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法律常識)要幹架.鬧事前....看看吧?? [列印本頁]

作者: ~喵~    時間: 05-7-8 13:14
標題: (法律常識)要幹架.鬧事前....看看吧??
如題........

如果你想打架/鬧事前......

看看吧??或想想其他的方法(絕非說教)

只是希望你可以看看........換個想法:為難:

如果你想打人的話請參考---傷害罪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之罰金
犯前項之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想扁人的人看看吧@@?

聚眾鬥毆罪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想找人"圍爐"的人看看吧?

恩.......看看吧@@?

如果不喜歡不妨請版主刪掉吧@@??
作者: ~鐵擊新之女~    時間: 05-7-8 14:36
標題: 回覆: (法律常識)要幹架.鬧事前....看看吧??
這...其實我覺得打架是需要衝動的我想因該沒有人不知道打架是錯的吧?!但是還是有人打架所以阿講這些法律給打架的人聽根本沒用(不是支持打架喔!!只是由感而發)
作者: dxfish    時間: 05-7-9 00:17
標題: 回覆: (法律常識)要幹架.鬧事前....看看吧??
沒有錯.....守法是很重要...但是...有些人(畜?)講不聽....

不打不會怕...法律對他門來說太大材小用了...拳頭才是王道...當然...我不是鼓勵打架...

可能我看過個人(畜?)太多了吧...
作者: ㄚ霖    時間: 05-7-9 01:28
標題: 回覆: (法律常識)要幹架.鬧事前....看看吧??
還是古老的名言最好...

法律只保護有錢人,法律只給懂法律得用。

所以我們這些莽夫...互毆不會互告對方= =
畢竟雙方都不知道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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