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預防科表示,若不幸遭性侵害,切記不要清洗及破壞現場,立刻報案,並前往
醫院驗傷,保存證據完整,以利警方追捕嫌犯。
今天數據顯示,穿著清涼的女生被強暴,總是她們也要負點責任,誰叫她們穿成這樣引人遐思、引人犯罪呢?換句話說,也算是她們活該是嗎?
再者,這個主題是「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我想重點應該是放在「熟人」這個部分不是嗎
什麼叫熟人?爸爸、哥哥、弟弟、有親戚關係的兄弟及朋友,甚至是上司、同事、朋友、學長學弟,連男朋友都可以叫熟人
恩,有種東西叫做互相尊重,女生穿漂漂的權益是當然的。
但是給男生看男生一定這麼想嘛?
不要說女生們反駁我的立場,如果你們沒辦法保護自己那人家想對你怎樣你就沒辦法反抗。
這才是我要說的,不是公不公平,就像女生看男生噴古龍水很不適應,男生卻樂在其中,權益阿~
那是不是會影響到女生們?
相對的,你把一個塊黃金丟在地上,你說什麼大道理好像自己很對,人家管你三七二十一還不是給你檢走?
那為什麼要把它丟地上,不要保管好呢?
沒有所謂的對錯,前因後果都有了,出事情怨不得人,也不要怪我沒講。
當然,女生穿這樣不是不行,這就好像抽菸一樣,當政府沒有全面禁止香菸前,你不能怪罪有人抽菸。
(新加坡連口香糖都不行
嗯...雖然這件事之前也曾在鐵傲提過...
我一位女性友人也曾經是強暴陰霾下的犧牲者,事發當時她才國二的年紀...
他當時是被她的"好朋友"的生日派對上被下迷藥陷害,之後是被(好像是所謂的人口販子吧...)抓走
不但軟禁她,還強迫她吸食毒品,不吸就對她拳打腳踢,還打算把她賣去當妓女
由於她當時的年紀很潑辣,一些"買主"還不願買下"她",對於那幫"渾帳"而言不但賣不出去還是個"賠錢貨"
氣的把她的"好朋友"找來,然而她的"好朋友"本身就已經是重度毒癮者
在缺錢買毒的情況下就這麼把認她為朋友的"她"給出賣了,卻也是帶頭慫恿那幫"渾帳"並且在那位她的面前眼睜睜的看"她"被強暴!被羞辱!!還在一旁當"加害者"!!.....
原文由 愛群的無敵小賢 於 06-5-20 05:52 PM 發表
其實本來想說這兩段話的,但是想說女生們也該有權益喜歡自己的喜好。
是,女生應該有自己穿漂漂的權益。
是,男生不應該想入非非甚至動手腳。
是,遇到這種事情的女孩們真的很可憐,我也說過了我也有任是這種類似的女孩(還不只一個
但是,真的會發生這種事情時,女生不用負任何一點的責任嗎?
在座的各位有待多家思考,先仔細想完後回應吧。
原文由 伊卡迪司 於 06-5-3 10:07 AM 發表
要不在他們臉上烙個"淫"字也好 = w = /
...
原文由 八雲橙 於 06-5-4 03:56 AM 發表
嗯...雖然這件事之前也曾在鐵傲提過...
我一位女性友人也曾經是強暴陰霾下的犧牲者,事發當時她才國二的年紀...
他當時是被她的"好朋友" ...
原文由 遊戲MAN 於 06-6-19 05:19 PM 發表
很簡單,只是看政府要不要作罷了,
強姦強暴犯,一率處"宮刑",甚至極刑,一了百了,你惡意強姦一個女人,政府就殺一個,
就這麼簡 ...
原文由 ( ̄﹏ ̄) 於 06-6-19 06:46 PM 發表
= =a那有些是被栽贓或是被仙人跳的怎辦??那不就很"衰",還不是普通的"衰"( ̄口 ̄|||)r2
我以前也有這樣想過~強暴犯都去死啦~~~~~~~~~ ...
原文由 匿名 於 06-6-15 07:23 PM 發表
那我什辦?
14歲13X高
能看的只有腰子被眾人說成"小妹妹"
那我被推了是我的錯麼
長的小看似容易推的女生
我想長成這樣的麼?
...
原文由 愛群的無敵小賢 於 06-6-20 01:19 AM 發表
這麼容易受人注意那表示絕對有相當的外貌。
所以說越是細琢的琉璃製品有碎的危險。
要如何"安置"才是重點。
今天講殘酷一點的好䠮..
原文由 匿名 於 06-6-20 04:15 PM 發表
那殘酷了
這只是現實 Orz
出門都和表姊或朋友一起
晚上出門都只在五分鐘的範圍內
這樣的話比較安心
===============
黑人的表情好難解讠...
原文由 ~CN~ 於 06-6-21 10:09 PM 發表
請忍辱...裝配合...然後把"它"咬掉.......
原文由 richardwww 於 06-6-24 09:19 AM 發表
我是男生
請問我可以轉po這一篇嗎
我想請大家注意一點應該可以有一點點渺小的改變
至少有可能讓某些人減少被害的可能
歡迎光臨 鐵之狂傲 (https://gamez.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