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我的小叔被機車撞死了對方居然說你有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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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蒼
時間:
07-6-11 10:04
標題:
我的小叔被機車撞死了對方居然說你有喝喔
大概在2個月前我小叔要到全家買東西出門不到20秒我小叔的老婆聽到,
一聲巨響看到小叔倒在地上渾身是血緊急送醫之後幾小時不治死亡,
撞人的造事逃逸不久就被抓到警察局後還說我小叔有喝喔[聽說是沒有喝拉]
聽警察說他是一名毒蟲可能是吸毒亂撞人= =,
居然不到2個禮拜就被放出來當作沒事一樣放出來也沒賠錢給小叔的家屬,
我爸說告一個毒蟲告不到啥咪錢因為他一有錢就買毒品真的是沒王法沒法律沒天理了嗎?
開玩笑的替我小叔的兒子說那我去開砂石車撞死他去警察局喝1個禮拜咖啡報仇行嗎?
[
本文最後由 蒼 於 07-6-11 10:11 AM 編輯
]
作者:
sony055006
時間:
07-6-11 11:20
又一個敗類!!
埃!~但希望你以德報怨
畢竟復仇過後什麼都沒有
作者:
怪盜基德
時間:
07-6-11 18:28
就算沒錢拿
也要告到讓他關個幾年
作者:
最後之日
時間:
07-6-12 02:10
復仇是好事(惡即斬?)
但是不要被仇恨心所矇蔽
(以下大誤)
這時候就是要給家屬提供爆打時間
以一小時為限
打爆就算了
希望重大刑案(如:綁票撕票 強姦)
比照辦理
作者:
飛耀海豚
時間:
07-6-12 12:52
現在的警察唷,都xx拉,我朋友車被破壞,叫警察來,結果警察叫我朋友要報案,要自己找證據,人都跑了要去哪找證據,何況是一般老百姓,遇到不良份子誰敢惹呢?有時想想每年付出那麼多稅金,在老百姓出事的時候,愛理不理的,所以我心中的警察,很多都是xx啦收錢不辦事.
作者:
光武.改
時間:
07-6-12 13:57
其實歸根究底的問題出在台灣的法律體制上
就像是妳闖紅燈被撞死是誰的錯??
只要開車的人沒違規的話十之八九都是闖紅燈的人的錯吧
在國外這種事情大多是闖紅燈的錯
其家庭可能還要賠償車主精神損失等等
可是在台灣的法律下
開車的人幾乎都要背上一調過失殺人的罪名
為什麼??
簡單的說就是台灣法律體制上有問題
這種事情不是說改就改的
我很想說出生在台灣只能認了......
尋求法律途徑不是一定能解決的
還是得請施主您提的起放的下.......
作者:
小絕
時間:
07-6-12 16:55
就算他沒錢
也要把他告到坐牢!!
只因為這樣就害了一條人命....
作者:
汪汪小黃
時間:
07-6-12 18:01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有錢人和壞人的!這是某位律師朋友曾經說過的話= ="
交通法規也是被撞的人永遠是最吃虧的!
作者:
蒼
時間:
07-6-13 00:12
我小叔一家人光喪事花了快沒錢了,家裡收錄有一半靠小叔,外加上他們家很窮實在沒啥咪錢告他了
外加上我爸媽學佛有點走火入魔了,說啥咪別被蹭恨迷住啥咪的說了一大堆[可是每次有人說他們怎樣回來都碎碎唸]
作者:
愛蜜麗
時間:
07-6-13 00:23
哀..其實你爸媽也不是沒道理
一場車禍可以看出這社會如何處理事情
但最傷心難過的莫過於家屬
他也不甘心就這樣走吧
生氣一回事.這怒氣就別太大了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作者:
飛耀海豚
時間:
07-6-20 11:07
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阿好像不用錢
作者:
大頭小松松
時間:
07-6-20 11:18
請節哀,不過既然知道對方是誰了,也別讓他好過日子。
既然知道他是毒蟲,更應該丟他去監牢裡享受一下牙刷的樂趣…(炸)
原文由
光武.改
於 07-6-12 01:57 PM 發表
在國外這種事情大多是闖紅燈的錯
唔,我不知道別國是怎樣,可是就美國而論是「行人最大」。
管他是闖紅燈還是闖Stop Sign,只要撞上了大多都是行車的過錯。
作者:
馬克雷斯
時間:
07-6-20 13:06
去告他吧法律有時候幫得了你的
加油吸毒不一定告不了他
只有神經病告不了而已 = =!
作者:
懶鬼阿妮
時間:
07-6-20 23:28
一定要用強制手段的,
我真為你們家人感到難過,
一條人命就這樣子白白被糟蹋了!!
人家還有老婆耶!!過份!!
為什麼毒蟲可以在殺了人之後繼續晃??
分明是警察吃案嘛!!
沒關係!!
現在流行現世報~
就算你們不出手,
他還是會得到報應的,
也不要真的採用不法手段去報復,
請節哀...
[
本文最後由 懶鬼阿妮 於 07-6-20 11:32 PM 編輯
]
作者:
忍者獵
時間:
07-6-21 01:44
通常會買毒品的.....都很有錢吧?= =??
我比較有意見的是警察....
什麼!?
吃什麼案!(揍一拳~)
再吃啊!(在揍一拳~)
再吃啊!(又在揍一拳~)
把你們嘴巴打到殘廢!!(瘋狂必殺!!!!)
大人要知道,
老子對現在部分警察言:「爛可爛,非常爛~!」(踹飛~~)
咳....我不說笑了...= =
說正經,
我認同上面那位大人所說的,
一定要爭取你們應有的權利!
我其實特別看不慣這種事情,
明明是受害者,卻變成兇手一樣....
跟他們拼了~!
讓更多人知道社會的毒蟲敗類有如此多!(我好像在搧風點火....但我是說真的!= =)
再行不通,
跑到新聞局打小報告!(認真!)
作者:
蒼
時間:
07-6-23 05:05
我聽我爸說他是騎在人行道撞到我小叔,
不過如果今天被撞死的要是我老爸的話,我可能會叫人假扮或收買毒梟,藥頭給他一包要人命的毒品{最好痛苦到死}
如果我想要這樣做我想這不事件難事吧?因該拉:邪惡
[
本文最後由 蒼 於 07-9-12 08:3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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