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人.........悲哀阿 [列印本頁]

作者: ~楓紅~    時間: 07-3-27 19:54
標題: 人.........悲哀阿
我先請問大家一下

自己說過的話

要不要負責!!!!!!






相信大家都會說 要 吧!!!

上次跟某版友玩遊戲(我是被另一個人拖去的)

然後他自己死亡怪在我身上

結果亂開砲(亂嗆)

一下說我沒幫一下又說啥(很點)

事實上呢??我有幫他!!他被偷襲死亡的!!



被他嗆當下

我馬上離開遊戲

到遊戲版........請求版大......公會長等處理

後來他怪說他打字慢

我就推兩個問題給他

1 怎不抓 你XX耶(問他有沒有說過)
2 2秒之內 可以打出 幽默 2個字(這叫打字慢?)

然後昨天他說他沒說過那種話

我就把圖像貼上給大家看!!

今天更好笑

他惱羞成怒

直接在版上開嗆

完全不說自己的錯...............

還說我白目......公會他會自己退

真為這種人悲哀
作者: 我在地獄仰望天堂    時間: 07-3-27 19:58
原文由~楓紅~ 於 07-3-27 07:54 PM 發表
我先請問大家一下

自己說過的話

要不要負責!!!!!!






相信大家都會說 要 吧!!!

上次跟某版友玩遊戲(我是被另一個人拖去的)

然後他自己死亡怪在我身上

結果亂開砲(亂嗆)

一下說我沒幫一下又說啥 ...


姆 話說本草綱目有記載 : 腦殘白目沒得醫 !!

你就消消氣吧 去KUSO版笑一下吧!
作者: voxfriend    時間: 07-3-27 20:03
要消氣

出去逛逛

欣賞一下夜色也是不錯的選擇
作者: ~楓紅~    時間: 07-3-27 20:05
是已經過2天了

只不過版上還在喬

我只想知道

人說話可以不用負責嗎?
作者: c.s    時間: 07-3-27 20:05
有人白目也有人自制,白目者憤世疾俗,自制者直逹樂土

白目者不知自我檢討,自制者內修涵養高深啊!
作者: 冷面笑將    時間: 07-3-27 20:19
標題: 回覆 #1 ~楓紅~ 的文章
打信長吼!?

抓!?它是用齊藤道三吧!?

離題了..........

唉..死就死 他開砲 就別跟她玩就好惹阿@@!
作者: 只是心賞    時間: 07-3-27 20:24
(茶)

看完你們那篇文了

能吵就不用吵吧?

既然要解釋 要真相

已經有圖有真相了

為何還不承認?

我覺得他從頭到尾

回文沒回答問題的

對口不對嘴

會有這樣的情形應該是自己有錯

但是說不出口吧...

認錯不認罪

蜂須錯了嗎? 本院錯了嗎?  風魔錯了嗎?



基於我是局外人

到此為止 (茶)


PS. 信長好久不玩了 -3-

[ 本文最後由 只是心賞 於 07-3-27 08:25 PM 編輯 ]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3-27 21:41
你就要到處去宣傳嗎

我都說了 要就直接在BN分生死啊


一定要搞成這樣嗎...
作者: ~楓紅~    時間: 07-3-27 21:45
原文由gm01111 於 07-3-27 09:41 PM 發表
你就要到處去宣傳嗎

我都說了 要就直接在BN分生死啊


一定要搞成這樣嗎...


這裡是什麼版??

我宣洩一下不行??

還要上bn再忍受他一次??我不幹!!
作者: 阿瑪迪斯    時間: 07-3-27 21:51
姆~~

這區也看到了XDDDD-----信長那篇我也看到了

小的沒玩信長

只有偶爾玩玩三國----新手等級XDDDD

不過這檔事不用太耿耿於懷

專注於過去的不快樂會看不見現在的快樂喔
作者: 白木國中生    時間: 07-3-27 22:12
阿~~
昨天就有看到文了
今天還有續集阿
開版的大大
退一步海闊天空阿
你如此耿耿於懷
是苦了自己阿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3-27 22:16
標題: 回覆 #9 ~楓紅~ 的文章
那你就在這好好發洩

那邊我要鎖了


我認為這樣最好
作者: 夜之罪    時間: 07-3-28 14:43
說話當然是負責

但是當他不負責  妳又能如何?

啃了他?

生氣只會氣壞自己

何必
作者: 冰 戀    時間: 07-3-28 14:57
遊戲上打打殺殺太多了

不爽的話

在上面打架打到爽

(玩洛汗常被強制殺死..不然就殺外掛後,他跑來尋仇,就一直打到高興為止)

如果是一起玩,玩到不愉快,下次不要跟他一樣玩就好了。

人與人之間,自然有合的來與合不來的

依我聽到的,你們二個都是比較強硬的人,硬碰硬到最後只會二敗俱傷。

各退一步才能海闊天空
作者: 爆流    時間: 07-3-28 15:47
就是有人愛牽拖
事實已經在眼前了
還死不承認

這樣到頭來
自己只會更難看

怪別人 自己不會反省

這種很"高"能的人
不用太計較0.0
反正幼稚園沒畢業

我能體會你的心情

這種人很討厭= ="
作者: yAshIro社    時間: 07-3-28 16:18
打個岔


人說話 是不用負責

沒有白紙黑字  無憑無據......


在下也是遭受過別人的迫害
作者: ~楓紅~    時間: 07-3-28 18:26
原文由yAshIro社 於 07-3-28 04:18 PM 發表
打個岔


人說話 是不用負責

沒有白紙黑字  無憑無據......


在下也是遭受過別人的迫害


你之不知道

之前有一則新聞

有兩個人吵架

某一個罵對方[死胖子]

對方告上法院

後來法官判賠30萬!!!



這就叫.......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作者: yAshIro社    時間: 07-3-28 19:02
原文由 ~楓紅~ 於 07/3/28 06:26 PM 發表


你之不知道

之前有一則新聞

有兩個人吵架

某一個罵對方

對方告上法院

後來法官判賠30萬!!!



這就叫.......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可是這應該考慮到有沒有第三人在場...

我這樣說大概知道意思嗎??
作者: ~楓紅~    時間: 07-3-28 20:18
原文由yAshIro社 於 07-3-28 07:02 PM 發表


可是這應該考慮到有沒有第三人在場...

我這樣說大概知道意思嗎??


你是指哪件?

如過果是我發的

我有證據

如過是新聞那篇

我不知道
作者: mild-seven    時間: 07-3-28 20:53
那就告他吧..

不要說你不想要搞成這樣...

這樣就有點矛盾了.

再多過幾天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要就趁現在...

遊戲嘛網路嘛很虛幻嘛不現實阿! 本來就是這樣阿!
作者: ~楓紅~    時間: 07-3-28 21:28
原文由mild-seven 於 07-3-28 08:53 PM 發表
那就告他吧..

不要說你不想要搞成這樣...

這樣就有點矛盾了.

再多過幾天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要就趁現在...

遊戲嘛網路嘛很虛幻嘛不現實阿! 本來就是這樣阿! ...


我很想!!

你幫我出律師的錢好嗎??
作者: yAshIro社    時間: 07-3-28 21:37
原文由 ~楓紅~ 於 07/3/28 08:18 PM 發表


你是指哪件?

如過果是我發的

我有證據

如過是新聞那篇

我不知道


我說的只是 第三者 在場證明 之類的觀點

應該不是您所說的事件

如果 我的觀點錯誤就請見諒
在下見識淺博
作者: ~楓紅~    時間: 07-3-28 21:42
原文由yAshIro社 於 07-3-28 09:37 PM 發表


我說的只是 第三者 在場證明 之類的觀點

應該不是您所說的事件

如果 我的觀點錯誤就請見諒
在下見識淺博




一定都會有的

現在講求的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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