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中國內戰】徐蚌會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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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ewSonic
時間:
06-2-24 15:50
標題:
【中國內戰】徐蚌會戰【四】
經驗教訓
「兵敗如山倒」,這雖是事實,但不是真理,戰爭永為精神所主宰,具有高度革命精神;乃愈挫愈堅,再接再勵,唯有喪失革命精神之軍隊,才是「兵敗如山倒」;「失敗為成功之母」,這也不是定律,而具有其條件,最基本之條件,必須確知為何而敗,據此臥薪當膽,明恥教戰,奮發圖強。徐蚌會戰之失敗,追根究底,無可諱言,乃多敗於戰爭指導,戰略指導、及大軍統帥等方面,除在以上各節內已提要勾玄插述外,茲再總結經驗教訓於後。
大軍統帥之節度
大軍統帥之節度,乃在上不操切,下不越權,最高階層乃在照顧戰爭全局,勿使各戰場各自為戰,及照顧陸、海、空三軍,勿使三軍各自為戰,至干涉戰場內兵團以下之行動,則欠之操切;例如在本會戰中於十一月十日上午由徐州剿總轉達國防部下達第七兵團之空投命令「碾莊至曹八集間之交通已被共截斷,通過不老河之共,刻已迫近碾莊;該兵團應即以碾莊為核心,行內線作戰待援與共決戰」;上級對下級作此情報通報則可,但為下級代作此決心處置乃絕對不可,按當時之實際狀況,碾莊至曹八集間之共軍,僅為共軍之先頭部隊數千人,其兵力(主力)均正陷於不老河及運河之前後,左主分離狀態中,第七兵團計有四個軍,並已完全渡過運河及於碾莊附近集結完畢,此際正是各個擊破共軍千載難逢之好機,應立部採取絕對攻勢行動,各個(乘共半渡)擊破共軍;絕對不應於稍遇情況之時,即令第七兵團於碾莊固守待援,此不僅使第七兵團遺恨「一朝失足成為千古恨」,徐蚌會戰也因此「一著不慎,全盤皆輸」。又例如十一月十五日夜,國防部根據未經查證之莫須有情報,即一再催令徐州剿總下達追擊命令,於翌日晨之實際共情乃予證明,共軍不僅未潰退,而恰對碾莊第七兵團發動總政。戰場情況,瞬間千變萭化,絕非遠在後方之最高階層所能隨時察知,戰機稍縱即逝,亦絕非遠在後方之最高階層所能及時握機,故一般而來,在最高階層之全般戰略統一下,戰場亮級指揮官,應有決定「打」與「走」之全權。至於下不越權,最為重要者乃為不得破壞上級之全般戰略構想,在上級全般戰略統一下,而行獨立自主作戰。
戰略要點與戰場焦點
戰略要點,於戰場概定以後,始能評估其價埴,嚴格說來,在戰場未能概定之前,沒有戰略要點,再嚴格說來,遼南會戰之藩陽,平津會戰之北平,徐蚌會戰之徐州,均已不成為戰略要點,至少已失去戰略要點之價值。但戰場有「焦點」,此須銳眼如能識破,若棋逢敵手時,則敵我雙方所見概同,於戰場概定之時,就決定於此戰場「焦點」地區,殲滅敵人,或攻略該地匝,使敵人陷入被殲滅之絕境。東北戰場遼南會戰,其戰場焦點乃為錦州、葫蘆島地區,會戰一開始林彪共軍即徹底集中兵力,強攻錦州,而我東北剿共總部恰背道而馳,以主力確保瀋陽;平津會戰之戰場焦點乃為平津、塘沽地區,林共十二個縱隊分路入關,但以七個縱隊及兩個砲兵縱隊沿北寧路直下天津、塘沽,並先強攻天津、塘沽,但我華北剿共總部恰又背道而馳,將天津之兵力向北平行徹底集中;徐蚌會戰之戰場焦點乃為東海、連雲港地區,共軍作戰構想,陳毅共軍主力於新安鎮附近突破(截斷)隴海路後,立即以五個縱隊以上兵力強攻連雲港,而我徐州剿總恰根本放棄東海、連雲港,將原在東海、連雲港之第四十四軍向徐州一點集中(國防部原亦計劃將該軍由海上撤退,放棄東海、連雲港)。以上三地區,不僅為遼南,平津、徐蚌會戰之戰場焦點,復最有利於我陸海空三軍聯合作戰,以我之長擊共之短,以我三軍統合戰力,彌補陸軍戰力之不足;就徐蚌會戰而言,不是「守徐」、「守准」之問題,如南依淮河,東托連雲港,乃進可攻,退可守,或南守東攻,或東守南攻,戰場一切主動均操之在我,我於連雲港附近地區形成陸、海、空軍強大之攻勢基地,共軍再發詐、猖狂,亦不敢將其兵力投入津浦路以東,隴海路以南地區,所謂鞏固京畿,乃不保而自保。
面臨「仁」與「忍」之邊緣應如何決心
戰爭之本質是仁愛,仁愛於天下;但戰爭之手段是殘忍,殘忍至失去本性;故當面臨「仁」與「忍」之邊緣,若非大智大仁大勇者,則斷難立即下定最正確之決心。革命乃一切均是為了民眾,革命之動機在救人,革命之本務在行仁,軍隊愛民如子,這不僅是本份,也是天職;但徐蚌會戰乃為睹國家民族存亡之總決戰,大敵當前以軍機為第一,於渡河時不能以宋襄之仁,讓兩萬餘難民先渡,而貽誤戎機,此宋襄之仁不僅使第六十三軍數萬生靈於窯灣全軍覆歿,及該兵團四個軍之十萬以上生靈於碾莊全軍覆沒,且因此一戰決定徐蚌會戰之失敢,決定國家民族之存亡。又視卒如嬰兒,愛兵如子,及不使部屬蒙受不必要之疲勞等,此亦為為人長官者之本份和天職,但於生死關頭,存亡決於俄傾之際,又須忍睹部屬血肉橫飛,忍令部屬從事常人所不能忍受之疲勞和痛苦,而毫不動心。第七兵團於大敵當前之撤軍,十日上午仍於碾莊休息,視如無情況,第二、第十三、第十六兵團由徐州轉進,十二月一日於陳官莊、青龍集附近休息一夜,均因宋襄之仁而遭全軍覆歿;第十六兵團十二月六日向西突圍,原本全軍突圍成功,但為顧慮部隊疲勞,半途行休息而陷於睡眠狀態,失去一切戰備,被共少數幾個追兵於夜暗趕到,一衝即散或被俘。以阿六日戰爭,以色列之戰勝乃非偶然,以色列軍隊經六晝夜不眠不休之連續作戰,此種疲勞乃為埃及軍隊所不能忍受,祗有自認戰敗。又於作戰時乃避免不了傷亡,遺棄傷患,不僅為最不仁道,且亦極影響軍心士氣,故每當生死存亡勝敗決於俄傾,應採至當行動之際,常因傷患無法攜行而無法下定決心,而遭全軍覆役,最後同歸於盡。天下絕無僥倖之勝利,戰爭避免不了犧牲,作戰先要準備犧牲,面臨「仁」與「忍」之邊緣,必須以大智大仁大勇而立下大決心,軍事之勝敗,常在此一念之間。
內線作戰與外線作戰
內線作戰乃為絕對攻勢而非為守勢,以與我最為有利之中央位置為準備陣,其始如處女,如貓捕鼠、如箭在弦;終如脫兔,於利害變換線上各個擊破敵人,此利害變換線,非為固定不變,乃依當時之地形、敵情、及我軍實際狀況而定;就原則說來,超出此線與敵人決戰,在攻勢方面乃如手臂伸出太長,將有被敵人各個擊破之虞,於此線之內與敵人決戰,則敵人已完成合擊之勢,也就無法實施內線作戰,更無法各個突破敵人;再嚴格說來,所謂乘敵分離(敵人未完成合擊),乃指我攻勢之決戰,而已獲得決定性勝利時,敵人仍陷於分離狀態,故決定此利害變換線之範圍或遠近,必先考慮決戰和持久之密切關係,因守勢方面所能支持之時間,直接影響決戰方面所需要之時間,亦即在決戰方面尚未獲致決定性勝利之前,將因守勢方面之不利,而前功盡棄或慘遭敗北。徐蚌會戰我最後決定「案」之作戰方針為「國軍以固守徐州,保衛南京門戶之目的,集中兵力於徐州附近,依內線作戰,機動守勢之指導,對進犯之共,適時各個擊破之」,此乃「目的」與「手段」根本矛盾,既然「固守」就無法實施內線作戰」,於徐州一點採靜態之消極防禦,待共軍已完成「分進台擊]之勢(亦即共軍對徐州已完成圍困之勢),不僅根本不能實施內線作戰,且無法各個擊破敵人。又十一月十日上午徐州剿總轉達國防部下達第七兵團之空投命令「該兵團即以碾莊為核心,行內線作戰,待援與共決戰」,既然令其固守待援,又如何使其行內線作戰,至於「待援與共決戰」,增援解圍之部隊,其在本實上乃屬外線作戰,而又非為內線作戰。「內線作戰」與「四週防禦」不可混為一談,內線作戰乃為絕對攻勢,四週防禦乃為消極防禦,於四週防禦時在防禦圈內,適時將兵力火力行機動集中於某一方面,摧毀敵人之攻勢,此僅為防禦作戰指導之一種手段,絕非內線作戰,否則乃將戰略降低至戰鬥地位。若將四週防禦視為內線作戰,乃大錯而特錯。外線作戰,乃為強者之戰,除非真正獲得奇襲(奇襲乃出敵不意,不意就是無備,敵人無備,其優勢即非為真正優勢),否則必須兵力優勢,始如脫免,迅速完成分進合擊,終如處女,將敵人徹底包圍後,再行突破區分擊滅。徐蚌會戰第二階段作戰,此際第七兵團已被殲,且津浦部已遭共軍突破及截斷,陳、劉兩共已成會合之勢,我軍兵力已居相對劣勢,且陷於南、北分離狀態,此際我以第六、第十二兵團沿津浦路由南向北,及以第二、第十三兵團於徐州附近沿津浦線由北向南,實施外線作戰,南北夾擊共軍,此不僅違反外線作戰原則,亦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事,終使第十二兵團於雙堆集又遭共軍各個擊破,當時之三大主力至此已喪其二。
運動中遭受擊須以遭遇戰臨之
共軍之軍事教條「揀運動中之敵人打」,毛共說:「運動中之敵人好打,因運動中之敵人無準備;敵人無準備,其優勢部非真正之優勢」,於運動中遭遇敵人之伏擊或不意之攻擊,屬於不預期遭遇戰,否則均屬預期遭遇戰;第七兵團於敵前(陳共主力)行側敵運動,第十二兵團於敵前(劉共主力)行側敵運助,且共情亦均十分明朗化,均應以預期遭遇戰以臨戰;不應視共情於無睹,或掩耳盜鈴,第二、第十三、第十六兵團由徐州向南轉進,前有劉共之截兵,後有陳共之追兵,更應以預期遭遇戰以臨戰,不能視為撤出徐州已太平無事,因共軍作戰目標非為奪取徐州,或將我軍逐出徐州,乃為徹底殲滅我軍;另在共軍圍點打援,或阻援打點之情形下,增援部隊乃必須以預期遭遇戰以臨戰。無論是不預期遭遇戰或為預期遭遇戰,一經與敵遭遇,除「立即採取攻擊,再無其他任何選擇之餘地」,並須分秒必爭,以爭取先之先(先制),如先之先已喪失(不預期遭遇),必須努力爭取後之先;此方為不變之原則;作戰可不為原則所拘泥,但不能拋棄原則;無論預期遭遇戰或不預期遭遇戰;一經與敵遭遇,即採就地防禦或固守待援;最後必歸全軍覆滅,亦即違反原則必亡。徐蚌會戰第七兵團於初見共情尚未與共正式接戰,即令該兵團於碾莊固守待援,第十二兵團於南平集甫經與共遭遇,即令其行側敵折向東進,繼則於雙堆集採就地防禦,第二、第十三、第十六兵團於陳官莊與共追兵及截遭遇,於此遲延達三日之久,徐州剿總迭電催其立即採取攻擊,但覆電則謂「大軍作戰,貴在態勢,刻正調整部署,再行大舉攻擊」,遭遇戰乃分秒必爭,一經與敵遭遇,如仍須等待擺好態勢再行攻擊,乃必敗無疑,以上均為違反遭遇戰原則,最後均遭全軍覆歿。不僅徐蚌會戰是如此,在整個戡亂戰爭中,我各戰場之軍隊,是凡於運動中一經與共遭遇或遭共攻擊,均照例是採就地防禦、或令其固守待援,但從無一次因就地防禦或固守待援而戰勝,最後均歸全軍覆沒;因此,最後再將原則重複一次說:「軍隊於運動中與敵遭遇或遭受敵人攻擊時,除立即採取攻擊,直至戰勝或打開一條血路為止,再無其他任何選擇之餘地」。
被圍部隊不能坐等解圍
共軍無論是圍點打援,或是阻援打點,其在本實上均為各個擊破;我軍之增援解圍,被圍部隊均照例是坐等解圍,乃正投合共軍各個擊破原則;在徐蚌會戰中,我第十二兵團及杜聿明集團之向前攻擊,一遭遇共軍阻擊,即電呈攻擊無法進展,照常理及事實推論,似乎均為托詞,此不是方法不對,就是祗顧跟前之保全,而不肯犧牲,誤認為唯有採就地行四週防禦,始最為安全,此無異乃為作繭自縛,正幫助共軍完成四周包圍,當實施「以少兵守點、行以少勝多」時,採取四週防禦,當無可厚非;但野戰軍以野戰為本能,須散得開,收得攏,將幾個軍以至幾個兵團蝟集在幾個村莊之內。採取四週防禦,不管其裝備訓練是如何精良,未戰其敗數已定。一經被共包圍後,第七兵團四個軍坐等解圍,第十二兵團四個軍,同樣是坐等解圍,杜聿明九個軍至無援可等時,乾脆坐以待斃;若以被共包圍後,四週已成銅牆鐵壁,無法向外攻擊,及無法突圍,事實證明第十六兵團於十二月六日夜,乃輕易突圍成功,其以後之失敗,乃與突圍無關,不能混為一談;第十二兵團被圍達十九日之久,至最後生死關頭,照樣突圍而出達數千人,杜聿明集團被圍達三十六日之久,最後同樣可突圍;此不是共眾我寡及四週有銅牆鐵壁之問題,而是祇顧跟前之保全而不肯犧牲之問題,俗語說:「商場如戰場」,欲買到貨物,則必須喪失金錢,欲博得偉大的勝利,必須付出偉大的犧牲,祇顧目前的偷生,終成為偷生未必生。
今日戰爭之權力中心已不在首都
克勞塞維茨曾說:「一國之權力,乃在其首都和軍隊」,此乃指十八世紀以前之戰爭而言,其在「國民戰爭」篇內又說:「自民眾直接參加戰爭之結果,頓使政府和軍隊之力量脆弱不堪,唯有全民眾之力量,始足權衡輕重,左右一切。」。徐蚌會戰,我乃以久戰疲憊之單純軍隊,和中共無限制裏脅民眾之「人民戰爭」在決戰,所謂共我之優劣,不是兵力裝備訓練之對比,共軍之真正優勢,乃在一兵一民、一兵二民、以至一兵三民之支援,我軍之真正劣勢,乃為僅剩光桿子之軍隊,沒有動員一個民眾予以支援,俗語說:「牡丹雖好,全仗綠葉扶持。」。其次乃為會戰之目的,係為保衛京畿之安全,此實乃本未倒置,及將戰爭降低到戰鬥階層,因此「守徐」、「守淮」直至會戰業已緒戰,仍爭論不休;胥知祇要能殲滅共軍,京畿乃不保而自保,如不能殲滅共軍,則京畿欲保亦不能保;或暫時放棄首都,祇要能保全主力,則「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抗日戰爭,我暫時放棄首都,保全主力,始贏得最後勝利,記憶猶新,當不至如此健忘。徐蚌會戰之目的為保衛京畿,而與共賭總成總敗之決戰,並將大軍集中於徐州一點與共決一死戰,此在戰爭指導及會戰指導上均成為戰鬥,胥知南京可失復可得,國亡不可復存,人死不可復生。」,國民革命乃建築在全國國民自願支持上面、其權力中心為廣大民梁、以全民眾之力,權衡輕重,左右一切,而非為首都之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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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jacklf2004 於 07-11-3 12:34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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