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米爾修 於 07-1-18 03:39 PM 發表 死亡:這是正當理由。但你應該在兩星期前通知我們,因為教新手是你的職責。 預知死亡時間... 我沒那麼厲害呀ˊˋ
原文由aesir 於 07-1-18 12:36 PM 發表 我倒想看看這麼“摳門”能夠撐到什麼時候而不被人家告它違反《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