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必讀,否則後果自負】版規(06/7/13新增) [列印本頁]

作者: 八分音符    時間: 06-5-1 22:08
標題: 【必讀,否則後果自負】版規(06/7/13新增)
進入鍊金術世界的各位,
在鍊成之前請詳讀版規,
並確實遵守,
不然將嚴格法辦。 (燦笑) 

版規採不定期更新,
更新後名稱日期將有所變更,
請密切注意

對版規有任何疑問,請到版規討論&版上問題提問,請勿回覆於此主題。



一.精華區的設立:
  
  1.圖區:構圖完整的黑白線稿與彩圖數張,CG手繪不限

  2.原創文字:任何體裁的文學創作,詩.散文.短篇小說或長篇小說
       字數不可過少,版面舒適,內容有意義,數篇
    經由版主與見習版主評估且合格之後,給予精華


  
二.刪文原則:

  1.灌水文無異議發言,請以聲望系統代替
      語意完全重複甚至有OP之跡象
      回覆少於15字(測驗類主題,扣除OP結果,心得或解說未達字數也以違規文論)
      嚴重離題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1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倍數成長

  2.胡亂發言作者除外人士發言於原創文字主題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1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倍數成長

  
  3.18禁文字或圖片:猥褻等文字完全禁止,圖片以不露點為原則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3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倍數成長 

  4.注音文與火星文凡是回覆用到注音文或火星文者
          文章中得以注音表達者除外,象形文除外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5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平方成長 

  5.毀謗回覆嚴重惡意毀謗,或有意挑起筆戰者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3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立方成長 

  6.轉貼資料除了要有網名.出處外,請加上網址,外加不少於50字的心得與介紹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3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倍數成長 

  
  7.分享文章鐵之狂傲遊戲網已設置ACG相關分享物的【專屬版】,有分享性質的文章一律不要出現,也禁止求檔。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3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倍數成長

  
  8.拉古文:最後一篇回覆日期為14天前,即判定為拉古文,請勿回覆
    處置:初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再犯砍文外加扣除聲望2點,累犯者處分將視情況呈倍數成長


  9.回覆違規文上一篇發言已違反版規,請勿再做發言。
    處置:與上篇發言同處分,如:上篇文章回覆拉古文,以下回覆都以拉古文論


三.主題分類:

  1.版主公告版主與見習版主專用

  2.鍊成討論包含所有討論性質的發言.問題

  3.原創文字自行撰寫同人文的主題專用,作者除外人士請勿在此發言

  4.文字專區: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原創文字的作者,請以此分類開一個主題,供人討論或發問

  5.圖畫專區:發表圖片專用

  6.好物分享:如自製的游標.螢幕保護程式等

  7.其他轉貼:轉貼資料專用,範圍包含新情報、網路測驗。(見版規二-6) 7/13NEW!!

  8.鍊金紀錄:   
  只要是故事結束的【原創文字】、告一段落的【圖畫專區】(指的是原主題不再發新回覆,想另開主題繪新圖),經管理組確認後,就會以此項目取代原有的【原創文字】和【圖畫專區】,並加入其連結在紀錄的置頂主題。
  只要是管理組認定 具有保存價值的主題,皆會使用以上設定,將連結加入置頂主題。
  保存活動總連結及鍊金紀錄的總連結,主題分類直接使用鍊金紀錄,版主與見習版主專用。7/13NEW!!
  9.中央慶典: 鋼鍊版活動的主題,版主與見習版主專用。7/13NEW!!
  
    選用錯誤處置:初犯者砍文以悄悄話提醒重發,再犯砍文以悄悄話警告,第三次與累犯者砍文外加扣聲望2點


2006/5/1 22:00 之前所有違規文將不計入前科,
版規即時生效,
往後,
請確實遵守,
謝謝合作


                          佩符管理組 2006/7/13

[ 本文最後由 八分音符 於 06-8-21 10:12 PM 編輯 ]
作者: 佩恩    時間: 06-5-1 22:24
標題: 《鋼之鍊金術師版版規 增設條文》(7月13日更新)
《鋼之鍊金術師版版規 增設條文》(7月13日更新)

=若發表主題時未遵守以下規定,管理組將會強制更改主題名稱或刪除主題=

四.
1.【原創文字】

文字內容若有涉及BL方面,請於主標題後加上相關提醒文字。

故事發展若屬於個人的自創鍊金術師,例如前外傳,請先打上【自創鍊金術師】於主標題之前。

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所組成的自創鍊金術師小隊,標題請設定成【XXX小隊】,但仍可視小隊需要,在小隊名後增加副標題。

(目前B、C項暫時適用於已發出之主題)

D 當【原創文字】發表的故事結束,而作者也已發出故事結束之類的回覆或對其的感想後,其他會員才可在此一主題下討論、回覆,不然所有對故事的疑慮或討論只可以發表在其作者之【文字專區】(見版規第項)/NEW!!

2.【鍊成討論】

以漫畫、小說、TV版動畫或電影為討論主題時,請先標示【漫畫】【原著小說】【TV版動畫】【電影】於討論問題或標題之前 ,但若其討論內容涉及目前劇情或更後面的發展時,請在主題標示的部分加上劇情洩漏之相關提醒。/NEW!!


發表涉及「個人主觀意識」之討論主題,如【大家覺得鋼鍊裡誰最帥?】…..類似主題,發文時請附上個人看法及評論。

若討論主題之樓主發文內容只以幾句話隨意、大略帶過,將視為「洗版」,刪除其主題。

若板上同時出現數個主題範圍相同、討論內容或問題類似的主題,請大家集中在最早發出的主題發文,管理組將會保留發出時間最早之主題,並刪除其他類似、較晚出現的主題。

管理組會開始鎖住最後回覆時間超過兩星期的【鍊成討論】主題,也請勿回"拉古文"。(見版規二-8)7/13NEW!!

五.【關於目前 自創鍊金術師活動說明】/18NEW!!

在發表以下關於自創鍊金術師的【原創文字】主題之前,必須先將『自創鍊金術師資料』貼於《自創鍊金術師‧熱鬥鍊金第三回戰 前奏》,否則管理組將會要求發表者自行刪除其主題,或在使用悄悄話通知發表者後予以刪除!

自創鍊金術師之小隊:須由兩個人或兩個以上的自創鍊金術師組成,隊員互相以『故事接龍』的方式發展小隊自己的故事。

目前所有在鋼鍊版出現的小隊,大多都是在去年進行第一戰後就成立的!尚未加入小隊的新自創鍊金術師必須先找其他願意加入自己小隊的會員組隊,然後才可依『版規』及『增設條文』發表小隊文主題!只有同一個小隊的隊員才能將小隊文發表在自己的小隊,請勿將故事發表在其他小隊的主題!

自創鍊金術師之前外傳:發展自己的自創鍊金術師故事,無論是成為國家鍊金術師前的故事或之後的故事皆可,內容走向(愛情、搞笑諸如此類)也不限定,但故事仍須與鍊金術作連結。

自創鍊金術師之短文:雖然是發表自創鍊金術師故事,但篇數只有一篇或數量不多且同主題的文章。

目前管理組先增加此幾項說明,之後會再補充更詳細或更多的說明,若有問題請到【版規討論&板上問題】提問!

請注意!

以上增設條文是在不更動原版規的情況下,採取不定期更新於此處。

在注意版規的同時,也請不要忘記注意及遵守這裡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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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RIGHT]佩符管理組2006.07.13[/RIGHT][/RIGHT]



[ 本文最後由 佩恩 於 06-7-13 01:3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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