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明明不喜歡,為何要在一起? [列印本頁]

作者: 雨芽    時間: 06-7-30 15:48
標題: 明明不喜歡,為何要在一起?
我知道你的眼神是崇拜,不是愛-

我拒絕你,你卻時時刻刻一直在我身邊,

我也跟你說過,你不是喜歡我,而是崇拜我。

我真的不懂─既然不喜歡為神麼還要在一起。

彼此都會很難受阿--

各位大大,我該如何拒絕,我真的不知道了,

說了很多次,都沒用,該怎麼半?

作者: 餓狼傳說    時間: 06-7-31 05:51
如果你真的從她眼神看的出他真的只是崇拜

那你有站在她那一方面想想嗎?

雖然不喜歡 但是 你有適著去了解她嗎

如果沒辦法 就跟他說 "我跟你只是朋友 不會變成情侶"
作者: 南宮斬風    時間: 06-7-31 07:56
男女在一起應該不一定限定愛而已吧

各人覺得也是可以做朋友

雖然你拒絕了他

但是你沒有權力去管一個人的行動

這樣說.....你可能不能接受

但是人和人在一起是互相的.......好像扯遠了!?
作者: 雨芽    時間: 06-7-31 10:18
餓狼傳說

我並不是直接拒絕的,而是了解他才拒絕的。


南宮斬風

朋友?我也是這麼想,但他不認為阿> <

我很認同你的說法,我確實不能管別人的行動,

但他的行動已經造成我的困擾了。
作者: 源氏物語    時間: 06-7-31 10:39
原文由 南宮斬風 於 06-7-31 07:56 AM 發表
但是人和人在一起是互相的

喵~

這句話很熟阿~

算了....


[ 本文最後由 源氏物語 於 06-7-31 10:43 AM 編輯 ]
作者: 餓狼傳說    時間: 06-7-31 12:06
我知道你的眼神是崇拜,不是愛-

我拒絕你,你卻時時刻刻一直在我身邊,

我也跟你說過,你不是喜歡我,而是崇拜我。

我真的不懂─既然不喜歡為神麼還要在一起。

彼此都會很難受阿--

各位大大,我該如何拒絕,我真的不知道了,

說了很多次,都沒用,該怎麼半?


如果已經造成了一方面的 不愉快!!

那你得要慎重的跟他表明!!

你這樣已經造成我的困擾了!!

請不要在這樣下去!!

大致上 應該會有所改變!!
作者: 南宮斬風    時間: 06-7-31 13:51
承餓狼傳說大大所言

如果鄭重的和他說後

他還是一樣的話

那我想..........

不是等他自我醒悟

就是你也要有所行動

所謂行動.........

依個人有不同的做法

我的話通常是不理他.....

當作參考就好了
作者: magicalloveshe    時間: 06-7-31 21:31
喔...天啊...

我可以暸那種感覺

我是男生,非常喜歡一位女朋友,可是她說明了只當我是朋友

雖然那位女生沒有向樓主那樣說「你不是喜歡我,而是崇拜我。」

可是我知道那位男生的感覺,妳可以直接向他說我們不會是男女朋友

但是他不會放棄喜歡妳,我也希望妳不要因此刻意避開他

有人喜歡是一件很值得開心的事情耶,不過前提要對方尊重妳,要尊重妳的感受

他可能是純粹崇拜妳,也可能真的喜歡上妳了,誰知道呢?

有沒有喜歡上一個人,連當事人都不見得會知曉了,即使妳是那位被愛的或者被崇拜的人,也不能分明的說,「你不愛我」,呵呵。

[ 本文最後由 magicalloveshe 於 06-7-31 09:34 PM 編輯 ]
作者: pcoverman13    時間: 06-8-1 06:53
其實要是不愛對方那為何會在一起呢?
其實雖然心裡面和口頭上說只是崇拜。但,其實已經是認定了對方了。
大膽去愛吧~
作者: zad66    時間: 06-8-1 09:31
是妳不喜歡他? 還是他不喜歡妳?

妳覺得他只是崇拜妳,而不是真正喜歡麻?
那他為何無時無刻 都陪在妳身旁呢~
有個人這樣在乎妳 是很珍貴的
崇拜也是因為"先喜歡上了"而來的

假使是妳不喜歡 那就應該明白的告訴他 你們是不會有結果的!
說了之後 聰明人就應該懂了
不懂的話 還是連朋友都不要當了
避免在給他錯覺 造成更大的傷害

先弄清楚 到底對他是甚麼感覺 再做決定吧!!!
作者: 雨芽    時間: 06-8-1 11:53
餓狼傳說

嗯嗯…我明白了︿︿〃謝謝大大~

南宮斬風

行動?我是過了> < 還是一樣

magicalloveshe

你誤會了你誤會了> < 

我沒有說「你是崇拜我不是喜歡我」

看來上面的文我可能打的,讓你誤會

我後來想了想,問了很多朋友。

我也是著了解,所以才說

「男女之間不一定要當男女朋友,當普通朋友好嗎?」

pcoverman13

嗯?其實我老早就有個例子了…

曾經也有個男生跟他一樣,對我很好,那時我以為他真的喜歡我。

我跟他交往,結果換來的指是傷痕,或許那件事以後,

我受了傷,所以這次我格外小心。

zad66

嗯嗯…我知道了,我會先弄清楚的!

謝謝大大的建議。


作者: catdog5    時間: 06-8-3 11:28
既然在一起了,就大膽放手一博,然後手牽手...順理成章,帶回家吧!   ^ ^
最後彼此去判定彼此的思考&價值觀......不用太勉強調整彼此~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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