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此篇無效論。 [列印本頁]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6-12-6 01:06
標題: 此篇無效論。
此篇無效。

[ 本文最後由 蒼紅弦月 於 06-12-10 11:17 PM 編輯 ]
作者: hans1990    時間: 06-12-6 02:26
訥個...........
看不懂的說

抱歉
國文程度不好

但是
我支持你:大笑
作者: 檸檬~可樂    時間: 06-12-7 01:11
原文由 蒼紅弦月 於 06-12-6 01:06 AM 發表
只要是對方的措辭引起您的不快,

那麼可以檢舉給板主,

我們板主會代為修改,

而文章也可不用再回,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

謝謝。

也希望各位彼此能給多一點包容。

12/06/06 ...


你的這個方式,或許會讓文章看起來更順耳更圓滑

但是畢竟是抱怨版!!一個人的真心話被經過修飾或許不再是這麼真實!!

只因對方措詞引起不快,就可勞駕版主來修改,

或許把主文者跟回覆者的權利義務放太寬了!

我覺得措詞適不適當要看大部份人的反應如何,

太主觀的修改不是好事!(不是說版主很主觀,而是多人的意見會比較客觀)

不必要的衝突發生時或許礙眼,但發文者可從互相發文中更了解對方!!

希望非異常嚴重的毀謗or人身攻擊  請讓發文者的權利多點保留  以上!

[ 本文最後由 檸檬~可樂 於 06-12-7 01:12 AM 編輯 ]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6-12-7 01:21
原文由 檸檬~可樂 於 06-12-7 01:11 發表


你的這個方式,或許會讓文章看起來更順耳更圓滑

但是畢竟是抱怨版!!一個人的真心話被經過修飾或許不再是這麼真實!!

只因對方措詞引起不快,就可勞駕版主來修改,

或許把主文者跟回覆者的權利義務放太寬了!

我覺得 ...


我們還會以主觀判斷是否需要修改。
作者: FUYUME    時間: 06-12-7 15:24
跟檸檬可樂大一樣,抱持著反對意見。

理由1
基於言論自由,版主沒有任何權利「修改」會員的言論,除非在不影響「不犯規的本意」狀況下,刪除「違法」的部分。例如:刪除違法連結、違法廣告等等。這種違法言論,版主其實也不該修改,而是直接刪除。如果凡事都以版主的喜好為標準,那麼這就是版主一個人的寫作版,而不是全民的抱怨版了。

理由2
版主目前並沒有判斷言論正確公正與否的能力。舉例來說,當初我發了這篇文章,某人進入我的主題,「指責我」傷害她,這對我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我只是來抱怨,還要被這樣二度傷害?於是我反駁她,最後版主刪除了我們的對話,既沒有慎重嚴厲勸告對方不要看到椅子就自己上去坐,還留下了「最好息事寧人」的言論,這對我這個受害者顯然不公平。版主並沒有理解,先給予對方傷害的,不是在那場辯論中獲勝的人,而是那個自己先進來找椅子坐的人。如果這種情況可以被允許,是不是以後大家只要看到哪條抱怨主題刺中自己痛處,就可以進去找椅子坐,且警告對方不要做人太過分?

當大家沒有罵出髒話或是說出火星文等等的犯規言論,措辭好不好,透過沒有情感的螢幕,一切都是「自我主觀」。如果版主可以修正任何言論,那就不需要論壇了,也沒有言論自由了。

以上,一點淺見,我並沒有指責版主之意,只是提出我的看法。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6-12-7 16:21
原文由 FUYUME 於 06-12-7 15:24 發表
跟檸檬可樂大一樣,抱持著反對意見。

理由1
基於言論自由,版主沒有任何權利「修改」會員的言論,除非在不影響「不犯規的本意」狀況下,刪除「違法」的部分。例如:刪除違法連結、違法廣告等等。這種違法言論,版主其實也不該修 ...


所謂的修改,主要是指刪除,或是將髒話改成替代字。

傷害,以版主立場來看,很抱歉,私下恩怨請私下解決,

我看到的只是在版面上的爭端而已,

對處理有問題的話,我當初有留下話說,可以直說。

我不希望因為幾個人私下的恩怨,而影響到整個版面。

以前我曾經有讓會員在板上解決私下恩怨的經歷?

但是結果,只是演變成更大的筆戰,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執,

也許筆戰者不覺得傷害到別人,但是實際上,卻是在彼此傷害。

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當有一方想挑起戰火時,請跟版主直接反應,版主會處理的,

上次是因為是第一次,所以沒做動作,但是下次只要是戰,很抱歉,理由是正當防衛或是怎樣,

我只能送禁言,而版主級人物我會跟管理員反應。

或許是我國文造詣太差,導致修改兩字運用不當,在此說聲抱歉。
作者: 早夜菊野    時間: 06-12-10 13:21
覺得這個方法似乎太過於主觀v_v

說實在的,怎樣的措詞會引起不快,每個人的標準都不一樣。在不違反版規的情況下,如果只是因為這樣就可以請版主代為修改,那才真的會淪為私人恩怨的戰場吧?

話又說回來,是否為私人恩怨,我想只有當事人知道,旁人應該沒有判斷的餘地

隨意貼人標籤,也是一件很要不得的事。

[ 本文最後由 早夜菊野 於 06-12-10 01:23 PM 編輯 ]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6-12-10 13:43
原文由 早夜菊野 於 06-12-10 13:21 發表
覺得這個方法似乎太過於主觀v_v

說實在的,怎樣的措詞會引起不快,每個人的標準都不一樣。在不違反版規的情況下,如果只是因為這樣就可以請版主代為修改,那才真的會淪為私人恩怨的戰場吧?

話又說回來,是否為私人恩怨,我想只有當 ...


檢舉就代表有一方,感到不快,同時板主會加以判斷。

我們判斷作修改的部分主要在於,刪掉那些有敏感字句,容易造成對方不快的文字,

的確是過於主觀,關於這點我只能說抱歉,因為我希望當各位意見不同的時候,

能夠心平氣和的說,而不是變成筆戰,

筆戰對於整個板來說,以及參與筆戰的人,都不是好事。

至於私下恩怨,如果說錯,很抱歉,或許的確過於主觀了。

但是在版面上起衝突,應該算是恩怨,並不是所有人參與,代表這是某幾位的問題。

這樣是否可以算是某種程度的私下恩怨或是理念不合而造成的衝突呢?

抱怨版的板眾很多,我不希望因為少數人而造成大多數人的困擾,

同時筆戰對參與筆戰者我想也不是好事。


基本上,這篇文,我是希望能減少衝突,因為如果造成筆戰,

我送,不會只送一方,而是雙方。不管先後。

但是如果很明顯的是某個人常常對某位展開攻擊,那麼我會私下先用悄悄話請她改善這種行為,

如果還是沒改善,那麼就只能禁言,或是移交管理員做處置。
作者: 伊莉亞    時間: 06-12-10 21:27
原文由AQ 於 04-8-1 12:32 AM 發表
本版為訐譙版不是對罵版,希望訐譙的對象是第三者、生活、環境、政治、工作、愛情.....,而不是同處於同一論壇的大家,或是針對這個網站,我們還有站務版可以處理網站的事務,有悄悄話可以報告會員的好壞,如果發文內容牴觸到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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