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法律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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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上之彈
時間:
05-9-29 22:47
標題:
法律的效用
香 港:除非法律禁止,一切准許。
新加坡:除非法律准許,一切禁止。
台 灣:包括法律禁止,一切准許。
中國大陸:包括法律准許,一切禁止。
作者:
呆呆看天空
時間:
05-9-29 23:32
標題:
回覆: 法律的效用
這個......
諷刺的意味很大喔......
不過也都是實話拉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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