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青雲 於 06-7-17 09:01 PM 發表
這項定理的證明...
這個勒...
據我所知...
還是等到大學在知道唄...
高中生大都直接用它的結果...
(可見應該也是很煩人的那種吧...)
結論...
我也 ...
原文由 傲月光希 於 06-7-27 07:53 PM 發表
這是我的做法:(注:A^(-1)=A的反函數 ,adjA=adjoint of A)
原文由 天下聖凱 於 06-7-28 01:20 AM 發表
紅色部分是什麼意思呢...?
抱歉我孤陋寡聞 還沒學到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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