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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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遇紅燈時救護車要過可是有照相機~此時您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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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幻雪
時間:
03-7-6 20:28
標題:
【轉貼】遇紅燈時救護車要過可是有照相機~此時您會怎麼辦??
遇紅燈時救護車要過可是有照相機~此時您會怎麼辦??
當然一定要讓,而且不只是救護車,消防車也是要讓!
但 是遇到路口有照相機的,建議你:
車子「打亮故障燈」,「緩慢」通過停止線,同時並「往左或往右靠」讓車輛斜停,讓救護車有足夠空間通過,「千萬不要」直接穿越橫向馬路。
記下消防車或救護車的編號及車牌,例如:八德91、松山16等。
緩慢的壓過照相機的感應線,有時不一定會照相,而且說不定救護車會擋住後車牌。
車子斜停,若救護車或消防車通過時也被照相,就可以證明你不是闖紅燈,但若是你直接穿越橫向馬路,那就真的是闖紅燈了。
記下救護車編號及車牌,可以到該消防隊影印那次勤務的「工作紀錄簿」當作證明,去裁決所申訴。
消防隊的地址可以查網站或問一一九。
另外提醒你,一定要讓消防車或救護車,因為現在車上都配有攝影機,專門拍攝不讓救護車或消防車的車輛並事後舉發,罰多少錢我不知道,但要是因為這樣造成消防勤務延誤導致重大傷亡,還要追究刑責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
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者。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者。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者。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者。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者。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者。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
行者。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者。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或兩線均為幹線道或
支線道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者。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者。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
,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
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者。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者。
十三、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者。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者。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
線指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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