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可惡的"廢死聯盟" [列印本頁]

作者: 遊戲MAN    時間: 06-12-22 18:23
標題: 可惡的"廢死聯盟"
明年廢死國際大會 我恐成箭靶
更新日期:2006/12/22 06:19 記者: 高有智、劉鳳琴/台北報導
前國策顧問、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黃文雄昨天表示,扁政府從兩千年就宣示推動廢除死刑,到現在卻仍在原地踏步。政府必須正視歐盟的抗議信函嚴重性,如果不具體推動廢除死刑的工作,明年二月在巴黎舉辦的世界廢除死刑大會,勢必會檢討抨擊台灣。
鍾德樹死刑案令准執行後,廢死聯盟昨天拜會法務部長施茂林,表達希望不要執行的訴求,施茂林表示法務部對死刑案件十分慎重,鍾案已窮盡救濟管道始令准執行,如果沒有非常上訴的理由,應按程序進行。
施茂林對廢死聯盟表示,對於死刑案件法務部一向秉持謹慎的態度處理,死刑案件都要經過檢察司的檢察官及資深參事分別審查,是否仍有非常上訴及再審的可能。
若有救濟可能,一定會為被告提出聲請,鍾德樹的死刑案,送交法務部批准時,施茂林表示他曾花了一個晚上詳閱卷宗,因並無非常上訴及再審的可能性,加之卷裡並無律師聲請閱卷的資料,他才令准執行。
人權工作者黃文雄非常不滿政府推動逐步廢除死刑的進度,他批評說,陳總統在兩千年選上總統後,曾經拜訪天主教樞機主教單國璽,當場呼應天主教廢除死刑的主張,宣示要以人權立國,逐步廢除死刑;已故前法務部長陳定南也曾於二千零一年宣示,要在三年內廢除死刑,「目前還是只有宣示,卻看不到具體落實的步驟。」台灣到今年竟然還在簽署死刑令。
他表示,在鍾德樹事件曝光後,法國、德國駐台辦事處先後表達關切,其中德國辦事處的負責人更是擔任歐盟駐台聯席會議主席。
他說,國際特赦組織(AI)也在日前發起一個國際性的緊急行動,呼籲全球AI會員寫信給陳水扁總統、法務部長施茂林與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等人,希望槍下留人,目前該事件早已形成國際人權界關注焦點。
他強調,台灣政府再三宣示逐步廢除死刑,如今卻又簽署執行死刑令,已經傷及國際人權形象,挑戰政府誠信。黃文雄並提醒,歐盟抗議的警訊,台灣政府必須要正視,否則明年廢除死刑國際大會,台灣勢必會成為檢討譴責的箭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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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麻,幹麻廢除死刑? 這對受害人以及家屬有任何幫助嗎???

殺了人、犯了重大刑案以及罪刑,本來就該處以應有的刑責!!!

現在要廢除死刑? 又可以假釋出獄? 這對受害者怎麼交代? 這對受害者家屬怎麼交代?

廢除死刑就沒有遏阻犯罪作用了,我實在不能苟同廢死聯盟的要求!!!

一命還一命我覺得很正常,就代表著你既然有種殺人,你就要有種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

況且又不是每件重大刑案一定就會判死刑,有可能判長刑期,有可能判無期徒刑,

為何一定要廢除死刑??? 殺人者有尊重到受害者的人權嗎? 一個不尊重也很輕視人命的人,

我們就該要尊重他的生命嗎? 根本就是人權無限上綱,我看來一個殺人魔狂殺廢死聯盟的家屬,

看看他們要不要廢除死刑!!! 若是一個殺人成癮的被抓到了,好!!! 他在獄中假裝表現良好,

結果假釋出獄了,繼續殺人犯罪? 請問這是誰害了下一個受害者?

假釋出獄在犯罪在殺人的,時有耳聞,為何還是有人要贊成廢除死刑???

難道這些廢死聯盟的人不就是幫凶了嗎? 我真的很生氣。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6-12-22 06:33 PM 編輯 ]
作者: 死亡之翼    時間: 06-12-22 18:30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若要抗拒

後果自負

廢死基本上就是個蠢到爆的訴求

殺人不償命,天地正義何在?
作者: akpoi1111    時間: 06-12-22 18:39

歐洲是歐洲    台灣是台灣
不同地方的風俗民情要用不同執法標準



人權?   得了吧    台灣人權已經算很發達了

法國、德國駐台辦事處先後表達關切


那些什麼歐洲強國     好膽就去關心一下對岸在搞什麼
該關心台灣的時候不關心     這種時候才跑來假惺惺
哼!!!

[ 本文最後由 akpoi1111 於 06-12-22 06:40 PM 編輯 ]
作者: 血影    時間: 06-12-22 18:46
所以說叫"廢" "死" 聯盟嘛= =

做些蠢事是應該的不用大驚小怪。
作者: zgmfx30a    時間: 06-12-22 19:10
我絕對反對廢死刑!

不過各位抱怨同時
不如想想政府官員在過去發言時是否欠缺考慮或是作秀
以致今天的窘境
作者: 龜仔    時間: 06-12-22 20:44
無期徒刑只是浪費國家的資源去養一隻垃圾而已.........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6-12-22 22:44
在台灣殺人真的是超級值回票價。
作者: 小劍欣    時間: 06-12-22 23:03
台灣也要模仿美國的社會效應!!!
真是好可愛押...
在濫下去到明年大家在路上亂砍人也不用被除死刑= =
真是皆大歡喜....政府喜歡看這副場景?覺得無所謂?
:怒 真是沒有想過後來會怎麼樣嗎?
殺人的被放出去
然後再殺人
再被關
一直循環
這樣沒完沒了!!!
放在監獄?混吃等死= =.....
作者: 孤星淒風    時間: 06-12-22 23:47
現在的社會,就是有點自由過了頭。
廢除死刑,只會讓犯罪者,更加猖狂。

殺了很多人,卻不用自己的命賠。
有這種事阿?
對那些犯罪者而言,真是福利……
頂多也只是吃一輩子,免錢的飯。
不用工作,還有得吃勒!
作者: weibdark    時間: 06-12-23 00:14
有個愛亂開支票的元首真是件辛苦的事情...

讓那些反死聯盟成員都成為受害者家屬,他們就會感同身受了

要是關一關出來變成第二個白XX案怎麼辦?
作者: 瀨戶柊平    時間: 06-12-23 00:30
嗯~我也不太認同耶~因為如果這個殺人重犯一出獄又殺人~那麼殺人無數的殺人犯都不用死了~那麼就會有人開始想殺人不用死可以亂殺人了...
作者: 楓羽竹    時間: 06-12-23 00:32
如果癈死的話 至少不能給犯人假釋 關到死為止 , 但養一個癈人又浪費國家資源 , 真的倒不如一槍打死他
作者: 病患    時間: 06-12-23 00:50
該講的上面幾位大大都講了....

簡單說...

廢死"廢死聯盟"才是王道..(茶
作者: 無言者    時間: 06-12-23 01:31
我覺得一定要死刑...!!

一個人殺了人 關個十來年~? 有的甚至不到
一個人強姦了數十個女孩~關個幾年~出來繼續強姦~再關幾年~
一個人放火燒死了幾百人~也許只是天天在牢裡 過著不用被追趕的生活 好好在牢裡過下半生!

x的~~一味說 犯人也有人權  那受害者的人權呢? 幹掉一個人只要十來年的牢獄之災即可出獄!
前提還是有抓到....!!

我認為除了要有死刑 還要有很多殘酷的刑罰

像是殺人要被砍頭 用刀慢慢鋸..或丟油鍋炸...
不然就是丟給獅子當食物用...等等!!

有嚴刑 才會有好的治安!
作者: 哈娜    時間: 06-12-23 01:43
唔,大家都說完了

基本上廢死聯盟的人權到底是在注重哪方的權利,真是讓人想不透啊
作者: 死亡之翼    時間: 06-12-23 01:48
原文由哈娜 於 06-12-23 01:43 AM 發表
唔,大家都說完了

基本上廢死聯盟的人權到底是在注重哪方的權利,真是讓人想不透啊


廢死聯盟是在關注死刑犯的權利

他們認為就連犯人也有基本活下去的人權
作者: 哈娜    時間: 06-12-23 01:56
原文由死亡之翼 於 06-12-23 01:48 AM 發表


廢死聯盟是在關注死刑犯的權利

他們認為就連犯人也有基本活下去的人權


這是個有趣的現象,生物都有同類相殘的特性

廢死聯盟是在彰顯身為人類應以道德做為譴責的標準,而不以暴力為制裁的手段囉?

如果真如我所想,那麼這種聯盟的立基未免過於道貌岸然

我倒想知道該聯盟成員的家屬也曾受過這樣的傷痛,是否還能堅守這種薄弱的立場

(攤手
作者: 死亡之翼    時間: 06-12-23 02:16
原文由哈娜 於 06-12-23 01:56 AM 發表


這是個有趣的現象,生物都有同類相殘的特性

廢死聯盟是在彰顯身為人類應以道德做為譴責的標準,而不以暴力為制裁的手段囉?

如果真如我所想,那麼這種聯盟的立基未免過於道貌岸然

我倒想知道該聯盟成員的家屬也曾受 ...


歐美人士老搞這套(攤

其實他們比較強調的是以愛與包容來原諒曾因一時衝動犯下滔天大錯的人

出發點是好....

不過台灣跟歐美情況不太相同吧
作者: 哈娜    時間: 06-12-23 02:21
原文由死亡之翼 於 06-12-23 02:16 AM 發表


歐美人士老搞這套(攤

其實他們比較強調的是以愛與包容來原諒曾因一時衝動犯下滔天大錯的人

出發點是好....

不過台灣跟歐美情況不太相同吧 ...


基本上民族性就不同

用同一套標準來看待也太狹隘了

我舉個很不好的例子,去年「對面」處決掉的死刑犯高達三千多人之數,而且判刑確立後一星期之內就砰掉,

這樣的數字居世界之冠

廢死聯盟應該去那裡設立基地的 (大笑
作者: 黑水晶    時間: 06-12-23 02:28
無期徒刑也不見得就真的關到死.

如果假釋.緩刑的話還可能會出現更多的被害者

"廢死"的想法讓人覺得人命放到天秤上秤是不平衡的.....
作者: 死亡之翼    時間: 06-12-23 02:29
原文由哈娜 於 06-12-23 02:21 AM 發表


基本上民族性就不同

用同一套標準來看待也太狹隘了

我舉個很不好的例子,去年「對面」處決掉的死刑犯高達三千多人之數,而且判刑確立後一星期之內就砰掉,

這樣的數字居世界之冠

廢死聯盟應該去那裡設立基地的  ...


[無人有權侵犯他人生命、健康、自由及財產]

這是國際特赦組織所堅持的,似乎是由基督教義所延伸出來的(?)

由此延伸出來,政府或任何人無權以立法的方式剝奪他人甚至是囚犯的生命 健康等......

不過亞洲地區國家很少信這套的

對岸的更不用說了,每年暗中殺掉的更不知多少了(攤

怪只怪當初咱們的總統要亂開口答應,搞到現在騎虎難下了

八年前清大女學生王水毀屍案,最近要假釋出來了

當初沒判死刑我想應該也是這個關係吧

原文由黑水晶 於 06-12-23 02:28 AM 發表
無期徒刑也不見得就真的關到死.

如果假釋.緩刑的話還可能會出現更多的被害者

"廢死"的想法讓人覺得人命放到天秤上秤是不平衡的.....


他們覺得是平衡的

正因為平衡才要推動廢除死刑(再攤

[ 本文最後由 死亡之翼 於 06-12-23 02:32 AM 編輯 ]
作者: 小劍欣    時間: 06-12-23 04:07
還是...他不想讓犯人死那麼快?
好好的活虐他...只到死為至?
還是關在一個小房間...什麼東西都沒有
讓他無聊到精神受創..然後陪大量醫藥費住院?
那還不如砍死比較快吧@@|||
作者: 圓月教皇    時間: 06-12-23 07:53
標題: ...........................
像累犯的那種就像陳進興一樣用槍斃了他就行!!
我是想,既然他們讓我們帶來恐懼,那麼,我們也恐懼送給他!!
{拿電鋸3不5時的嚇他......}
作者: frank2211    時間: 06-12-23 09:16
雖然我也是贊同死刑的人^^"

不過....事情應該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

畢竟大環境還是大環境...還是有壓力存在

真的想解決的話...公投吧!!

順應民意別人也不能說什麼...

[ 本文最後由 frank2211 於 06-12-23 09:19 AM 編輯 ]
作者: 啟包超人    時間: 06-12-23 11:17
死刑啊...絕對不能廢除!!殺了人免償命...這就不對很多了!!

一個人的生命被政府整天吵來吵去的玩弄是怎樣!?以後我也當陳進興囉!?No.2??

我殺人還能假釋我就不怕了啊!要怪陳水水幹麻藥答應...我看台灣要準備犯罪了人都在爽了...

到時候陳水水自己統了大樓子自己去死!!可惡ˋˊ
作者: gm我兄弟    時間: 06-12-23 13:39
這時候~~~~就該使用死亡筆記本啦XD(毆)
作者: kbnspo    時間: 06-12-23 14:27
為了人權,廢除死刑!?

那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作者: pshge    時間: 06-12-23 15:47
我也反對廢死刑,台灣現在的犯罪率不夠高嗎?廢除死刑那誰還怕呀?人權是給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奪取他人生存自由的人有什麼人權可言?簡直是亂來!
作者: CSSGS2003    時間: 06-12-23 15:59
為什麼要管台灣廢不廢死刑?
那內地也是很多死刑犯, 它們為什麼不去管?
怪哉...
作者: 回教激進分子    時間: 06-12-23 17:18
死刑是由法官依照法律經由審判制度所判定
這個牽涉到自由心證、審判公平、還有冤獄種種司法體制下不可避免的現象

作姦犯科者,死有餘辜
但無辜者、頂罪者,如果被判死刑也執行了,逝去的生命,老天爺也無法還他及家屬一個公道
廢死固有所本,死刑亦有其存在必要,也算兩難

剛發生的案例:

冤獄16年 他在牢裡查出真凶   20061223  
記者(  楊明暐/綜合報導)
美國紐約州男子洛伊‧布朗因為一樁與他無關的殺人案繫獄十六年,他不斷喊冤卻徒勞無功。後來他竟在自己的審訊紀錄中抽絲剝繭發掘出真凶,為自己洗刷沈冤。
 一九九一年五月廿三日凌晨,紐約州奧瑞流斯鎮女社工莎賓娜‧庫拉考斯基的裸屍在所住的農莊路旁被發現,身上有刀傷、勒痕和咬痕。而警方於五月廿六日在距當地五十公里的雪城逮捕剛出獄六天的布朗。  布朗先前因一名社工帶走他女兒而打電話恐嚇對方,並為此入獄。這名社工剛巧是莎賓娜的同事。儘管布朗不認識莎賓娜並堅稱未犯案,檢方仍將他起訴。  一九九二年法院審理此案時,齒痕成了重要證據,儘管布朗咬合時只會留下四個上排齒痕,死者身上的上排齒痕有六個,但專家卻認定齒痕是布朗的,他因此被定罪,被判刑廿五年至終身監禁。  布朗入獄後曾三度上訴皆失敗。二○○三年他的繼父家失火,審訊紀錄付之一炬。布朗要求法院提供一份副本,結果竟發現了若干先前沒見過的資料。  文件中有一份供詞來自擔任義消的巴瑞‧賓奇。賓奇的哥哥羅納德和莎賓娜交往,案發前兩人同居在奧瑞流斯那處農莊。賓奇曾告訴親戚,莎賓娜已和羅納德分手,卻賴著不走,令他很生氣。  賓奇的女友塔瑪拉則作證稱,案發前一天傍晚,賓奇至住處附近酒吧買醉,次日凌晨一時半至一時四十五分才醉醺醺地回家,洗了臉和手臂,很不尋常地把義消隨身攜帶的救火警報器關掉再睡覺。賓奇在十二時卅分離開酒吧,十二時卅分至一時卅分間的行蹤遂成了疑點,而莎賓娜居住的農莊剛好也在這段時間失火。賓奇睡著後,被消防隊召喚他到農莊救火的電話吵醒,並前往滅火。而據消防隊稱,賓奇抵達現場後,便直接朝著莎賓娜屍體發現處走去。  布朗根據這幾點研判,賓奇涉案的可能性很大。三年前的耶誕節前夕,他寫了一封信給賓奇:「證人可以作偽證,法官可能受騙,陪審團可能做出錯誤判決,但進行DNA檢驗,就不會出錯。DNA為上帝所創造,而上帝不會犯錯。」 而賓奇接到這封信後五天,便臥軌自殺了。之後他的女兒提供自己的DNA採樣,與偵辦人員從莎賓娜留有咬痕的染血睡衣採集到的唾液樣本比對後,顯示唾液九九‧九%是賓奇留下的。  罹患肝病,須接受肝臟移植的布朗已四十九歲,目前仍被囚禁在一個戒護森嚴的監獄。本月廿一日,他向當年承辦本案的法官彼得‧康寧提出訴狀,要求立刻讓他出獄。  專替冤獄犯爭取平反機會的「昭雪計畫」(Innocence Project)組織律師費雷洛要求法院立刻下令將布朗釋放。他說:「本案不尋常處在於,有人竟能在自己的牢房裡把案子破了。我們是頭一次遇見這種事。」
作者: 莫聽    時間: 06-12-23 23:23
廢除死刑?保護人權?可笑....當犯人在殺害無辜民眾時犯人有在保護被害人的人權嗎........要是不小心讓犯人跑出來報復誰要負責?犯人太多可能引發的問題他們怎麼說?如果今天死的是廢死聯盟的家屬他們怎麼想.......被害人家屬誰來照顧?口口聲聲說尊重人權我看是討好民眾罷了?廢除死刑後誰還在怕殺人所判的刑,尤其是台灣現在一天比一天亂......
作者: 遊戲MAN    時間: 06-12-25 10:24
若是台灣跟進'廢除死刑',x的,發動一人一信到法務部,到總統府,塞爆他們的信箱,

要不然就是要求舉行公投,這些不是你政府說了就算的,一昧的把人權無限上綱,

一昧的崇洋、一昧的聽國外的建言,不聽從他們就代表我們無人權?? 難道這些廢死聯盟的,

只在乎死刑犯的"死刑",而不顧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嗎???:怒
作者: eric0956    時間: 06-12-25 12:45
反對廢死


跟殺人者有何兩樣




台灣的無期是有日期的喔

所以是有假釋的

這就是一個很好笑的問題了

就跟無限大,還是有數字以上的





我記得的話啦

是30~50年以上叫無期

人類1千億以上統稱無限大(某D節目統計的)




建議

創個小島

把死刑犯都丟到那自立更生= =?

[ 本文最後由 eric0956 於 06-12-25 12:47 PM 編輯 ]
作者: 傑爾斯    時間: 06-12-25 19:26
這樣家屬想報仇只有靠自己的手或找殺手等來執行死刑了...
這樣根本就不好
作者: 圓月教皇    時間: 06-12-25 19:28
原文由傑爾斯 於 06-12-25 11:26 AM 發表
這樣家屬想報仇只有靠自己的手或找殺手等來執行死刑了...
這樣根本就不好

在台灣要找殺手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吧...................
作者: 傑爾斯    時間: 06-12-25 19:35
原文由 圓月教皇 於 06-12-25 07:28 PM 發表

在台灣要找殺手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吧...................

專業的只有富商等等的請的起...
一般應該都自己來


其實利用人際方面等等
在找人進去做掉吧

或是等犯人出來監獄時
找人或自己做掉
作者: 神無 闇燁    時間: 06-12-26 17:25
那是因為廢死聯盟的人沒有嘗過那種切心之痛才會這樣講...

今天換做他們家被陳進興那種大魔頭闖進去然後胡亂殺人或幹嘛,我就不信他們還會繼續推廣廢死...

更何況,有些殺人犯殺了人還死不悔改,認為自己沒錯....留著這種人在社會上幹嘛?浪費納稅人的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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