡子?
熱度 4|
好久沒發洩了
本來就不喜歡把諸多負面情緒發洩給人
但是這2、3個月真的把人逼瘋了
一樣不想感受負面情緒請馬上離開
首先我很少去碰那些法律規定有的沒的
但是第一次不是覺得心寒而是覺得這東西根本沒用
剛好我所需要的噪音管理條例以下部分
"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內,自中午十二時起至下午二時止及自晚上十時起至翌日上午七時止,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使用動力機械(以手持工具、機械等方式,從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及打磨等)從事住宅、公寓大樓等裝修工程。(二)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使用。營業用卡拉OK,係指營業項目屬經濟部公告營業項目代碼之「視聽歌唱業」"登記之營業場所。"
http://plan.chepb.gov.tw/noise/Law.aspx 此篇
看起來很保護人對不對?
超保護個人權利的對不對?
給你一句話 "這段法規只適用在工廠"
很厲害對不對?
主旨明明寫 修正「彰化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
為什麼跟你說適用工廠? 那時本來想檢舉的
打過去問環保局 跟我說 因為住家施工都斷斷續續無法處理,自己跟鄰居協調
帥氣吧? 那我還要這項法規還有付錢讓你們這些公務員做事幹嘛??
協調能處理任何事 就不會有警察 也不會有制度 更不會有.....不說了
說真的我真得蠻氣氣到爆走
第一次隔壁鄰居 晚上8、9點就在那邊用砂輪機磨東西
我就開門問 "這麼晚為什麼還要做這個?"
一個在那邊說"沒關係啦" 一個跟我說"很快就好了"
我表示:很好 覺得沒關係
當下就埋下這顆地雷,1天2天好 我給你們一些空間
3天4天.......
之後我爆發學隔壁施工敲牆,一股想把牆砸破的氣勢拿鐵鎚敲了10幾下
對 我的作法是不對的
但是我不覺得我有錯,因為我是在保護我的權利
為何我累得下班還要聽電鑽在那咚咚咚?
TMD為何不叫你子女一起來聽這交響樂還知道把他們送去親戚家住一陣子???????
當人是傻蛋?
然後經過這次.變成不是晚上
而是早上7、8點在那邊敲敲打打
很好笑,對啊 按照規定時間,但是真有這麼趕? 早上做不到2~3小時就結束
是不能9點後做? 搞不懂 一定要達到擾人的效果才覺得爽?
只會說廠商沒空只有某些時段能來做,真的很好笑
不規劃只趕著想在過年前完成 誰理你?
沒時間自己去找時間啊 難道還要身為鄰居的我幫你們擬定一份施工行程時間安排資料?
真的要照規定來 我TMD每天早上7點 開超大聲電視 聲音大到方圓10公尺都聽得到 開到晚上10點
我也沒錯不是? 我按照規定來的嘛
老實說現在很多事情我都可以看看就過了
笑笑就過了
只要不會干擾到我 我基本上不會說甚麼 也不會生氣
反正人就是那樣
但是一定要逼人像做鏡子一樣來反射你的行為
我真的覺得....唉
真的很想保護自己的耳朵
真的想不透不規劃不跟鄰居溝通自己覺得沒關係來做工程施工
跟買卡拉OK自己爽卻不把房子改造有強力隔音設備的人
是不是要等到生死關頭才知道自己做的事是如何傷害別人身體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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