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你的禁言是我禁的,與“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無關(而且我禁言是在12日,怎樣也和那篇沒有關係啊),起初你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語被V叔禁言,不過後來有版主指出V叔的行爲屬于越版管理,所以V叔解除你的禁言,然 ...
引用: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0:17 PM 發表
對游戲MAN的處罰我是設定了時間的,不知怎樣能查閱到這資料,我幷沒有永久禁言。
另外,我的處罰是從十二日開始的(從我的發言可以看出,“那就由我先來禁言吧……”這條在12日淩晨發布),
三天就是到14日,這點從目前KUQ被禁言到16日就可看出,我都是從12日開始計算的。
之所以從12日算起,原因是我禁言時,二人都沒有被禁言,
而此前V叔的禁言原則上是不算的(幷不是由人文版版主開出的罰單),
而天下發言說自己禁言了游戲MAN,但是那似乎沒有被實行。
我的罰單是12日開出的,所以三天就是到14日,如果最後證明我沒有過錯,我想我還是會給他補禁這一天的。
引用:天下創世 發表於 07-5-11 10:44 PM :
遊戲MAN是我剛剛補禁的,而遊戲MAN的處罰不是這篇文,是之前的文章
遊戲MAN這次發言不當,但是尚未到處分標準,所以我饒他一次
之前那篇烏龍就當我白木吧~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你的禁言是我禁的,與“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無關(而且我禁言是在12日,怎樣也和那篇沒有關係啊),起初你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語被V叔禁言,不過後來有版主指出V叔的行爲屬於越版管理,所以V叔解除你的禁言,然後我在閱讀相關文章後重新認定了你的行爲,做出禁言三天的處罰(自12日開始算,三天到14日,本來我認定的是“重犯,禁言五天”,但考慮一般都會減,所以我改爲三天),我在禁言時填寫了禁言說明(我認爲那會傳給你的,但現在才知道那是給管理員看的),幷在禁言後試圖傳悄悄話給你,但顯示拒絕接收。因爲初次禁言,所以不知道禁言說明不是傳給你的,沒有事先通知你,在此說聲抱歉。至於爲什麽會變爲永禁,我不知道,我希望如果有可能麻煩管理員查閱我的操作記錄,如果我確實有誤操作,我願意承擔後果。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此次處罰幷非如由“警告”變爲“禁言”,這與原來那篇無關。
另外,禁言你的理由既然此前沒有傳給你,那在下現在在此加以說明:籠統講,就是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有人身攻擊的事實,具體講在
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 ... p;page=1#pid4434169中說“這人連自己尊嚴都可以拋棄了”我認定這屬於人身攻擊(貶低了對方人格)“原來有人對你妖言惑衆、胡說八道的話,你還會尊重他阿,呵呵~稀奇!!!”我認定這屬於人身攻擊(我說的可能不雅,在我看來你等於在說對方有精神病)。
原文由迷失的蝴蝶 於 07-5-11 03:13 PM 發表
管他是不是妖言惑眾,或者胡說八道,只要一剛開始攻擊沒有其他會員或團體,尊重他的言論是應該的!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雖然你寫了聲明,但比照此文中其他會員刪除自己不當言行的行爲和你聲明中的內容,無法認定你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所以執行了處罰。
此外,因爲版規無相應內容,故未予處罰的內容如下:
依據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行,你幷沒有接受天下版主在“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中對你的處罰,在那裏天下版主對你的處罰是“遊戲MAN 態度不佳,請注意你的言行可能會引發的不滿,但因未超出底限, 不列入累計”,而在這討論串中以唯一的發言是“這種言論!!! 斥之以鼻摟!!! 懶的看了XD~~~ 無視無視~~~”,也就是說你應該注意的言行就是這句話,而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你又屢次強調這句話的內容,可見你幷沒有執行這個處罰,未禁言不代表沒處罰,警告內容的執行情況正代表你對處罰的接受與否。但因爲此條未被列入版規,故此沒有處罰。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此提出質疑,或給我傳悄悄話。
原文由遊戲MAN 於 07-5-14 11:30 PM 發表
初次禁言? 身為版主是不是事先就要該要先做好功課? 而不是等要來執行的時候才發現"哇~我工具不會用"?
而次後又損失會員的權益? 光就這點你該跟我道歉。
原文由遊戲MAN 於 07-5-14 11:30 PM 發表
因為我使用編輯功能無法執行刪除文章之動作!!! 會員似乎無法自行刪除文章,
只能編輯自己的文章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首先你的“永禁”幷不是我執行的,所以你說“加上要不是我先跟超版申訴,我現在還是被你"永禁"。這你該如何做賠償?”我無法接受,因爲目前從版主們陳述的情况來看,最後一個對你的ID進行操作的是我,所以我才說“如果我確實有誤操作,我願意承擔後果。”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其次,沒有通知你確實是我的疏漏,我也已經爲此道歉了,但是如果你因此質疑我當版主的資格,請你拿出理由,雖然申請版主有“熟悉本站”的規定,但在申請版主之前,甚至是當正式版主之前,我都沒有禁言功能,那時我怎樣知道如何禁言?當上版主之後也沒人通知我去學習如何禁言,也許版主區的古文中有,但我看到的只是要通知會員,而通知的方式我未見說明。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為何不搞懂禁言之後再做?”那是因爲V叔的越版管理需要被糾正,V叔也表示此事“交由超版與人文版主處理”,當時在綫的我認爲應該對此事作出及時的回應,而且在你的文章出現之前我幷不知道我的理由不會傳給你,如果管理員能看到我寫的東西就知道,我是以通知你的口氣寫的那理由。我的主觀意願幷沒有不想通知你,我做了我認爲我該做的和要做的,其中有紕漏,我道歉了,也彌補了。我認爲我不是“擅自任意執行處罰”,如果你有异議,可以繼續向超版申訴我。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迷失的蝴蝶的言行又挑起避戰的嫌疑(因爲已删文,所以無法查證),這是違反通用版規的,這就是不當,不當不代表就是人身攻擊。至于文章,那不是我删的,如果是我删的我會說明,如果你懷疑這一點,你可以調查。我問心無愧。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執行什麼處罰??? 請問這種文章不該嗤之以鼻嗎? 况且我對一個以違規的文章,喊出嗤之以鼻不能嗎? 不能嗎?”
請問你發文時那是違規文章嗎?如果你認爲你可以那麽說爲什麽你在當時不提出申訴?也許你對天下提出了申訴,但天下幷沒撤銷那警告,也沒通知我,我認爲那處理是有效的,已經被認定錯誤的行爲、你到現在還堅持,而且公開質問版主,你的行爲與KUQ那篇文章(公開申訴那篇)沒有本質區別。你無視了對你的警告難道不應該被懲罰嗎?只是因爲沒有相關版規,所以不處罰,但我覺得應該指出來。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未指名道姓就不是人身攻擊了?難道看文章的人會不知道嗎?這與說了有什麽區別?
“他是可以爲了五斗米連尊嚴都可以不要的還可以矮化自己”,這話也是你說的吧?至少我在你提供的連接中沒看到人家自己寫上那句話。
你在攻擊誰只有你自己清楚,我只是認定那話至少是在攻擊某個人,不管他是誰。任何人身攻擊在人文版都是禁止的。
原文由eric0956於 06-8-29 03:06 PM 發表
矮化
有飯吃就好
這個月全家一起自殺共5起,20人
要是矮化能夠讓這些家庭有飯吃,那又何彷
原文由eric0956於 06-8-29 08:11 PM 發表
尊嚴如果可以當飯吃
夜市的乞丐,台灣的娼妓就不會那麼多了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12:34 PM 發表
由于目前沒有時間,所以只回答你第一個問題,其他問題晚上回應。
管理員已確認,你的禁言有效日期只到14日,沒有人將你永禁過,不知你怎樣得知你是被永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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