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打工還真危險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源源    時間: 06-8-31 00:18
標題: 打工還真危險
話說我在南X休息站打工一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在這段打工期間,讓我領悟到大公司處理事情的妥善與否,

哀~故事是這樣的:前幾天(2天前,一如往常中午休息時間我去休息,

到了上班時間,我朋友跟我講說在你休息的時候我們被客訴了,

而且事情很大條,我問他事情的緣由,原來是湯麵裡被挑出有菸蒂,

這件事我就很納悶了,整間廚房就職有2個人會抽菸,而且那段時間他們都還不在,

重點來了,被挑出的濾嘴牌子是BXSS的,可是他們抽的又不是那一牌的

結果那位客訴的人硬凹是我們沒注意放進去的,無言了.....他老婆還用手機拍了照,

說他是記者,要求精神賠償,當然最後也想說花點錢就了事摟,隔天我沒上班,

等到我朋友下班後過來告訴我更令人震驚的事,他說外場(那邊分外場內場)一個

打收銀的女生差點被告耶。跟昨天事件有關聯,好像是"發票什麼法"的,簡單的說

就是那碗被客訴湯麵的發票沒收回來,新X陽的就要告他,

最後也沒有告,不過薪水剩不到一半真無言.....有必要做到這樣嗎??

人家來這幫你賺錢,就為了客訴問題想找替死鬼就要告人家,哀~新X陽沒必要吧...

到這跟各位網上的朋友說一聲,發票很重要,"客訴"完發票記的拿回來,不然會被"告",

最後祝新X陽生意一落千丈,告很喜歡告,他才18歲想讓他前途毀了喔,他馬的爛公司(抱歉語氣重了點~"~

[ 本文最後由 阿源源 於 06-8-31 12:20 AM 編輯 ]
作者: ☆Ring戒☆    時間: 06-8-31 09:41
唉!!工讀生真的很可憐阿~(遠目)

所以~有一技之長是好的!!!!

另外!!
告他的鬼,應該對他大吼,不要以為老娘年紀小,就敢耍我,發票沒收回來,頂多被會計人員罵的要死而已,在頂多不過就是個5%税的問題,再說要告我,我反告個恐嚇= =+
作者: 龜仔    時間: 06-8-31 09:48
BXSS?

BOSS吧?

新X陽如果在事件處理上沒有教導員工如何處理

提告的話.....跟他告到底吧!!!

工讀生只是臨時員工而已
作者: 無名的厄斯    時間: 06-8-31 10:06
原文由 龜仔 於 06-8-31 09:48 AM 發表
BXSS?

BOSS吧?


龜大不是沒抽~~!!
這也知道~~=口=!!
---------------
我覺得是那兩個客人有問題
一班客人大多是要你"退錢"或"換一碗"
這拿起照相機照相!!怎麼看都像電視上吃霸王餐的=口=!!
(謎:男生女生配有沒有看過~裡面吳奇隆用的招數= =+
又加上這公司"吃人夠夠"這也沒辦法~小蝦米很難對付大鯨魚的!!
SO結論:還是在家當米蟲好=ˇ=~(眾踹!!
作者: ~CN~    時間: 06-8-31 10:19
請參考我po的"不要幫別人工作!!"一文
作者: 龜仔    時間: 06-8-31 10:48
原文由 無名的厄斯 於 06-8-31 10:06 發表


龜大不是沒抽~~!!
這也知道~~=口=!!
---------------
我覺得是那兩個客人有問題
一班客人大多是要你"退錢"或"換一碗"
這拿起照相機照相!!怠...


不抽菸也該知道牌子吧=口=!?

就跟不打籃球也知道NIKE一樣吧=口=
作者: 無言者    時間: 06-8-31 11:19
很明顥應是那客人自導自演  而新x陽的行為很不負責任
別人不過是為他們工作  出事就叫工讀生擔!

這和黑道有何分別~所以工作前還是打聽打聽比較好
作者: 阿源源    時間: 06-8-31 22:59
因為不能打全名所以BOSS我就打BXSS
作者: 吐司寶寶    時間: 06-9-1 19:40
咦?阿源源,你的情形跟我遇到的好像喔。
我也在新東X工作耶 (這樣人家不知道我再說哪一家公司吧)
X投休息站嘛~
公司自己愛推卸責任,動不動就要告人。
至於身為股東的老闆呢??
自己不要賠錢就好啦。
而且那個收銀的女生
工作就很認真啊。
不管人多還是人少
在二樓就可以聽到他"宏亮"的聲音
工作態度可想而知吧
但是一發生事情
公司方面的
什麼都要推給最低層
連工讀生都有事
只是拿發票給那個客人
就要被告
那個打發票的不是他
打發票的人沒事耶
現在...
那個櫃已經沒有人敢做了
都來一天就說不做了
都嚇到了。
我們工讀生本來要做到9/4
但是人家工作只剩兩天就結束
卻發生這種事
當然怕的要死不做啦
以後工作要慎選公司
要不然做幾天就閃人
作者: yum    時間: 06-9-5 11:56
奇怪~~這種事情應該要由主管或是店長什麼出來解決吧
怎麼會由工讀生上火線呢?
作者: 夜之罪    時間: 06-9-5 12:02
原文由 龜仔 於 06-8-31 10:48 AM 發表


不抽菸也該知道牌子吧=口=!?

就跟不打籃球也知道NIKE一樣吧=口=


我不抽 我只知道新樂園..
作者: 異形    時間: 06-9-5 12:14
各位朋友,當您找打工時,請注意有無「需負管理責任」這一項!
或是當面問清楚!
最好可以錄音下來(已備不時之需)


如有廠商有刻意隱瞞知情事
請向各地勞工單位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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