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趙建銘(駙馬)內線交易案 [列印本頁]

作者: boy69731    時間: 06-12-27 17:13
標題: 趙建銘(駙馬)內線交易案
今天看新聞說要判刑6年  很多人出來護航說判太重
大家覺的會判太重嗎  如果這樣太重  對乖乖守法領薪水上班的老百姓
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

[ 本文最後由 boy69731 於 06-12-27 05:53 PM 編輯 ]
作者: 傳說中的路人甲    時間: 06-12-27 17:19
那些立委很明顯的是對人不對事/ˋ\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6-12-27 17:22
確實基於人情  這樣真的太重了點

內線交易法規如下

●內線交易罪●依照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規定
●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若涉案人具●公務人員身份●則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的行賄罪
●依法可處至少●五年以上徒刑及新台幣●三千萬以上罰金~~~


一般而言  內線交易大概都是判3-5年   

可是  趙建銘在偵訊過程中  有意圖湮滅證據的疑慮   而且身為駙馬  知法犯法  理當罪加一等

因此6年   我認為並無太重之說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12-27 17:25
其實經濟犯本來就不能判太重唉

我想說什麼,嘛...?

不知道欸...
作者: jerry055334    時間: 06-12-27 17:26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6-12-27 05:22 PM 發表
確實基於人情  這樣真的太重了點

內線交易法規如下

●內線交易罪●依照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規定
●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若涉案人具●公務人員身份●則 ...

說的真好
哀......那種人算是自私吧
只想到自己
不會想到別人
自己的老婆對媒體的態度也一樣很差
電視上都看的到
現在是收斂了很多
可是........做錯事被關,是正常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遵守法律!
作者: rabbit74222    時間: 06-12-27 17:40
在下還覺得太輕了呢
他黑來的那些錢
有些人可能認真打拚30年都不一定賺的到呢
6年!?便宜他了吧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6-12-27 17:43
= =\\\

其實我覺得關他個20年都不過分。

他在法庭還敢嚼口香糖..那種目中無人,真的令人傻眼...

PS:請不要扯到政治...扯到政治的話我就鎖文
作者: wingstyle    時間: 06-12-27 17:53
我想對有錢人...
幾年好像都沒差~
都可以保出來的樣子....
法律好像都保障有錢人....XD
作者: 西風漂流    時間: 06-12-27 17:54
判得剛剛好=ˇ=\

想到最近有一大堆台大、博士、教授被判刑起訴
就覺得很好笑
作者: zgmfx30a    時間: 06-12-27 17:58
法律怎麼規定就該怎麼判

即使我們不滿

對我而言  他損失的並不是6年的時間

目前只希望不要再有變數
作者: jerry055334    時間: 06-12-27 18:17
沒救了吧
保障有錢人= ="
悲哀.........
所以才會有人說台灣沒有救了
就是這樣所以才沒救!
作者: 。Jafree。    時間: 06-12-27 18:39
知法犯法 犯錯又不知錯

這種人判他10幾年都不為過
作者: 偽染月    時間: 06-12-27 18:52
標題: 難書
原文由蒼紅弦月 於 06-12-27 05:43 PM 發表
= =\\\

其實我覺得關他個20年都不過分。

他在法庭還敢嚼口香糖..那種目中無人,真的令人傻眼...

PS:請不要扯到政治...扯到政治的話我就鎖文


我問到現在也沒有解答:他到底是吃什麼牌子的口香糖呀 讓他百嚼不厭的樣子

我真的好想嚐嚐有錢人吃的口香糖    應該是我目前經濟能力容許範圍吧



唸中工時   老師問我:什麼是規矩?  
我答不出來 他要我坐下

後來 我想出了答案   就是遊戲規則
能夠改變 就改變   不能改變 就服從

大概是這樣吧   目前仍然學習中的我......


也有老師講過:這是求好壞的世界,不是求對錯的世界。


但在這裡   有不滿就抱怨吧   人需要合理的發洩




今天是他做錯 他就要接受審判 或是譴責
跟個人是否會跟他有同樣的決策無關
就像是今天出門花錢吃碗麵 不合胃口
回家後理當能發出適當的意見
而不要總是一句:你不會做得比他好吃,你就閉嘴。
(耶穌:誰自認沒有罪,就能檢起時頭丟向這位淫女。)
這是觀念問題    它犯罪 就是它不對
今天法務某官員連去旅館借廁所都講不清楚 我會笑出來
今天國立中x大學被批他的論文中有造假之嫌 我就會引以為戒


這也是 法 的另一層面   




而不是行車超速而被拍照 反而怪照相機藏得太隱密
甚至最後要遷移至明顯處般的 愚昧




[ 本文最後由 偽染月 於 06-12-27 06:56 PM 編輯 ]
作者: BECKMING    時間: 06-12-27 22:01
『安西教練的一句名言:外線交給三井,內線就交給趙建銘。』

他所做的事情,雖然本人非常生氣...

但是判決也已經下來了...

我們也無從改變判決...

雖然法律沒辦法完全克止犯罪...

但法律至少還有維護社會的用處...

雖然不公平...

但也只能這樣了...(唉...

[ 本文最後由 BECKMING 於 06-12-27 10:04 PM 編輯 ]
作者: 楓羽竹    時間: 06-12-27 22:16
內線交易案能被判刑已經很不容易了...心照不宣的情況下更使法官難判,而且法律 , 沒證據寧可判無罪也不能輕易誤判,主要是心照不宣的情況下很難抓到證據,既然已找到證據,就應該要重判,再者 , 台灣法律算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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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怕被關 , 窮人怕被罰錢 , 而且內線交易是以低資本賺高利潤,要不是他是特殊身份,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內線交易的話,有誰不玩...反正不容易被抓,只有趙建銘玩內線我才不信,只不過其他人因為身份不特殊才沒被抓到而已,被抓了了不起才關個幾年而已,對一些貧窮人來說 幾年內能賺個幾千萬跟本是遙不可及的夢,但這只限特殊身份人玩而已,但既然身份特殊的人都在玩,被抓了還有律師團當後勤,又不是不知道犯法,是明知犯法又要去做,更應該以嚴懲以示警惕底下的人

[ 本文最後由 楓羽竹 於 06-12-27 10:28 PM 編輯 ]
作者: ViewSonic    時間: 06-12-27 22:35
那渾球!!!

判牠6年還真便宜牠!!!

自以為是總統的女婿就可胡做非為!!目中無人!!貪贓枉法!!視國法為無物!!!

經濟不景氣~

老百姓是沒頭沒日的辛苦賺錢!

隨著物價指數飆漲~荷包卻沒上漲!

大家都勒緊褲帶在辛苦討生活!

而牠勒!!!

謎之聲:”今日愛岬啥飼料?”(台語)

回應:"阿!三井宴啦!~"


三餐非得要"魚翅.龍蝦.鮑魚.松阪牛肉".....

恩!對牠來說這才叫"吃飯"~"正餐"~"主食"!

叫老百姓看在眼裡心中作何感想???

~~~~~~~~~~~~~~~~~~~~~

面對涉及台開內線交易弊案!

依然故我!!

自檢調傳訊關係人到案開始.案中趙建銘每個動作.備受所有人關注.

身繫總統女婿特殊身分.不知何謂愛惜羽毛!!

趙建銘在訊後.步入臺大醫院.仰頭45度的招牌動作.!

一付就是~"靠!老子的岳父就是當今總統!你們這些檢察官!法官能耐我何??!!"之態度!

真是渾蛋到了極點!!

我相信許多人就是看了這一幕之後對第一家庭的觀感完全改觀!!



單憑一個台大骨科醫師身分居然能搞個內線交易~

可稱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創世驚人之舉!!

這就是典型的"權貴犯罪"!!!

所謂"權貴犯罪".是指有權與有錢的權貴階級所為的犯罪!

""者指擁有公職、掌有公權力或因政府高層人士的親屬而享有一定權勢的人.

""指資本主義下的貴族.包括財力雄厚的富豪或企業主.或善於借貸而擁有公司或企業的"有錢人"

權貴者亦不應恣意妄為.破壞人民對於公眾人物的信賴.遑論藉由自己身分地位之便而從事犯罪!!


順便引用周占春法官的判決文:

"彼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

也就是說偷竊腰帶鉤的人受到處罰.甚而處死.可是竊國者.反而封侯!!


周占春法官!

您幹的好!!!

說的也太好了~!

我挺你到底!!

(本人無政黨立場!純就事論事而評論~!)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6-12-27 11:21 PM 編輯 ]
作者: akpoi1111    時間: 06-12-27 22:54
總之在大家過得苦哈哈時
有人還搞偷雞摸狗的事格外讓人火大
被逮到還死不認罪  怒阿= =

賞他輪擺式位移~~~~


[ 本文最後由 akpoi1111 於 06-12-27 10:56 PM 編輯 ]
作者: turnX    時間: 06-12-28 01:46
污了那麼多錢,才判6年實在真的是有點太輕了
6年的年薪和.一般小老百姓也不可能賺那麼多!
作者: 最後之日    時間: 06-12-28 06:17
1億8千萬換你被關6年你幹不幹
(年薪3千萬喔=月薪300多萬)
是我我也去啦
正是因為是權貴所以可以坐牢就算了
坐完牢不是又可以生龍活虎   為非作歹(就像那些綁架撕票 販毒 犯人一樣)
在美國法律上
你不只要坐牢還要被追回不法所得(前提是要美國政府管的動的國家才會被追回)
作者: jerry055334    時間: 06-12-28 08:36
我在外面吃飯都會聽到有人罵他
都沒有罵過別人....
我媽媽還說:他最不要臉,連陳水扁的錢都污走.....
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作者: 啞巴妖精    時間: 06-12-28 08:48
他a的錢沒有沒收嗎@@
這樣真不公平..才六年..
有這種管道的話~我都願意被關
外面一般百姓可以賺到500萬就很好了
關六年.一億多.誰不願意被關@@
作者: eric0956    時間: 06-12-28 09:59
竊國者諸侯阿....................



這句比較像是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吧



話說

他都嚼倒吊子不成


不然怎麼那麼好(四聲)吃
作者: 遊戲MAN    時間: 06-12-28 10:30
原文由啞巴妖精 於 06-12-28 08:48 AM 發表
他a的錢沒有沒收嗎@@
這樣真不公平..才六年..
有這種管道的話~我都願意被關
外面一般百姓可以賺到500萬就很好了
關六年.一億多.誰不願意被關@@

= =!! 阿你也幫幫忙,六年才一億多,說不定我不用被關,我就可以賺到一億多了,

六年變數很大,誰知道自己會不會飛黃騰達阿!!!

孩子!!! 別傻了,六年耶!!! 很長的溜!!! 還是別為了一億就被抓去關六年,自由的價值比一億多很多的。:狂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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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我覺得判很輕,應該在多幾年,要讓這渾蛋"反省",讓他知道他錯在哪,還想上訴?

上訴我想也沒用,因為他的態度以及他的作為,其實都很清楚了,六年對他來說,很短了!!!

反倒是,國民黨追這件案子就追的緊緊緊!!! 要是國民黨能發揮對緊追民進黨貪污的人的精神,

我相信掏空台灣潛逃的過去國民黨員經濟犯,一個一個都會被抓回來審判的。

經濟犯:


姓名:伍澤元
查尋緝原因:犯罪嫌疑人伍澤元涉嫌四汴頭及八里污水廠弊案,目前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為台灣高等法院發布通緝中。


姓名:陳由豪
查尋緝原因:犯罪嫌疑人陳由豪涉嫌挪用東華公司款項達新台幣八億八千餘萬元
目前因背信罪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中。


姓名:汪傳浦
查尋緝原因:犯罪嫌疑人汪傳浦涉嫌尹清楓命案及拉法葉軍售幣案,
目前因妨害軍機、行賄、殺人等案,為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中。


姓名:張萬利
查尋緝原因:犯罪嫌疑人張萬利涉嫌非法挪用景文學院之學雜費及校務基金
並付款購買未塗銷抵押權設定之土地及付款給工程未完工之建築公司,另以投資越南為由,
向銀行貸款未還潛逃。目前因詐欺案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中。
(PS:我就讀景文學院一年級的新生訓練的時候,他是校長,還跟我們訓勉勒!!! = =天阿!!!)


姓名:張朝權
查尋緝原因:犯罪嫌疑人張朝權涉嫌於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期間,
提供鉅額賄選資金交付相關人員為第二號候選人買票,目前因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
為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中。


姓名:劉冠軍
查尋緝原因:犯罪嫌疑人劉冠軍涉嫌國安局密帳貪污洗錢,行蹤不明,目前因貪污治罪條例案,
為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發布通緝中。


姓名:朱安雄
查尋緝原因:犯罪嫌疑人朱安雄因涉嫌選舉罷免法案件,
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九十二年度執字第九三一一號執行未到,
於九十二年十月二十日以雄檢楠峽緝字第五六二七號通緝書發布通緝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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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要是國民黨肯出對付民進黨的力量,這些人老早就大有機會被抓回來了,

我記的還有劉松藩、朱婉清,可是在通緝專欄看不到他們倆個了= =!,

唉!!! 可以出一本國民黨經濟犯的查緝專刊了。

(PS:說不定又會多個"許財利"了= =!)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要案(緊急)查緝專刊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6-12-28 06:34 PM 編輯 ]
作者: 墮落的惡魔之子    時間: 06-12-28 15:17
我覺得六年雖然太輕,但是也沒有辦法,事實上,經濟上的犯罪是很輕但是A的錢很多,像金光黨一樣,騙完錢就閃人,抓到就關一下,沒抓到就計劃下一次,超級賤的,而經濟犯罪事實上判的並不重,據我的印象中所知,很多經濟上面的犯罪甚至只要交保就行了,有些抓到甚至只能關幾個月,但是影響到的人卻是很多,像是一些大老闆故意用集資,在把錢調走,然後再惡意倒閉,宣告破產後,就因為法律中破產的一項規定,好像就沒什麼關係了!像是韓國就會這樣,韓國的財團比韓國政府還有錢,之前有一個老闆去世,他兒子為了要避免遺產稅,也跟著自殺,就沒辦法追那一筆遺產稅了。
作者: jerry055334    時間: 06-12-28 15:28
以前不一樣吧
以前溜走沒辦法,抓不到
(上面也寫被抓回來)
現在溜走,都找到了
當然要抓回來阿
作者: 墮落的惡魔之子    時間: 06-12-28 15:30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經濟犯罪影響大卻判不重這一點,你有看到經濟罪犯被判無期或死刑嗎?沒有吧!最多就是關一下啊,所以我覺得法律制度本身就有問題,經濟犯罪上面。
作者: jerry055334    時間: 06-12-28 15:37
其實可憐的老百姓也不能怎麼樣
因為我們就只能等,看,聽
其他的再說什麼都沒有用
講再多他們都會說我們不懂之類的
作者: boy69731    時間: 06-12-31 22:57
原文由jerry055334 於 06-12-28 03:37 PM 發表
其實可憐的老百姓也不能怎麼樣
因為我們就只能等,看,聽
其他的再說什麼都沒有用
講再多他們都會說我們不懂之類的

好像真的是這樣 深有同感
作者: 開膛手JACK    時間: 06-12-31 23:46
在人世的時候享福   為非做歹

死後就得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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