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漢服?閣下可以定義一下漢服嗎?中國3000年(真正能考據的),所流傳服裝多采多姿,尤其是清朝帶來大量滿族服飾,真正漢民族沒有旗袍的(當然你要說廣義來講滿族已經跟漢族融合我也沒意見)
原文由HOLMESLEE 於 07-5-22 10:09 AM 發表
我們真的是炎黃子孫嗎?這真的是很有意思的課題
姑不論炎帝與黃帝是否真實存在,炎黃子孫的說法也是十分晚進的東西
這個概念大概成形於清末,是一個典型的民族主義共同體的塑造
我曾聽我同學提起一篇文章,專門討論這種概念 ...
原文由灵魂熔炉 於 07-5-22 06:08 PM 發表
用血统去衡量汉族本来就是很小白的行为,古人从来就是只要你认同与接受汉文化就是汉族这样的态度.
血统论应该是来源于近代西方的民族主义思潮吧.
实际上近来发现的一些文明遗迹也证明汉民族的发源是多源的,
比如川西 ...
原文由麥峱 於 07-5-30 09:12 PM 發表
真正的漢文化或中華文化在中國本土老早就沒了
這一切都是拜某個中國社會主義黨的功勞,請大家為他們鼓掌!!
因為現在的台灣與日本都是在保留中華古早文化(日本的文化還比較早)
所以我們可以說咱們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台灣 ...
原文由麥峱 於 07-5-31 07:55 PM 發表
要不要用繁體呢?
畢竟繁體代表了中華五千年的文化阿!!
台南的祭孔儀式,還要去韓國取經呢
漢字簡化簡史簡體字是漢字演變的邏輯結果。漢字從甲骨文、金文變為篆書,再變為隸書、楷書,其總趨勢就是從繁到簡。隸書是篆書的簡化,草書、行書又是隸書的簡化,而簡體字正是楷書的簡化。楷書在魏晉時開始出現,而簡體字已見於南北朝(4-6世紀)的碑刻,到隋唐時代簡化字逐漸增多,在民間相當普遍,被稱為“俗體字”。我們今天使用的許多簡化字,在這時候就已經開始出現,例如“營”、“壽”、“盡”、“敵”、“繼”、“燭”、“壯”、“齊”、“淵”、“婁”、“顧”、“獻”、“變”、“燈”、“墳”、“驢”,等等。唐代顏元孫著《幹祿字書》和王仁〔日句〕著《刊謬補缺切韻》,都收了極多的俗體字。宋代以後,隨著印刷術的發明,簡體字由碑刻和手寫轉到雕版印刷的書籍上,從而擴大了簡體字的流行範圍,數量大大增多。根據《宋元以來俗字譜》,宋元明清12種民間刻本中所用的簡體字多達6240個,合為繁體字共1604個,平均每個繁體字有3.9個不同的簡化字,與今天使用的簡體字完全相同的有“實”、“寶”、“聽”、“萬”、“禮”、“舊”、“與”、“莊”、“夢”、“雖”、“醫”、“陽”、“鳳”、“聲”、“義”、“亂”、“台”、“黨”、“歸”、“辦”、“辭”、“斷”、“羅”、“會”、“憐”、“懷”等等共達330多個。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論文《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採用已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並把其他筆劃多的字也簡化。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上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劃案》,得到陸基、黎錦熙、楊樹達的連署。這是歷史上有關簡體字的第一個具體方案,主張把過去只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作為正體字應用於一切正規的書面語。它提出的八種簡化漢字的方法,實際上也就是現行簡體字的產生依據,影響深遠。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複、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佈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的《國音常用字匯》,收入不少簡體字,並指出:“現在應該把它(簡體字)推行,使書寫處於約易。” 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1935年,錢玄同主持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簡體字2400多個。同年8月,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採用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雖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畢竟是歷史上由政府公佈的第一個簡體字表。也就是在這一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頭字(即簡體字)”運動。1936年10月,容庚的《簡體字典》出版,收字達4445,基本上本自草書。同年11月,陳光堯出版《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約一半本自草書,一半來自俗體字。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個。抗日戰爭爆發,簡體字運動才被迫停頓,而主要在共產黨統治區繼續發展。共產黨奪取政權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1951年,在上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555個。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分3批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同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減少為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為54個。1956年1月28日,《漢字簡化方案》經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31日在《人民日報》正式公佈,在全國推行。以後這個方案根據使用情況而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字),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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