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來個另類思考吧 [列印本頁]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0:21
標題: 來個另類思考吧
網路遊戲被騙了 報警....
那在遊戲中被殺了 應該也要去報警才對
這是針對法令規定 網路遊戲的電磁資料 也就是俗稱的虛擬金幣及虛擬裝備 已列入個人的動產
所以 當你再遊戲中的金幣或是裝備被他人詐騙時 你必須去向警察單位報案
那麼~~~~~遊戲中角色的等級 不也是電磁資料之一嗎
應該也是同為個人的動產之一  
舉個例子 我在某一天 忽然遭到他人惡意殺害 導致等級降低 (視遊戲之不同 降低的%數不同)
那麼我是不是應該向警察機關報案 因為本人的財產之一 受到他人惡意侵犯
以天堂來說 角色死一次 經驗直約降10%~15% 若以仙境傳說 死一次一律都是降1%
不管是1%或是15% 都是玩家辛辛苦苦花時間精神所得的 跟虛擬寶物虛擬錢幣都是一樣
更何況虛擬寶物或虛擬錢幣都不能換本身的等級%數
由次點來看 惡意殺害比惡意欺騙 罪更重
那麼 是不是 我們可以對於將自己惡意殺害的玩家 提出謀殺或著是組織性犯罪呢
如果是有組織的 有計劃的犯罪 是不是能向警察機關報案 說你遭到謀殺或者是傷害呢
~~~~~~~~~~~~~~~~~~~~~~~~~~~~~~~~~~~~~~~~~~~~~

無留 忽然想到 有興趣的來討論討論吧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0:26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法務部於民國2001年12月正式解釋,電磁紀錄在詐欺及竊盜罪章中均以動產論,有關線上遊戲帳號及道具資料,均是以電磁紀錄方式儲存在遊戲伺服器中,該遊戲角色及道具雖為虛擬,然現實世界中均有一定財產價值,玩家可透過拍賣或交換,與現實世界財物並無不同。由此可知,線上遊戲之虛擬財物在法律上視為動產,玩家對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作者: 祥云    時間: 04-5-26 20:48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經驗值掉落是遊戲本來就有的設定...這方面應該....不能夠算是屬於自身的財產

事實上,遊戲中所有的道具,人物等級能力等等

都只是遊戲內部的"資料"而已,遊戲與遊戲公司本身並不需要負任河的責任

但是這些資料對於大部分玩家來說卻是相當重要不是?

經驗值雖然也是玩家努力得來的,但是經驗值這種東西我也說過了

遊戲本來就設定會掉落經驗值,所以這方面...你也沒辦法怪誰了

就只能自己小心點....就只能這樣

另外還有

注音文退散~=口=
作者: TOMSMAX    時間: 04-5-26 20:5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祥云]經驗值掉落是遊戲本來就有的設定...這方面應該....不能夠算是屬於自身的財產

事實上,遊戲中所有的道具,人物等級能力等等

都只是遊戲內部的"資料"而已,遊戲與遊戲公司本身並不需要負任河的責任

但是這些資料對於大部分玩家來說卻是相當重要不是?

經驗值雖然也是玩家努力得來的,但是經驗值這種東西我也說過了

遊戲本來就設定會掉落經驗值,所以這方面...你也沒辦法怪誰了

就只能自己小心點....就只能這樣

另外還有

注音文退散~=口=[/QUOTE]
那裡有注音文........我怎麼沒看到?
作者: 真拳    時間: 04-5-26 21:0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遊戲裝備與金錢在法律上是本身財產
被騙或被盜就涉及竊盜罪

等級與數值不列入考慮...(因為這太荒謬了!!)
要是你硬要把這個當成傷害罪的話我也沒辦法~"~

要是被對手打掛又何必讓遊戲開放PK!?
說白一點,惡意打人,拖怪,也是遊戲的一環

至於盜-騙他人帳號或裝備,就必須要用法律壓制
因為這並不是"遊戲"-這是-"犯罪"

董了吧?

回樓上的TOMSMAX:請看清楚在發言
[QUOTE=黃金先生]
不管是1%或是15% 都是玩家辛辛苦苦花時間精神所得 跟虛擬寶物虛擬錢幣都是一樣
[/QUOTE]
作者: 蒼遠 時逝    時間: 04-5-26 21:4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提到我不想提起的事...一年前,我朋友玩天堂..跟玩家盟戰請求幫忙
某個路人直接就衝過去砍了對方王子,後來噴了身上的武器..
我朋友也因此撿了到了他的武器..居然被說是詐欺..
因為他說我朋友要求幫忙,讓他有機會損失道具.
後來還弄到法院上...我朋友敗訴..很無言吧.
他在警局對警察說:
【天堂遊戲規則可以撿取他人道具啊!】
警察先生對他吼說:
【法律規定他人的東西就是他人的,無端撿取不還就是侵占,你覺得是現實法律大還是天堂規則大?!】
我該怎麼說?!只能慶幸他當年未滿18,過幾年就可以銷案.
如不是這樣.那他豈不是因為一件無意義的事情毀了一生?!
也因此對天堂心灰意冷,早早離去.....
天堂只是一個遊戲;亦可比擬成一場比賽,球賽中,你原是持球的人,後來被對方搶走了,試問,我們可否將搶走球的依搶盜現行犯逮捕?!真是可笑.
對於此類案件我只覺得詐騙;盜領物品和現實威脅搶取道具者應受法律制裁.....
【法律只保護了解法律的人】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1:5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服了你.........(ㄉ)註1 我疏忽
如果角色 經驗值掉落是遊戲本來就有的設定
那麼 交易錯亂造成的損失 也該是遊戲本來就有的設定
我只想說 現實生活中 你被騙了 會報警
                  現實生活中 你被傷害了 也可以報警
那麼         虛擬遊戲中 你被騙了 該報警
                  虛擬遊戲中 你被傷害了 難道不該報警嗎
~~~~~~~~~~~~~~~~~~~~~~~~~~~~

註1 : 回覆本人上文之貴方所指之所謂注音文
作者: 精靈    時間: 04-5-26 22:1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線上遊戲害死一堆人........ 就這樣......... 881 - -+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6 22:15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服了你.........(ㄉ)註1 我疏忽
如果角色 經驗值掉落是遊戲本來就有的設定
那麼 交易錯亂造成的損失 也該是遊戲本來就有的設定
我只想說 現實生活中 你被騙了 會報警
現實生活中 你被傷害了 也可以報警
那麼 虛擬遊戲中 你被騙了 該報警
虛擬遊戲中 你被傷害了 難道不該報警嗎
~~~~~~~~~~~~~~~~~~~~~~~~~~~~

註1 : 回覆本人上文之貴方所指之所謂注音文[/QUOTE]網路遊戲是在最近幾年開始興起的一 一...
而法律則是再更早之前的時間所制定的...
事實上舊有的法律根本與遊戲是毫無相關的...
沒有"明文規定"網路遊戲法則
玩遊戲時~則是要遵守所謂的遊戲規則...
遊戲設定是如此,就順著遊戲設定去玩...
忘記天堂剛來時打的宣傳口號是啥嗎?
"做你不敢做的事情"
如果害怕被pk時殺害掉%...天堂也有處理阿
第五伺服器~非pk區...你可以選擇此伺服器

真正需要法律來保護的...就是你所謂的現金交易
還有電磁紀錄之侵犯(所謂的盜帳號)
沒人說現金交易是非法,但是也沒人說是合法的
就只是因為所謂的"騙子"越來越多也才因此被注意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2:16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可別忘了 在遊戲中 對他人進行性騷擾 也是會被判刑的喔
作者: 蒼遠 時逝    時間: 04-5-26 22:29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可別忘了 在遊戲中 對他人進行性騷擾 也是會被判刑的喔[/QUOTE]你的想法有點過於偏激了...或許法律有盲點,總是基於保護人民的立場.
如果說真的受到了委屈的話,只要立場穩定,繼續訴訟下去未必會吃虧呀?
我朋友的例子就是因為他認栽了.所以導致如此的結果.
而對於掉經驗值被玩家殺害就要扯到這麼多的話,那我只能說您不適合玩網路遊戲.
這樣太傷害您自己了.         以上是劣者的小小拙見.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6 22:32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可別忘了 在遊戲中 對他人進行性騷擾 也是會被判刑的喔[/QUOTE]是阿 一  一那你尋求遊戲管理者會比較快唷~
就是所謂的線上gm~

我說過了一 一...沒有"明文規定"所謂的遊戲規則...
你說的是現實法律一 一...
就算我們在這裡說的理所當然~
現實中依然無法改變一 一...
(不如弄個承情表~送上地檢署~或許會比較有效~ps.記得要叫記者喔)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2:3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岩倉玲音]你的想法有點過於偏激了...或許法律有盲點,總是基於保護人民的立場.
如果說真的受到了委屈的話,只要立場穩定,繼續訴訟下去未必會吃虧呀?
我朋友的例子就是因為他認栽了.所以導致如此的結果.
而對於掉經驗值被玩家殺害就要扯到這麼多的話,那我只能說您不適合玩網路遊戲.
這樣太傷害您自己了.         以上是劣者的小小拙見.[/QUOTE]
都說了是個另類思考 大大未免太過於那個了吧......
上面有大大說的沒錯~~~~~~

undefined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6 22:35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都說了是個另類思考 大大未免太過於那個了吧......
上面有大大說的沒錯~~~~~~

undefined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QUOTE]那還是別討論好了一 一...
你要討論一定會深入的阿...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2:37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有懂法律的人嗎??
請來留下您的深見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2:4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罐頭]網路遊戲是在最近幾年開始興起的一 一...
而法律則是再更早之前的時間所制定的...
事實上舊有的法律根本與遊戲是毫無相關的...
沒有"明文規定"網路遊戲法則
玩遊戲時~則是要遵守所謂的遊戲規則...
遊戲設定是如此,就順著遊戲設定去玩...
忘記天堂剛來時打的宣傳口號是啥嗎?
"做你不敢做的事情"
如果害怕被pk時殺害掉%...天堂也有處理阿
第五伺服器~非pk區...你可以選擇此伺服器

真正需要法律來保護的...就是你所謂的現金交易
還有電磁紀錄之侵犯(所謂的盜帳號)
沒人說現金交易是非法,但是也沒人說是合法的
就只是因為所謂的"騙子"越來越多也才因此被注意[/QUOTE]

騙子可恨  那強盜不該可恨嗎??
以天堂來說 集結殺紅人使其掉裝備掉等級%數 不就是很明顯的殺人搶劫的行為嗎
您要說殺人無罪 但搶劫有罪嗎
作者: 蒼遠 時逝    時間: 04-5-26 22:5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騙子可恨 那強盜不該可恨嗎??
以天堂來說 集結殺紅人使其掉裝備掉等級%數 不就是很明顯的殺人搶劫的行為嗎
您要說殺人無罪 但搶劫有罪嗎[/QUOTE]是的,很明顯的是殺人搶劫的行為.這種行為我們稱之為PvP.亦或PK
但是為了保護怕被PvP的玩家們,亦有專設Non-PvP的伺服.
如果說怕發生這種情節,請在進行遊戲前選擇適當的伺服.
生活跟遊戲是有差距的....天堂裡殺人,請問那人真的死了嗎?那你要用何種理由逮捕他?
死的是遊戲的角色,理所當然的,該逮捕的亦是殺害他的角色阿~!
試問:如果你意外被怪物打死,而怪物屬於NPC系統,難道你要告上橘子他殺人嗎?
因為他害你死了掉%數又掉寶物.不是嗎?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6 22:57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騙子可恨 那強盜不該可恨嗎??
以天堂來說 集結殺紅人使其掉裝備掉等級%數 不就是很明顯的殺人搶劫的行為嗎
您要說殺人無罪 但搶劫有罪嗎[/QUOTE]this is only a game
這只是個遊戲
請別把現實搬到虛擬!!
如果你硬要把現實跟遊戲混淆
說真的...你夠了
如果照你這樣說
有玩天堂的人~那都可以抓起來關了
(=口=那玩無界壘台勒...合法殺人...好棒!!)
(我法律系的同學聽到你這句話...他笑到不行了...)
作者: 真拳    時間: 04-5-26 23:00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騙子可恨 那強盜不該可恨嗎??
以天堂來說 集結殺紅人使其掉裝備掉等級%數 不就是很明顯的殺人搶劫的行為嗎
您要說殺人無罪 但搶劫有罪嗎[/QUOTE]可是那是遊戲阿!團體殺人,說白一點也是遊戲的一環
岩倉玲音也說過,他朋友因為攻城殺人,撿到對方裝備,被對方告-結果敗訴
我問你,你覺得合理嗎?(或許那是個案)

可是騙裝備跟盜帳號根本就不在遊戲的範圍

要是你覺得不甘心被殺的話,你就跟那個殺你的人說:我要告你
看看他的反應吧…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0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罐頭]this is only a game
這只是個遊戲
請別把現實搬到虛擬!!
如果你硬要把現實跟遊戲混淆
說真的...你夠了
如果照你這樣說
有玩天堂的人~那都可以抓起來關了
(=口=那玩無界壘台勒...合法殺人...好棒!!)
(我法律系的同學聽到你這句話...他笑到不行了...)[/QUOTE]
當然不是告對方殺人  但本身權益遭受損害 因而提出告訴
同樣是電磁資料 有何不可
作者: 蒼遠 時逝    時間: 04-5-26 23:02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罐頭]this is only a game
這只是個遊戲
請別把現實搬到虛擬!!
如果你硬要把現實跟遊戲混淆
說真的...你夠了
如果照你這樣說
有玩天堂的人~那都可以抓起來關了
(=口=那玩無界擂台勒...合法殺人...好棒!!)
(我法律系的同學聽到你這句話...他笑到不行了...)[/QUOTE]看到這句話我也笑到不行了.........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6 23:0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當然不是告對方殺人 但本身權益遭受損害 因而提出告訴
同樣是電磁資料 有何不可[/QUOTE]就跟真拳說的一樣~這是遊戲的一環
所謂的電磁資料侵犯~是我開啟你的電磁紀錄不當使用而沒有經過你的同意
未經過主人同意而使用!!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07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大大所提之  無界擂台  是玩家自願進入 並在進入前明白知道內容(就是殺來殺去)
跟RO的PVP場 是一樣的道理
那麼 其他的呢??

我要表達的是  裝備及金錢 是玩家累積時間及精神 所得來的
當然 等級也是
同樣是 用時間及精神所得來的 也一樣是屬於電磁資料
再遭損害時  為何其一可訴諸法律  另一卻不可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6 23:1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大大所提之 無界擂台 是玩家自願進入 並在進入前明白知道內容(就是殺來殺去)
跟RO的PVP場 是一樣的道理
那麼 其他的呢??

我要表達的是 裝備及金錢 是玩家累積時間及精神 所得來的
當然 等級也是
同樣是 用時間及精神所得來的 也一樣是屬於電磁資料
再遭損害時 為何其一可訴諸法律 另一卻不可[/QUOTE]一 一...
我前面有說過...橘子有考慮到像你所說的不想被殺死掉%物品的人
可以到第五天神(no pvp)伺服器去
當你選擇了可以殺人(pvp)伺服器時,同時你也默認了
既然你選擇這伺服器~當然人有殺你(pvp)的權利
你也有殺人的權利~如果你說你不想殺人(pvp)可以~這也是你的權力!
因為玩遊戲的人是你~我沒辦法左右你的思考
這跟盜取他人之電磁紀錄是二碼子的事情~毫無相關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18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罐頭]一 一...
我前面有說過...橘子有考慮到像你所說的不想被殺死掉%物品的人
可以到第五天神(no pvp)伺服器去
當你選擇了可以殺人(pvp)伺服器時,同時你也默認了
既然你選擇這伺服器~當然人有殺你(pvp)的權利
你也有殺人的權利~如果你說你不想殺人(pvp)可以~這也是你的權力!
因為玩遊戲的人是你~我沒辦法左右你的思考
這跟盜取他人之電磁紀錄是二碼子的事情~毫無相關[/QUOTE]

誠如大大所說  當你按下交易確定時 您也是默認所交易的物品及金額
那為何又要事後反悔呢
作者: 真拳    時間: 04-5-26 23:22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難道你要告對方:警察先生,他偷我的趴數。
那照我看來,所有玩網路遊戲的人都要送去綠島了…

難道你覺得現實殺人要坐牢,虛擬殺人也要坐牢!????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2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大大所提之  盜取他人之電磁資料 那是在遊戲進行之外所進行的行為
並非小弟所提之情形之內
敝人所指的是 在遊戲當中 遭受他人對本身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而造成本身之權益損害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26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難道你覺得現實殺人要坐牢,虛擬殺人也要坐牢!????[/QUOTE]


難道大大您覺得現實詐騙有罪  虛擬詐騙無罪??!!
作者: AQ    時間: 04-5-26 23:3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只要是你自己操縱你自己的角色,你要他幹麻(例如在遊戲裡面殺人搶劫)或別人對你的
角色做什麼事(例如在遊戲殺了你或搶了你的東西),那麼你跟別人都是無罪的.

因為你的財產(你的角色)是你自己在操縱的,不管是要自殺還是欺負人都是合理的使用.

如果現實的法律可以套用到虛擬的遊戲過程這個邏輯是合理的話,在遊戲裡面殺人搶劫詐欺
要判刑,那自殺也是有罪,你如果自己不小心把自己的角色玩死了,算不算有罪?
不算吧,這就是邏輯上的矛盾.所以法律並不能保障遊戲的過程.

法律保障的範圍應該只是把電磁紀錄的"結果"當成財產,而不會把電磁紀錄的"過程"
當成生命看待.別人盜用帳號是盜用電磁紀錄的"結果" ,而遊戲中的打打殺殺卻只是
電磁紀錄的"過程",兩者有相當程度的不同.
作者: 蒼遠 時逝    時間: 04-5-26 23:32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難道你覺得現實殺人要坐牢,虛擬殺人也要坐牢!????
難道大大您覺得現實詐騙有罪 虛擬詐騙無罪??!![/QUOTE][QUOTE=真拳]遊戲裝備與金錢在法律上是本身財產
被騙或被盜就涉及竊盜罪
至於盜-騙他人帳號或裝備,就必須要用法律壓制
因為這並不是"遊戲"-這是-"犯罪"[/QUOTE]請注意前面已發過之言論..我們已經說過詐騙;盜取是犯法的..Dear黃金大大..
而PvP的問題只能說您將他激化了.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35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我這樣說好了  
某些大大或許受了一些刻板的印象
認為虛擬被騙 現實報案就是報被騙
而刻板印象造成 虛擬被殺 現實就要報案被殺
這些大大們 您太刻板了
在下所說的是   ~~權益受損~~

裝備被騙---->權益受損
金幣被騙---->權益受損
遭受他人惡意任何方式導致等級%數降低---->權益??
不受損嗎??!!

當你認為自身權益遭受不正當侵犯時 不可以訴諸法律途徑嗎??!!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4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AQ]只要是你自己操縱你自己的角色,你要他幹麻(例如在遊戲裡面殺人搶劫)或別人對你的
角色做什麼事(例如在遊戲殺了你或搶了你的東西),那麼你跟別人都是無罪的.

因為你的財產(你的角色)是你自己在操縱的,不管是要自殺還是欺負人都是合理的使用.

如果現實的法律可以套用到虛擬的遊戲過程這個邏輯是合理的話,在遊戲裡面殺人搶劫詐欺
要判刑,那自殺也是有罪,你如果自己不小心把自己的角色玩死了,算不算有罪?
不算吧,這就是邏輯上的矛盾.所以法律並不能保障遊戲的過程.

法律保障的範圍應該只是把電磁紀錄的"結果"當成財產,而不會把電磁紀錄的"過程"
當成生命看待.別人盜用帳號是盜用電磁紀錄的"結果" ,而遊戲中的打打殺殺卻只是
電磁紀錄的"過程",兩者有相當程度的不同.[/QUOTE]
AQ出聲了 先感動10秒................
套AQ的話:    只要是你自己操縱你自己的角色,你要他幹麻(例如在遊戲裡面殺人搶劫)或別人對你的
角色做什麼事(例如在遊戲殺了你或搶了你的東西),那麼你跟別人都是無罪的.



括號中是不是應該也加上  或騙了你的東西  這句話    以公平原則來說的話 應該一並加入
作者: 蒼遠 時逝    時間: 04-5-26 23:4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我這樣說好了
某些大大或許受了一些刻板的印象
認為虛擬被騙 現實報案就是報被騙
而刻板印象造成 虛擬被殺 現實就要報案被殺
這些大大們 您太刻板了
在下所說的是 ~~權益受損~~

裝備被騙---->權益受損
金幣被騙---->權益受損
遭受他人惡意任何方式導致等級%數降低---->權益??
不受損嗎??!!
當你認為自身權益遭受不正當侵犯時 不可以訴諸法律途徑嗎??!![/QUOTE]
係指無端遭受殺害嗎?!如果是...↓死不可埋怨吶!

[QUOTE=罐頭]一 一...
我前面有說過...橘子有考慮到像你所說的不想被殺死掉%物品的人
可以到第五天神(no pvp)伺服器去
當你選擇了可以殺人(pvp)伺服器時,同時你也默認了
既然你選擇這伺服器~當然人有殺你(pvp)的權利
你也有殺人的權利~如果你說你不想殺人(pvp)可以~這也是你的權力!
因為玩遊戲的人是你~我沒辦法左右你的思考
這跟盜取他人之電磁紀錄是二碼子的事情~毫無相關[/QUOTE]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6 23:47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我這樣說好了
某些大大或許受了一些刻板的印象
認為虛擬被騙 現實報案就是報被騙
而刻板印象造成 虛擬被殺 現實就要報案被殺
這些大大們 您太刻板了
在下所說的是 ~~權益受損~~

裝備被騙---->權益受損
金幣被騙---->權益受損
遭受他人惡意任何方式導致等級%數降低---->權益??
不受損嗎??!!

當你認為自身權益遭受不正當侵犯時 不可以訴諸法律途徑嗎??!![/QUOTE]當自身權益受到不正當侵犯~你當然可以循找法律途徑~
那好~
請問你~
請你舉個被騙之實例~
在早期天堂1.9幾版還是更早時
交易只有一段手續!
你只要按下確認!就交易完成!
現在交易被改成按下確認後~還要再做最後確認再次按下一次ok紐!
就是防止交易時因為不注意而有受到虧損!
如今你按下ok!就代表你同意了這場交易!
你同意以現在交易欄的物品來交換!
ok與確認是自己按下的...並不是他案下去的!
這就代表雙方二人都同意了一場交易!
這是無法反駁的!
交易時需要是"再三的確認"!
猶如現實交易一樣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5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自願打怪 死 不算
自願進入PVP場 死 不算
進入容許自由PK伺服器 死 不算

天堂受惡意創杖 或RO受惡意樹隻 放掛致死 呢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6 23:59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罐頭]當自身權益受到不正當侵犯~你當然可以循找法律途徑~
那好~
請問你~
請你舉個被騙之實例~
在早期天堂1.9幾版還是更早時
交易只有一段手續!
你只要按下確認!就交易完成!
現在交易被改成按下確認後~還要再做最後確認再次按下一次ok紐!
就是防止交易時因為不注意而有受到虧損!
如今你按下ok!就代表你同意了這場交易!
你同意以現在交易欄的物品來交換!
ok與確認是自己按下的...並不是他案下去的!
這就代表雙方二人都同意了一場交易!
這是無法反駁的!
交易時需要是"再三的確認"!
猶如現實交易一樣[/QUOTE]


大大意思是說  一但按了同意 或是OK 亦或是確定 (視各遊戲而定)
既使交易到的並非是自身所希望的 也不能提出任何異議嗎?
說白一點  就是只要你按了確定 就算你用7000萬買到的是一堆毛而不是天夾  
重點是你自己按了~確定    那是你家的事

大大的意思是不是這樣呢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7 00:0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自願打怪 死 不算
自願進入PVP場 死 不算
進入容許自由PK伺服器 死 不算

天堂受惡意創杖 或RO受惡意樹隻 放掛致死 呢[/QUOTE]一 一...
這就跟練攻打怪一樣...
你可以選擇"打"然後衝進去殺怪
或是"不打"遠離怪物團!
當選擇打時!
死了一 一...自己實力不濟...怪不得誰
選擇不打~!那就沒事!
創造怪物魔仗跟枯樹枝有招換怪物效果
不過並沒有規定放怪的地點!


現在天堂正在舉辦怪物四處亂跑的活動
在各大城鎮出現各boss級怪物
我的妖精也在奇岩城內被魔女賽尼斯打死了數10次(46級死回45級...)
那我是不是該找橘子公司要回那些%數跟我噴的物品呢?
還是直接告橘子?
我沒怨誰怪誰~因為那是我自願跑去的
我也可以選擇不打離開那阿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7 00:0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大大意思是說 一但按了同意 或是OK 亦或是確定 (視各遊戲而定)
既使交易到的並非是自身所希望的 也不能提出任何異議嗎?
說白一點 就是只要你按了確定 就算你用7000萬買到的是一堆毛而不是天夾
重點是你自己按了~確定 那是你家的事

大大的意思是不是這樣呢[/QUOTE]是阿~那是你自願按下的!
你都看到一堆毛了還用7000萬買下!
那可能是你自己想花錢買冤望~
既然都出於自身希望
那沒人可以阻止你

我現在因為很口渴懶的跑到外面買飲料~或是太無聊~
用100元買下我室友10元買的飲料!
那也是我自願的~
我可以後來後悔說他騙我90元嗎?
當然不可以
作者: lalbb    時間: 04-5-27 00:08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想不到這個討論越演越烈。

我記得虛擬物擁有現實社會的同等價值是起源於天堂的現金交易,
所以演變到最後凡涉及虛擬物、虛擬現金的欺騙、詐欺或取得其帳
號,未經主人同意擅自更改數值、獲取其裝備等等都有其民事法規
規定(刑事不曉得有沒有=  =a),像遊戲中出現小白惡意搶怪、言詞
辱罵、干擾練功等應是遊戲公司管理的項目,所以說這個主題一開
始就算是個無解,就像警察不可能動用大部分的人力去監控廣大深
邃網路世界。

遊戲的禮節是玩家與遊戲公司在道德上與遊戲規章上的規範,換句
話說,PK算不算殺人呢 ?但沒有跟玩家產生競爭的因素,是否就失
去線上遊戲的樂趣呢 ?我也討厭有人惡意拖怪害人,但經驗值終究是
數據上的記錄而已,你會因為經驗值而造成自身的傷害,或心靈受
創,從此再起不能 ?

所以遊戲終歸是個遊戲,除了虛擬物、貨幣因社會承認其價值,有
受到法律的保護或約束外,一些形而上的如:禮節、道德、言詞等應
該是玩家自身的約束與遊戲公司是否有用心、或重視玩家。
作者: AQ    時間: 04-5-27 00:10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我這樣說好了  
某些大大或許受了一些刻板的印象
認為虛擬被騙 現實報案就是報被騙
而刻板印象造成 虛擬被殺 現實就要報案被殺
這些大大們 您太刻板了
在下所說的是   ~~權益受損~~

裝備被騙---->權益受損
金幣被騙---->權益受損
遭受他人惡意任何方式導致等級%數降低---->權益??
不受損嗎??!!

當你認為自身權益遭受不正當侵犯時 不可以訴諸法律途徑嗎??!![/QUOTE]
說到重點了,權益的定義在哪裡,我們玩線上遊戲的權益就是要有良好的連線品質
不斷更新的遊戲內容,還有穩定的伺服器,當然和藹可親的客服人員也是有需要.
因為我們付錢就是要享受遊戲廠商給我們的遊戲環境,環境不好我們可以去消基會
告,就是因為我們花錢買的權益受損了.
而今天你選擇了一個遊戲該遊戲規則是:
1.打怪可以升級
2.可以主動pk & pvp
3.pk別的玩家會變紅人
4.紅人死了會噴裝備還會掉啪.
這些規則就定義了遊戲的進行方式.
不管其他人以任何手段侵害了你遊戲內的人物只要他符合遊戲規則,那都是合理的,
裝備被騙---->只要是符合遊戲規則就是你自己不小心.
金幣被騙---->只要是符合遊戲規則就是你自己不小心.
遭受他人惡意任何方式導致等級%數降低---->只要是符合遊戲規則就是你自己不小心.

每個遊戲都有規則,只要是規則內允許的事情都不能說是權益受損
你也可以選擇一個
只會升級不會掉啪,(如果掉啪了那你的權益就受損了,因為不符合遊戲規則)
衝裝備只會一直衝到無限大絕不會衝爆(如果衝爆了那你的權益就受損了,因為不符合遊戲規則)

結論:
選擇要玩什麼遊戲才是你的權益~~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7 00:1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你看到的是你所想要的 但是按了之後得到的並不是你看到的
卻因為你按了同意 而不能向對方提出告訴嗎?
作者: 龜仔    時間: 04-5-27 00:17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發文章的先生

我想有一個觀念你要了解!!!

"主權在己"

也就是說當碰上任何事情,你才是握有決定權的人


遭受其他玩家惡意攻擊或者用虛偽的交易手法

你要靠自己的能力去判斷如何處理!!!

在網路遊戲的世界中

遊戲公司能保護玩家的就是你個人的電磁紀錄

因為網路資產算是個人資產


但是遊戲內容產生的各種狀況

是不是算是遊戲的一部份?

(不管遭受玩家攻擊或者與人交易)


(假設說今天不是網路遊戲)

我玩的是單機版的GAME

碰到一個地圖突然有大量的怪物

讓我死掉並且掉了裝備

我能怪罪誰?

遊戲本身設定是這樣!!!

我選擇要玩的!!!

那我是不是要找方法去突破這個難關?





今天造成死亡或詐騙的原因換成是其他玩家

那也是遊戲本身原始設定就是這樣

我需要注意!!!我需要防範!!!

是不是呢?
作者: lalbb    時間: 04-5-27 00:22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你看到的是你所想要的 但是按了之後得到的並不是你看到的
卻因為你按了同意 而不能向對方提出告訴嗎?[/QUOTE]
可以,不過你要提供證據,如遊戲的拍照功能,或遊戲公司提供電文紀錄等等。
能不能起訴是另一回事。

你說的感覺是涉及圖改程式的,理論上應屬詐欺,不過證據取得困難。

這種事道德上當然不對,不過法律是要求證據的...
作者: AQ    時間: 04-5-27 00:23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你看到的是你所想要的 但是按了之後得到的並不是你看到的
卻因為你按了同意 而不能向對方提出告訴嗎?[/QUOTE]
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外掛bug,這當然侵犯到權益.不過很難證明通常會不了了之.

只有等遊戲廠商防堵改善bug了,遇到這種事說實在的找法官警察也沒用.
作者: 龜仔    時間: 04-5-27 00:2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你看到的是你所想要的 但是按了之後得到的並不是你看到的
卻因為你按了同意 而不能向對方提出告訴嗎?[/QUOTE]
所以我大金額交易我都有拍照存證的習慣!!!

(就好像我去買一台相機一定要索取發票!!!)

(有些店家是小額生意不需開發票!!!)

所以產品型號跟保證書就很重要(保證書要蓋店章)


這是我們現實中買東西要保障自己權利的方法

(不然發現貨品有瑕疵!!!到時問題就會很多)


現實生活是這樣

網路也有!!!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7 00:2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你看到的是你所想要的 但是按了之後得到的並不是你看到的
卻因為你按了同意 而不能向對方提出告訴嗎?[/QUOTE]我的前提是!
你已經確認了物品!

你的說法是!
他放天夾!
可是交易後出現的物品是別的物品!
這是你的說法!
就是交易內容前後不符合!
這有二種可能~
一是遊戲中bug~
程式bug被別人所利用!
這就可以求尋新幹線仙境傳說服務專線!
或是通知之線上gm
之前ro也有一陣子gm在廣播說不肖玩家利用不當程式騙取他人!
要玩家們注意交易物品內容,並且交易時拍照存證!
就算被騙了也有可證據!
嚴重的bug甚至就立刻關閉伺服器修改!
並且回碩!

也就跟烏龜說的一樣!
在遊戲中自己就要有所注意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7 00:2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龜仔]
今天造成死亡或詐騙的原因換成是其他玩家

那也是遊戲本身原始設定就是這樣

我需要注意!!!我需要防範!!!

是不是呢?[/QUOTE]



您的意思是說  那些被騙而報案的人 是不應該嚕
因為照您的說法 他沒防範 也沒注意

所以龜大的結論是被騙活該
是不是這樣呢??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7 00:29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您的意思是說 那些被騙而報案的人 是不應該嚕
因為照您的說法 他沒防範 也沒注意

所以龜大的結論是被騙活該
是不是這樣呢??[/QUOTE]目前因為被騙報警處理的案件
通常都是帳號被盜取!
還有就是所謂現金交易
以台幣買虛擬貨幣被騙

橘子在線上就常常有在公告!
本公司並未參與任何現金買賣之活動!
請玩家務必注意!
請勿參與任何有關於現金交易之活動!

原本天堂遊戲中有的留言版
也是因為現金交易而關閉
代表橘子都不同意現金買虛擬了
自己還自己跑去買所謂的天幣r幣!
那首先違法的就是自己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7 00:30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先感謝各位大大如此抬愛  
敝人感到 受寵若驚

這樣應該不算是筆戰吧 AQ大大...
說好是另類思考的   
純交流~~~~
作者: AQ    時間: 04-5-27 00:30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您的意思是說 那些被騙而報案的人 是不應該嚕
因為照您的說法 他沒防範 也沒注意

所以龜大的結論是被騙活該
是不是這樣呢??[/QUOTE]我想不是被騙活該,我曾經去過橘子的公司並問他們交易被騙他們怎麼處理,
他們的說法:
遊戲裡面的東西沒有一定的價值(因為不需要生產沒有生產成本),傳戒可能值
1000萬天幣也可能值10萬天幣,完全看玩家怎麼看待該物品的價值.所以交易
只要雙方都有放東西而且都按ok,就算是成功的交易.


這篇可以看出很多人對虛擬觀念的不同當然不算筆戰阿^^
作者: lalbb    時間: 04-5-27 00:32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您的意思是說  那些被騙而報案的人 是不應該嚕
因為照您的說法 他沒防範 也沒注意

所以龜大的結論是被騙活該
是不是這樣呢??[/QUOTE]
我發覺你抓人的語病,感覺為說而說。

他只是說我們在平常時就注意一些小細節,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最多只想講這樣了,切磋交流與爭辯議論是不同的。
作者: 龜仔    時間: 04-5-27 00:35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您的意思是說 那些被騙而報案的人 是不應該嚕
因為照您的說法 他沒防範 也沒注意

所以龜大的結論是被騙活該
是不是這樣呢??[/QUOTE]
閣下的言論還是偏激了點= =

我剛剛說了!!!

一個交易需要注意合約的內容

(我再舉個例子)

今天我去買一間房子!!!

那我是不是需要核對賣方的土地證明~房子實際坪數?

然後再簽合約!!!(你要確定合約的內容沒有對自己不利的)

你要知道這份合約一但簽字就有法律效用!!!

不能反悔的!!!


反看網路上的交易!!!

目前因BUG的問題讓你在交易上有所損失

這個需要向該遊戲公司反應!!

但是我們沒辦法防範未然阿(詐欺手法層出不窮)


我們只能盡量保障自己交易上的權利(其實交易也有電磁紀錄阿!!!也可以向網路公司提出申請)
作者: 蒼遠 時逝    時間: 04-5-27 00:38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lalbb]我發覺你抓人的語病,感覺為說而說。
他只是說我們在平常時就注意一些小細節,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最多只想講這樣了,切磋交流與爭辯議論是不同的。[/QUOTE]劣者亦有此感,或許您(黃金)過於斷章取義.亦或許只是我的錯覺.
短短的幾個結論之後就要去睡了.
很高興和你交流. 完畢!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7 00:4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岩倉玲音]劣者亦有此感,或許您(黃金)過於斷章取義.亦或許只是我的錯覺.
短短的幾個結論之後就要去睡了.
很高興和你交流. 完畢![/QUOTE]一口一\~/晚安...(煮湯去...好餓喔)
作者: 龜仔    時間: 04-5-27 00:45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罐頭]一口一\~/晚安...(煮湯去...好餓喔)[/QUOTE]今天回麥當勞幫忙打烊~~~

好多吃的喔^^

要不要一份辣味炸雞?

我還加了片融化的起司喔^^

(2小時能賺360真是棒阿!!!這種機會應該多一點XD)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7 00:5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龜仔]今天回麥當勞幫忙打烊~~~

好多吃的喔^^

要不要一份辣味炸雞?

我還加了片融化的起司喔^^

(2小時能賺360真是棒阿!!!這種機會應該多一點XD)[/QUOTE]...........................
(怒踹!!)
一  一###
作者: 龜仔    時間: 04-5-27 00:54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罐頭]...........................
(怒踹!!)
一 一###[/QUOTE]
別踹阿!!!你也可以去打工阿!!!!

(不過說真的你應該沒時間)


[如果加上吃的......那我應該賺了360+3份炸雞+3份9塊麥克雞塊]
作者: 黃金先生    時間: 04-5-27 01:0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呵呵~
勞煩各位大大  小生深感有罪!有罪!
說我偏激也罷 小生不過是一個平凡到不能在平凡的人了
反觀 這個社會不也是有保守與激進之分嗎?
小生今天有幸能與眾大大一起討論 深感榮幸!
浪費了大大們的時間 小生在此表示歉意
唯 願此論題能有拋磚引玉之效
更希望網路世界能越來越光明 越來越少紛爭
當然~除了法治面 還需要網友(玩家)本身的道德面
小生一篇小小的發言 能得到如此龐大數量的回應 而且又都是論壇上屬一屬二的大大們
小生十分感謝!
倘若 小生劣言能引發廣大網友(玩家)深思
那~~小生無怨無悔
作者: 龜仔    時間: 04-5-27 01:06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QUOTE=黃金先生]呵呵~
勞煩各位大大 小生深感有罪!有罪!
說我偏激也罷 小生不過是一個平凡到不能在平凡的人了
反觀 這個社會不也是有保守與激進之分嗎?
小生今天有幸能與眾大大一起討論 深感榮幸!
浪費了大大們的時間 小生在此表示歉意
唯 願此論題能有拋磚引玉之效
更希望網路世界能越來越光明 越來越少紛爭
當然~除了法治面 還需要網友(玩家)本身的道德面
小生一篇小小的發言 能得到如此龐大數量的回應 而且又都是論壇上屬一屬二的大大們
小生十分感謝!
倘若 小生劣言能引發廣大網友(玩家)深思
那~~小生無怨無悔[/QUOTE]
你有這個心!!!!

提供你意見的大家也會感到欣慰!!!

你發文的出發點是為大家著想

也在討論中獲益不少!!!

相信你也有所成長
作者: 罐頭    時間: 04-5-27 01:11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是阿一口一""

那就~祝大家今晚有個好夢~

各位晚安一 一\~/

小的今天語氣有不當的也請原諒啦~
作者: AQ    時間: 04-5-27 01:12
標題: 回覆: 來個另類思考吧
網路上可以扮演的角色相當多,男可以扮女,懂可以裝成什麼都不懂,
題目:另類思考.出題者早就有答案了.

凡事從多方面去思考往往會有出乎意料的答案,世界也不是我們從外太空看起來的藍色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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