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死刑的存廢
[列印本頁]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07-1-31 14:03
標題:
死刑的存廢
鑑於最近的幾篇討論,大家對於"死刑"似乎頗有興趣(?),所以我很好奇的想問各位,死刑是否應該存在?如應該存在,為何?如不該存在,為何?又,如不該存在,當以何種刑罰替代?
作者:
不动如山
時間:
07-1-31 14:07
我認為應當存在,這是對犯罪的一種震懾,但判決時應當慎重,不輕易裁定死刑,因為人的生命是這世上最寶貴的。
作者:
zgmfx30a
時間:
07-1-31 14:13
個人不喜歡死刑的存在
無奈世界上有太多心存惡念之人要傷害人
所以死刑必須永存於世界上
不過也要配合善法與善者的存在
作者:
傳說中的路人甲
時間:
07-1-31 14:19
當然要存在了
ˊˋ/
特別是那些累犯
非殺不可
初犯可以赦免
但是累犯絕對要殺
那種人已經失去救的價值了
悔改的機會已經給過
却一而再再而三
ˊˋ/
死刑必定要存在
作者:
-冰瀞-
時間:
07-1-31 14:21
據人權的看法來說
當然是要廢除
可是就站在被害者的立場
就很矛盾了
犯人也是人 即使 他們做了不像個理性的人會做的事
可是生命誠可貴 說死就死?
是否太過苛刻了 人人都需要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律應該是來保護人民的
犯人也曾經奉公守法 所以應該遵照
循序漸進
的
方式來增訂修剪
每個國家和人民的素質及教育 或多或少習性、教育 從小的生活環境也會有所差異
每個國家或許不能說見仁見智 但是做好相關的律法調整是必要的
沒有絕對完美的法律
每一個立場和角度都各有道理 所以能不能廢除死刑就算過了幾千億年
相信都還會是個值得省思的問題。
作者:
上帝使者
時間:
07-1-31 16:09
死刑的存廢問題!早已是爭執了數個世紀的問題!
其導源於宗教寬容!興於人權觀念的推廣!
爭了好幾個世紀!雖有所進展!卻又有許多可議之處!
暫且不果斷的說出"對"和"錯"
死刑的存廢問題至少帶給我們以下幾個可探討的問題!
1.恫嚇的必要性!
2.教化重於刑罰!
-----------------------------------------------------
正文:
1.爭執於絕對的所謂"是否該廢死刑"
有時只會淪為偏激的改革者!以及衛道主義者之間!無止盡的爭辯!
死刑在舊時代!是為了徹底貫徹"應報主義"的思想!並收殺一儆百之效!
時至今日!許多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其死刑執行率也是逐年下降!(台灣即是一例)
死刑在新時代的意義!不是為了貫徹應報主義!更不是為了大快人心!而招搖的"懸首棄市"
而是如同一把懸掛在高樓的寶劍!人人都看得見它!卻不輕易露出鋒芒!
只有你妄想挑戰他!罪大惡極至天理所不能忍!它才有露出鋒芒的必要!
2.孔門有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更提醒了我們!
與其七嘴八舌!滔滔不絕!的爭論死刑這種治標的方法!
不如耕耘於教育!道德!以收治本之效!
孔子之言不在於棄刑罰!
以現代的方式來說!便是"預防勝於治療"
與其念茲在茲地為追趕國際潮流而廢除死刑!
不如從固有道德的提升!以及教育的方式!杜絕人民犯罪!
這樣的做法!或許才是政府現階段應該重視的!
------------------------------------------------------------------------
結論:
政府對死刑的抉擇!不應該只是侷限在天秤的某兩端!
而應該取得中庸之道!不但應明瞭"預防勝於治療"的重要性!也應明瞭恫嚇的必要性!
否則!只會順著"國際"這股洪流!漫無目的的漂泊!
終至舟覆人亡!
作者:
david123abc
時間:
07-1-31 16:39
死刑應否存在?
這問題其實牽涉到「社會對刑罰制度的期望」(亦即刑罰制度的目的)為何。
以刑事程序政策的角度而言,刑罰的目的可能是預防犯罪、教育感化或應報(報復)的性質。
在以人權馬首是瞻的今日,一般都會將「刑罰的應報性」排除在刑罰制度的目的之外。
然而現實生活中仍不乏重大惡性的犯罪行為,被害人的感情需要宣洩出口,這似乎是死刑存在的重大目的,也似乎是唯一的目的。
對於犯罪問題來說,法律乃至於刑罰制度只是一道最後的防線,是在損害發生後盡力彌補現狀的作法,然而事實上損害已經發生,被害人乃至於家屬的實際損害(尤其是刑事案件),不會因為法律的盡力彌補而完全回復原狀(簡言之,人死不能復生)。
死刑的存在,既然無法讓一切回復到原來的美好,最後似乎只剩下被害人的情緒反撲而已。
如前所述,法律乃至於刑罰制度只是解決犯罪問題的一道最後防線,在這之前,可以在教育,社會制度等等各方面加以改善,但那意味著將投資極大的社會資源與時間成本,這點往往使執政者力不從心甚至望而卻步。
是故,對於執政者而言,死刑的存在便成為一種經濟的社會控制手段;
而那股對美好的、適合生存的理想社會環境的想望,便一直成為現實者譏諷的對象。
作者:
pcoverman13
時間:
07-1-31 17:20
殺人償命,這是對於防止殺人的最終防制作法。
當然,有人會講已經一個人死了,那麼還要再殺一個人?
這樣是不是一種報負心態?
其實,我認為不是,「殺人償命」是一種「法制」的體現,只有體現「法制」才能預防犯罪。
作者:
水希月鈴
時間:
07-1-31 18:16
自然要存在了
如果今天是闖紅燈或穿越馬路
對一般人的心態頂多就是
「被抓到就自認倒楣嘛!頂多罰個錢或去聽個交通安全手則!」
如果是殺人呢?
「被抓到可能會死啊!」
所以,沒人敢去殺人,因為可能是長年監獄甚至死刑。
如果今天闖紅綠燈是死刑的話,我看根本沒人敢闖吧?
問題這是不可能,也被批評為不人道,
那,重點是,人們要怎樣才守法,不都是怕被「打」嗎?
嗯,最近法家東西看多了,偏激掉了就抱歉了。
作者:
阿TA
時間:
07-1-31 20:51
存在+1
有死刑治安都這樣了....
那沒有且不天下大亂
我到覺得...死刑規定還要在嚴厲一點...(死刑的條例其實不會干擾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以正社會歪風
(畢竟...法律是為了維護一般人的權利...刑法是為了防範壞人的橫行)
跟其他大大相同~審查過程該細心(畢竟這涉及人權...)
如是初犯...或許可以再給一次機會...
但如是累犯(且又不悔改)...那就.....
殺!!(留此人危害世間作啥....)
[
本文最後由 阿TA 於 07-1-31 08:54 PM 編輯
]
作者:
高橋洋樹
時間:
07-1-31 21:21
我認為死刑是該存在的
雖然現在社會是以人權為主
而且也並不是殺人償命 人就可以復活
但是我還是提倡死刑
因為如此才是有真正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作者:
js7876js
時間:
07-1-31 22:40
死刑該不該存在!? 以我的看法是該存在!
有些假釋出獄或保釋出獄 出來還是繼續犯案...
還有一些通緝犯...唉~像最近某人逃去國外!
在國外逍遙自在 唉~ 那些人可知 他這樣讓別人來承擔這的痛苦!
真該死!好人種是腳踏實地的默默著為別人造福
壞人卻消遙快活的踐踏別人...其實好壞人 怎麼分!?誰是好?誰是壞?
各有定論! 人如果違背良心 其實他的心早已經死了!死刑...只是第二個審判!
既然心以死 死刑說不定只是一種讓他悔過重新開始另一條路吧....!
作者:
ione31
時間:
07-1-31 22:44
廢不廢除死刑 應該是視該國的狀況來做決定吧
人民有法治觀念 會遵守法律的國家 廢除死刑還有話說
或許是有點偏激的想法 但是我總覺得
中國人還是要有比較嚴格的法律 才會守法
拿台北的捷運來說吧 如果不是罰1500元
純粹只規定車內不得飲食 還是會有人在車內吃東西的
騎車的更明顯 現在已經規定 紅燈不得右轉
可是呢?
我看到的都是這樣 探頭看看 沒有警察在附近
就有人直接就紅燈右轉了
小路口闖紅燈的人也不少
以這樣的守法精神 如果廢除死刑
殺了人 最多就是終生監禁
對被害者 對家屬 還有社會大眾都是不公平的
被害人 和家屬 沒有得到他該得到的公道
社會大眾繳的稅 要養這個兇手一輩子?
就因為一些盲目追隨外國的天才官員?
這樣 是正確的嗎?
作者:
97531666
時間:
07-2-1 00:14
育重於罰
無育
則必然罰之
人道
是在安穩狀態下的人 才會說出口的話
基於人道 該罰者不罰
那對於受害者家屬的"人道"又何去何從?
人性 有善有惡
偏袒一方都不算完全正確(我是性惡主義者..........)
所以才會有法庭的出現
讓人們去爭論該罰與不罰
那又何來死刑廢除之論?
除非
法不公
律不正
若真如此
死刑廢不廢除
都是廢話.........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2-1 11:49
法律,
你犯了才需要動到不是?
只要不觸法,那麼就不會有存廢的問題不是,
問題就是會有人去以身試法,
只要你不要去觸碰會處死刑的法律那就不沒事?
說真的,沒事廢除什麼死刑,理想跟現實是兩回事。
最重要的是"什麼罪該處以死刑吧",
蓄意殺人是要償命的。
如果我故意去殺一個人不用償命,那很簡單,
我今天叫一個小弟去殺我的心腹大患,反正不會處以死刑,
我答應他好好照顧他家人,而且出獄之後會給他一大筆錢,
好划算。
死刑應該存在,只是"怎麼樣的罪該處以死刑"。
作者:
神乎其技滴小白
時間:
07-2-1 11:54
我覺得死刑必須存在
但是不是隨隨便便就處以死刑
例如:惡意殺人 => 直接判死刑就好,不需多說
如果沒有了死刑
治安將會比現在還要糟!
犯罪者將會抱持著僥倖的態度
一再地去犯罪
只不過是多吃幾年牢飯而已!
如此一來...
那些窮凶惡極之徒才不會太倉狂
作者:
jerry055334
時間:
07-2-1 12:57
做壞事當然不好
但是如果要去住在奧地利的監獄
https://www.gamez.com.tw/thread-371900-1-1.html
那還不如死好......
(這給他們住太浪費了)
作者:
夜星旋風
時間:
07-2-2 14:57
我不贊同死刑
以無期徒刑和死刑來比較
我覺得無期徒刑比較痛苦
沒有自由 怎麼還有活下去的意義
還有就是很多犯罪者其實都是很善良的
是因為社會的不公 生活的困境等種種因素
才會犯下大錯
或許在生活富裕的我們 是想像不到的
說不定有一天 你也會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而變成罪人
作者:
墮落牧羊人
時間:
07-2-2 23:46
一般關於死刑存廢的討論,都幾乎是該不該廢或該不該存,似乎侷限於兩元方面了。但關於死刑存廢的討論其實還有很多可以討論:
(1)死刑真的能有效嚇阻犯罪嗎?
以聯合國的死刑問題研究報告,都無法証明出死刑較無期徒刑的有更高嚇阻犯罪的效果,再加上以犯罪心理分析來說,絕大部份殺人者,都並沒有考慮到背後重大的法律刑責,也就是臨時起意,而會考慮到背後重大的法律刑責的智慧型罪犯,也大多認為法律刑責不會降到他頭上,甚至還加上精神犯罪者,根本不知道殺人是犯罪或者是自己殺了人。
那麼死刑能有效嚇阻犯罪基本上就是有些爭議,但我們也不能否定它擁有嚇阻的用處!
(2)廢除死刑真的只是理想嗎?還是它別有實質上的意義!?
一個重罪犯,他可能因為檢察官和律師的不同,所判決的結果可能因此就有些差異,同樣的過錯可能因為判決的結果不同,而走向不同的道路,比較不幸運的,可能遇到比較嚴苛的法官或檢察官而判處死刑;比較幸運的,可能因此躲過一劫,導致司法審判的差異性,更何況死刑和無期徒刑差別是相當的大。
萬一那天萬全的司法真的發生了錯誤,而導致了誤判而死。但死去的人,就等於是永遠喪失人類眾多的基本權力,怎麼挽回也挽回不來。
是故,廢除死刑它是有實質上的意義,一方面可以避免司法審判的差異性,由其是死刑和無期徒刑差別;它也可以避免因為誤判而死的情況發生。
講了那麼多,那牧羊人你支持不支持廢除死刑呢!?
我的答案是還不確定,畢竟光是死刑能有效嚇阻犯罪這一點就已經有極大的爭議了,畢竟我也不知道台灣將死刑廢除後,犯罪率是否會提升。但就我目前所知道的,只要是經濟、社會制度及心理輔導制度建全的國家,無論有沒有死刑,它的犯罪率還是維持在某一範圍內,幾乎沒有改變很多。
最後我還是認為任何刑法不應該只是滿足社會任何一方或者被害者一時之間的情感,最主要也最需要解決的部份應該是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權利的平衡。
[
本文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7-2-3 03:48 PM 編輯
]
作者:
楓月映舞
時間:
07-2-3 01:21
廢除死刑其實也是保護被害人
如果有死刑那麼綁票的時候 肉票根本是不太可能存活下來的
沒有死刑則反之
而且有些人是被陷害入獄的 廢除死刑就表示以後還有翻案的可能
而且終生監禁比死還要痛苦吧
不太會說話如果很可笑請見諒
作者:
ACT
時間:
07-2-4 10:49
不但不該廢除死刑
還應該從新加坡引進鞭刑
作者:
沙坑低能兒
時間:
07-2-4 15:19
有些窮凶惡極的犯罪者,你不結束他的生命的話是無法停止他殘害生靈的...。
說死刑犯的人權...那被死刑犯等級的犯罪者加害者,那些人的人權呢?
作者:
T完全體
時間:
07-2-6 01:36
有兩個問題請教諸位大大:
一.我們常說的人權.那人權的範圍是指哪些?
二.有期無期徒刑都是剝奪自由權.死刑是剝奪生命權.那麼有沒有任何刑罰是剝奪人權呢?
無知的問題.還望大大不吝指教.謝謝!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07-3-10 06:46
標題:
回覆 #23 T完全體 的文章
人權應該包括了身體權、自由權、財產權與生命權吧!
其實我也沒有研究
作者:
@小佑佑@
時間:
07-3-11 23:00
死刑因該還是要存在巴
不過背判刑的人因該是那一種無藥可救的人
死後器官還可以留給有需要的人使用
又不怕會在幹壞事(因為已經那打死了
一舉兩得
只是有一些些的殘忍而已
作者:
nice0080
時間:
07-3-12 05:17
我覺得身體哪邊犯法從哪邊切掉很公平
強姦 就把機機切掉
偽造文書 就切掉拿筆的那邊手
暴力 妨害自由 就把大腦內會有暴力的部分拿掉
經濟犯 就把他全家的錢 燒光 終身不得從事經濟行為 包刮買一份報紙也不可以
拋棄小孩的就把子宮拿掉
劈腿的 就在手臂上刺劈腿
漂客臉上就刺青漂客 反正你愛漂 臉上有字就更光明正大的漂
妓女就刺上妓女 反正妳愛做就做 找工作就更方便了
就像小偷要偷東西一定要有手?對嗎
喜歡暴力討債 一定讓你沒辦法繼續討債就對了 手筋全挑掉嗎?
作者:
zgmfx30a
時間:
07-3-12 19:03
死刑之外
我希望創立勞動刑 和監獄勞動服務不同
是讓犯罪者參與建設 取代部分外勞 以對社會付出來償還部分對社會的危害
類似於中共的勞改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3-13 09:51
http://www.comicplay.com.tw/BooksManage_List.asp?GBookID=JC203
這部漫畫書集 其實深度上就有探討到這類問題
假設"犯罪者有其背景" 家暴ˋ精神疾病ˋ遭排擠 等等....
而社會並沒有去幫助他ˋ拯救他
那麼
當該人進行犯罪報復社會的時候 社會卻要制裁他
這是否是不公平的呢?
究竟是社會對不起他們?
還是他們對不起社會?
是社會先無情放棄了他們?
還是他們主動放棄了社會?
這個問題立場不同 想法就不一樣
值得深思
歡迎光臨 鐵之狂傲 (https://gamez.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