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網路警察報到!!?我要被抓去關了!! [列印本頁]

作者: 死人公司UT    時間: 06-6-28 00:20
標題: 網路警察報到!!?我要被抓去關了!!
無言阿~~

今天 剛從學校回來 打我的天堂2

突然我老爸上來跟我說 你是在網路貼什麼東西阿 警察找上門了

一下去有五個凶神惡煞的便衣警察!?在樓下

我坐了下來 拿了一疊資料給我

跟我說 這些是不是你做的!?

我看了一下 靠 我以前的動慢色情貼圖

整個就只有爆無言而已

我爸看了也很無言

整個人只有沉悶起來.......

做了筆錄...講了一下

我必須負則刑事責任...我犯了妨礙風化

可是日期上我看了2003年12月10日更新!?

我多久沒碰的東西 他既然挖出來...

不過我也無言了

裡面都是不堪入目的圖片..

而且推算起來 我是15半歲..

我.............真的在我老爸抬不起頭來了

誰來救我.........

雖然我爸沒責怪我的意思 叫我不要亂想

不過我真的................很想自殺!!
作者: squallseptem    時間: 06-6-28 00:28
警察=有牌的土匪
紅燈區那些打著大招牌的色情酒店不抓
專門抓這些小東西打壓小老百姓,給自己做業績
------
不講了,再講就該到發洩板去了
作者: 死亡之翼    時間: 06-6-28 00:45
真的不要亂想啦

他不會真的去給你起訴,只是給你做個案底而已
作者: 一隻龍貓    時間: 06-6-28 00:47
唔 剛剛去翻了一下網路警察的定義
還蠻多種的

現在這種情況
不知道要算在當時的你的頭上還是現在的你
畢竟當初做這些事情的你仍是青少年

我建議死人公司將你的問題貼到 Yahoo知識+ 或 bbs 上
這樣比較容易會有比較懂這方面知識的人回答你

不過不管怎麼樣
希望你不要想不開啊
凡事一定都有解決的方法的
但是如果死掉 就再也沒辦法去做一些事情了
也會有很多人為你難過的


抱歉 龍貓沒辦法幫助你
但現在只能幫你祈求能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了

[ 本文最後由 一隻龍貓 於 06-6-28 12:50 AM 編輯 ]
作者: 翠星語    時間: 06-6-28 00:53
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故若經查屬實,您將會依本條被起訴.但您放心,本罪屬於輕罪,再加上若您無前科的話,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機率很大.

目前最符合的條件大概是這個了

因為是查詢出來的資料,

所以也不能太確定,

希望您能安然無事。

作者: 瓶瓶    時間: 06-6-28 01:06
未成年,不會抓去關

只會叫你去做輔導,挺多多去幾次

或者只是去地檢署,沒什麼大不了的

這種是瓶也遇過

而且還不是瓶做的,是別的使用電腦的人亂上網援交

只是電腦平常用..

真是點點....
作者: 赤城健太    時間: 06-6-28 01:09
15歲...

那追溯期過了嗎....XD
作者: 一隻龍貓    時間: 06-6-28 01:20
龍貓大概又去翻了一些網頁

有些人的情形與你類似
不過大部分的人都是寄正式的書函到家
請你到警局說明與作筆錄
或是電話通知到警局

很少有人直接找上門

另外 由於你真的曾做過那些散播圖片的行為
最好在其中過程都要承認以及表達悔意
雖說刑法是規定最重可處罰到兩年刑罰

但是幾乎大部分的案例都是罰鍰以及輔導
這算是不太嚴重的罪狀


抱歉 龍貓基於考生的立場
大概只能幫你查到這個地方了

希望你能夠放鬆心情
不要太緊繃 也不要太偏激
這些事情一定都有轉圜的餘地的
作者: 死人公司UT    時間: 06-6-28 01:38
謝謝你們

不過我不想給家人添麻煩.....

他們是一家一家找的 從台中過來的

我朋友跟赤城健太說的 追溯期過了!?

這樣也算嗎!?

我好怕留下一個底

...........嗚~!!
作者: TRF小兵    時間: 06-6-28 03:39
只能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台中?可能現在是在拼治安吧....

15歲就在網路上分享糟糕物阿(真是後生可畏....)

網路上的資料都是會保存好幾年吧

在我那時代就會有網路警察去bbs聊天室抓援交的了

只要在網路上說要徵泡友馬上警察就找上門了

最近我看那些分享版權物的也挺危險的

逼的我不得不使用有加密功能的軟體....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6-6-28 06:01
免驚,蘿莉控UT>_6
我同學被抓過了,只是稍微告知父母而已
作者: bluecas1    時間: 06-6-28 07:43
你貼在哪?

如果檔案早拿掉或者連網頁都無法連結的話,基本上可以無視他們的存在,到警察局跟他們打嘴砲吧,理是站在你這邊的!

基本上頂多小逞罰吧,罰點錢就很了不得的,這種事情爆出來,絕對會受到各界關注,為了避免麻煩,我相信他們會很低調的!

我在其他地方找到的相關討論回答:
其實大家在看一些司法案件時,可以注意一個叫做緘默權的權利,你可以到了法院後再對法官說,只要你沒有散布的意思,也就是沒有對其他人告知,我有這個相簿
這是我個人收藏,反而可以說這位警察居心不良。

如果勇敢一點,可以找何春甤教授及同志團體,或是立委,站出來可以戴頭套,主張自己的權利,有一些Gy的律師也會免費打這個會上媒體的官司


[quote=刑法]
第 一一 章  時效
 第八十條
  追訴權,因左列期間內不行使而消滅:
   一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十年。
   二 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年。
   三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五年。
   四 一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年。
   五 拘役或罰金者,一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第 一六 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
 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quote]

[ 本文最後由 bluecas1 於 06-6-28 08:14 AM 編輯 ]
作者: ~冰境聖月~    時間: 06-6-28 07:51
真的不要亂想阿......希望你想自殺是開玩笑的~
其實你是不會怎樣的.法律有規定.18歲以下的人不能用刑法來處罰!!!!(頂多把你抓去念一念而已)
凡事多往好處想吧~
還有~記得不要再亂貼東西了!!(真的想貼也不要在家的電腦裡貼!!)
                               -----------念念區------------
不過這些警察怎麼這樣阿...只抓一些這種無關緊要的事.都不去抓那些聲色場所的人
還不都ooxx............<<<<<<<<<<這裡不是政治討論區所以消音拉^^(毆
作者: 流浪的狂戰士-森    時間: 06-6-28 07:57
現在不都是浮動IP
人要從何找起
一家一家問
這很明顯無法確認切卻位置
不過UT很老實
是好孩子
去那個網站
把證據全部毀屍滅跡
說不定警察已經做了備份= =a
雖然很麻煩
但事情就...低調處理吧
要不然可會在某報上出現
15歲半少年 在網路貼H圖
在來就
某X姓少年 再15歲半時在XX網站.....

鬧大了不好= =
作者: TRF小兵    時間: 06-6-28 13:48
原文由 流浪的狂戰士-森 於 06-6-28 07:57 AM 發表
現在不都是浮動IP
人要從何找起
一家一家問
這很明顯無法確認切卻位置
不過UT很老實
是好孩子
去那個網站
把證據全部毀屍滅跡
說不定警察已 ...

不要以為浮動IP就找不到你的位置....
電信局都會有紀錄的....
作者: 小奈薰    時間: 06-6-28 14:49
會很嚴重嗎????

小影一定會沒事的啦!!!!

(甜笑

因為小影那麼好~(甜笑
作者: kbnspo    時間: 06-6-28 14:55
傻眼......

UT  希望你沒事
作者: 月伶    時間: 06-6-28 14:59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6-6-28 06:01 AM 發表
免驚,蘿莉控UT>_6
我同學被抓過了,只是稍微告知父母而已

說得好像你也被抓過一樣。

真是你同學?
作者: 死人公司UT    時間: 06-6-28 15:50
聽大家這麼一說

我也覺得奇怪耶

奇怪點
1.他們穿著便衣!?
2.他們並沒有拿證件
3.他們好像沒有拿出什麼就闖進來
4.他根本沒通知我、聯絡我
5.2003年12月多的東西~應該是追溯期過了!?

--------------------------
雖然老實話 真的是我的錯
你們可能不知道
我國二就當上色情版主了
我很無奈
我裡面張貼的也都是"蘿莉"的色情圖片
那時候做筆錄的時候(在家做筆錄?)
他還問身邊的人說?散方未成年圖片?
我嚇到...不過旁邊的人說~色情漫畫就好了.........

謝謝大家.......

我可能會有三種情形
1.抓去關(人生就毀了)
2.罰錢(我不想給我父親添麻煩)
3.緩期...(這個為案底不起訴)

說真的..........
那時候五個人 一台電腦 資料都在這邊 我真的只有傻眼而已...
而且分享色情 我也打從專一 之後都沒在碰了
現在這樣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接下來我還要去法院一趟...
如果法官會硬凹說 我散發未成年圖片
我可能罪則會很嚴重........


================================
他們網路警察
既然會查出 IP更新(就相當於上去的遊覽的意思)
不過我從2003年12月到2006年6月 都沒上去過

不知道會不會有緩期的說

所以不用說什麼IP怎樣 裝死怎樣

他們都會查的出來

還有最後一句話給大家

不要把真實資料 打上去

什麼不會外漏給別人 那都騙人的...

PCHOME 把我資料完整的給了網路警察

這樣算侵犯隱私嗎!?

我還在非常懷疑

2003年的東西 為什麼現在還要拿出來抓我!?

我根本都沒動到了 我真的很無言!!

[ 本文最後由 死人公司UT 於 06-6-28 03:56 PM 編輯 ]
作者: 普遍    時間: 06-6-28 15:59
這篇我嚇到了 囧 !
我以前在動機不明之下-.-",在某網相簿上傳了不少成人寫真圖
然後不久就被官方停權了,現在心驚驚的 ..

哇哩勒=  =  我就是用pc ..
不過資料是否真假,自己也忘記了

-----
不過對方沒拿任何證件也很奇怪耶= =

[ 本文最後由 普遍 於 06-6-28 04:20 PM 編輯 ]
作者: 大道寺知世    時間: 06-6-28 16:05
原文由 死人公司UT 於 06-6-28 03:50 PM 發表
聽大家這麼一說

我也覺得奇怪耶

奇怪點
1.他們穿著便衣!?
2.他們並沒有拿證件
3.他們好像沒有拿出什麼就闖進來
4.他根本沒通知我、聯絡我
5 ...


很想知道為什麼沒證件...

可以打電話找相關的部門問問嗎?

---

要寫資料永不寫真的,這是網路上的絕對的真理(默
作者: 乂伊安乂    時間: 06-6-28 16:10
原文由 月伶 於 06-6-28 02:59 PM 發表

說得好像你也被抓過一樣。

真是你同學?


恩 你好像很懷疑

但我覺得不是 否則黑媽疑似(?)發現他的糟糕物的時候反應應該不會那麼平(?


話說回來 那又如何呢=﹏=?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6-6-28 21:28
原文由 死人公司UT 於 06-6-28 03:50 PM 發表
聽大家這麼一說

我也覺得奇怪耶

奇怪點
1.他們穿著便衣!?
2.他們並沒有拿證件
3.他們好像沒有拿出什麼就闖進來
4.他根本沒通知我、聯絡我
5 ...

不用怕˙_˙\,如果不是散撥真人蘿莉應該不會有罪
如果是的話....你完了(拍肩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6-6-28 21:29
原文由 月伶 於 06-6-28 02:59 PM 發表

說得好像你也被抓過一樣。

真是你同學?

是啦XD,我當板主的時代只是砍砍文而已
有沒貼過圖XD,不過我同學是被丟到教務處
大過還兩隻呢,圖片印下來丟給父母看,超嗆。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6-6-28 21:30
原文由 乂伊安乂 於 06-6-28 04:10 PM 發表


恩 你好像很懷疑

但我覺得不是 否則黑媽疑似(?)發現他的糟糕物的時候反應應該不會那麼平(?


話說回來 那又如何呢=﹏=?

已經確定發現了,他前天告訴我:你那麼變態買那麼多鬼東西,最近怪怪的喔。
作者: 高雄銀行ACG金庫    時間: 06-6-28 21:34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6-6-28 09:30 PM 發表

已經確定發現了,他前天告訴我:你那麼變態買那麼多鬼東西,最近怪怪的喔。


你有正常過?(大驚=口=!!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6-6-28 21:37
原文由 高雄銀行ACG金庫 於 06-6-28 09:34 PM 發表


你有正常過?(大驚=口=!!


他是指我身邊越來越多精品了
接著還有抽屜一櫃的OO
作者: 高雄銀行ACG金庫    時間: 06-6-28 21:40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6-6-28 09:37 PM 發表


他是指我身邊越來越多精品了
接著還有抽屜一櫃的OO


你的空間管理不及格= =\~/

之前搬家時從我那2坪半的房間搬出的東西需要一次的小貨車(挺[謎之四次元空間?]


(這有啥好挺的= =||

總之,不該被發現的就要收好= =/
作者: 不死探長-克盧梭    時間: 06-6-28 21:59
原文由 死人公司UT 於 06-6-28 00:20 發表
無言阿~~

今天 剛從學校回來 打我的天堂2

突然我老爸上來跟我說 你是在網路貼什麼東西阿 警察找上門了

一下去有五個凶神惡煞的便衣警察!?圠...



能說出您的動機。

以及曾看過貼圖的地方有沒有先聲明,

不準貼XXX,之類的字眼。

可以利用無知來免罪。
作者: 謎樣〃月影    時間: 06-6-28 22:05
原文由 死人公司UT 於 06-6-28 03:50 PM 發表

奇怪點
1.他們穿著便衣!?
2.他們並沒有拿證件
3.他們好像沒有拿出什麼就闖進來
4.他根本沒通知我、聯絡我
5.2003年12月多的東西~應該是追溯期過了!?

1便衣警察是有,不過是執行勤務類(抓抓小偷啦,開罰單之類的),一般便衣不會隨便這樣抓
2你可以要求他們拿證件,也許是你爸看過了(?
3姆,進入別人家中,好像需要證件的樣子(?
4聯絡監護人就可以了…
5不知道(眾毆),不過3年耶= =?太離譜了吧

以後記得資料不要寫太實阿(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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