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大家來評評理.... [列印本頁]

作者: killboykakaxi91    時間: 07-7-27 17:50
標題: 大家來評評理....
我有每天記日記的習慣.....
我很討厭我大伯
所以呢我就把我對他不爽的事情就寫到我日記裏(基本上每篇都有
鳥的事來了,我家人竟然偷看我的日記(偷看就算了
竟然把內容拿給全家看?!
然後我回家的時候竟然全家把我罵到豬頭
還扣我的零用錢?!
我和他們理論的時候
他們竟然說是我錯再先,不應該寫這種東西.....
難道全部都是我的錯嗎??
火大...
作者: exdontkillme    時間: 07-7-27 17:57
標題: 回覆 #1 killboykakaxi91 的文章
那只能罵你太笨.....

   日記 當然要放在別人不知的地方 當然要鎖....

   雖然他們很不尊重你=         =''
作者: 西札爾    時間: 07-7-27 18:04
原文由killboykakaxi91 於 07-7-27 09:50 AM 發表
我有每天記日記的習慣.....
我很討厭我大伯
所以呢我就把我對他不爽的事情就寫到我日記裏(基本上每篇都有
鳥的事來了,我家人竟然偷看我的日記(偷看就算了
竟然把內容拿給全家看?!
然後我回家的時候竟然全家把我罵到 ...


現在的家人都沒給我們一點隱私..

因為對他們來說,他們認為那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情。

有些時候,你也得選擇..

家人與自己畢竟不是一個個體,

要犧牲自我,來成全他們;還是為自己的利益而活。

就看你怎麼選擇!!
作者: sophia27    時間: 07-7-27 18:05
我的話就翻臉了...

之前他們偷看我簡訊,我差點把家都拆了

氣死我了...
作者: 寂寞之心    時間: 07-7-27 18:06
你可以罵回去啊
你寫日記又不算犯罪
刁難你  你可以來玩玩  讓他們知道 叛逆的可怕
我叔叔刁難我時我也是一樣 不尊重就算了 還拍我臉
所以一時火大  和他打起來 當時15歲的我贏了  - -+  YA
你可以試試:邪惡
作者: killboykakaxi91    時間: 07-7-27 18:07
標題: 回覆 #4 sophia27 的文章
不幸的是....我家人實在是太高大了...
作者: sophia27    時間: 07-7-27 18:08
原文由killboykakaxi91 於 07-7-27 06:07 PM 發表
不幸的是....我家人實在是太高大了...


我家最高大的是...我(羞
作者: 小黑旺旺    時間: 07-7-27 18:08
嘿嘿我寫的日記~~跟電腦都有上使用者密碼!!
我日記你們要找都很困難因為我有放在隱密的地方!!<床的下面公分度3公分看不出來!!
作者: 西札爾    時間: 07-7-27 18:09
原文由killboykakaxi91 於 07-7-27 10:07 AM 發表
不幸的是....我家人實在是太高大了...

那就只好把他們斬了..

只看你要不要~

這問題很簡單滴~(就是看你要不要模仿電視上的那個人一樣..)
作者: 小黑旺旺    時間: 07-7-27 18:09
原文由sophia27 於 07-7-27 06:08 PM 發表


我家最高大的是...我(羞


跟我一樣!我目前邁向185~"~
作者: 不染情塵    時間: 07-7-27 18:12
我也是家裡最高大的  但是我只有170= =

雖然他們是你的家人

但人人都有不想讓別人知道的隱私

所以......找個地方藏好吧

雖然真的要找應該還是找得到........
作者: 小黑旺旺    時間: 07-7-27 18:15
其實長太高會撞到門上面!@@

再地板上挖一個洞埋進去<來亂的~"~
我是放在書後面推出來一點放在後面很難找到除非你沒藏好@@
作者: a3525a    時間: 07-7-27 18:19
原文由 sophia27 於 07-7-27 06:05 PM 發表
我的話就翻臉了...

之前他們偷看我簡訊,我差點把家都拆了

氣死我了...


實在是不能這樣侵犯別人的隱私
這樣很不尊重人
作者: 傑爾斯    時間: 07-7-27 18:21
由與法律的關係
家人可以這樣做
這也沒辦法
好像18歲他們就沒資格這樣做了

我建議日記寫在部落格上,這樣比較安全
作者: jayhuang2    時間: 07-7-27 18:26
其實只要房間不要太過空曠,要藏東西都是很簡單的...

只要動動腦筋,考慮一下你家人多半不會翻哪裡,找出一個安全的地點,再做一些掩飾就行了

真的不行的話,在下提供你一個方法

找一本長、寬、厚度都超過日記的大本書籍,將這本書的書頁的中間挖空,旁邊黏起來

將日記放進挖空的地方,再將這本大本的書籍合起來放回書櫃,這樣他們肯定找不到XD
作者: ea781199    時間: 07-7-27 18:30
光是偷看別人的日記就已經夠可惡了

之後還以"日記部分罵誰誰誰的內容"來罵你(要寫什麼也是個人自由啊

我覺得這太不應該了吧?

還有他們有沒有時間的先後觀念呀?

說你有錯在先?明明先偷看別人的日記還大言不慚的說別人有錯在先(有沒有搞錯啊= =||
作者: BECKMING    時間: 07-7-27 20:30
日記加個鎖,不怕別人看。(啥鬼?!


嗯...

日記這種東西偷看確實不對...

但是下次記得放在不容易看見的地方.../ˇ/
作者: 火爆無敵王    時間: 07-7-27 20:59
年輕人就是要有隱私
只是...老人們(糟糕眾?)都不讓我們有這種權力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7-27 21:00
不寫日記 無此煩惱


話說 父母一定會說 這是關心你啊

個人是不喜歡 但我只能說 都是善意出發點


不然 你會願意拿日記給父母看嗎


人就是這樣 越不能做 不能看的事 到頭來都會去做
作者: 銀魔    時間: 07-7-27 21:05
日記?
我通常都放在書包裡
因為他們不會翻哪裡
其實會去翻也只是想要了解你而已
不過這也是最卑鄙的藉口
你這麼一講好像錯的是我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7-27 22:25
標題: 回覆 #20 銀魔 的文章
我爸媽會翻

因為漫畫都藏書包


長大比較沒有 但以前會
作者: voxfriend    時間: 07-7-27 22:30
原文由gm01111 於 07-7-27 10:25 PM 發表
我爸媽會翻

因為漫畫都藏書包


長大比較沒有 但以前會


因為GM以前是壞孩子(?)


其實

最危險的ˇ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笑

放在他們的床下吧...XDD
作者: 火神焰    時間: 07-7-28 12:47
我絕得偷看別人的隱私是錯誤的,
所以我是支持你的;
況且你只是把你的不滿寫出來發洩得到舒發罷了,
不應該受到懲罰。
作者: 曉南    時間: 07-8-4 12:58
沒''人權''的家庭

專制獨裁
作者: 勛老大    時間: 07-8-4 15:52
你應該嗆你大伯~

-85.jpg


作者: oki325666    時間: 07-8-4 16:14
你應該跟你爸媽說

"難道你不知道寫日記事一種發洩麻?!

難道你要我在現實把話講的那麼難聽麻?!

難道你不能給我點隱私麻?!

難道我蓮點自由都沒有?"

給他難道下去ˋˇˊ
作者: 月伶    時間: 07-8-4 16:48
我國小五年級時,

家人曾經偷看我日記,

裡面有寫一些抱怨家人的話,

他們看到後,

罰我一年不准用電腦。



我之所以寫在日記,

就是為了壓仰自己的情緒,

我沒當面對他們說出來就不錯了,

居然還偷看,沒品。


每個人都有隱私權,但有些人就是不會尊重。
作者: 蒼天的藍耀    時間: 07-8-5 09:29
幸好 我父母沒這樣做...囧...
只不過 我認為偷看是蠻沒品的...何況是日記...
通常日記都是寫秘密...我從不看別人的日記 除非他們讓我看 XD...
只不過 我覺得應該反駁...畢竟這是你的隱私...
--------------離題話-------------
我也是我家最高大呢ˋˊ
我很矮 185以上...
作者: 蒼藍宿命    時間: 07-8-5 12:06
你可以學"死亡筆記本",在抽屜中再放一層板子

家人翻開那塊板子,就會誤觸機關,把筆記本燒掉

這樣他們就看不到啦~(死
作者: 蒙其D小夫    時間: 07-8-5 12:51
日記被偷看就算了
還大家分享???
要是我的話
絕對氣炸了說
畢竟那是自己的隱私說
我家人還會在我面前拆我包裹說  - -"
作者: 4pxrw    時間: 07-8-5 19:46
換一本新的藏好,或電腦加密

然後不要再被抓

這些證據的價值以後會大於零用錢
作者: 爆流    時間: 07-8-6 13:17
可以買十本日記


分別藏好

只寫一本就好

都不要寫是最好的

他們吃飽沒事

就慢慢找吧 反正都空白
作者: 伊莉斯    時間: 07-8-6 14:08
日記是個人隱私
我覺得就算是你的家人也不應該看你的日記
特別是還拿給別人看,他們到底懂不懂什麼叫做隱私權呀!!:怒 (我在生什麼氣呀= =")
日記就是給人發洩或是紀錄心情的地方
如果因為寫日記發洩情緒而被罰
那我想全世界的人都會瘋掉吧!
因為沒得發洩情緒~
寫日記還要被罰真的很可憐!
下次日紀要藏好,不要再被找到了!:微笑
作者: pooll    時間: 07-8-6 14:39
我覺得你該換方式寫
都寫好的....<到反法>
最討厭的 就寫的更好
@@"就是一切根事實都相反
這樣如此 被看到也沒差
作者: ~鋼彈迷~    時間: 07-8-6 15:06
我覺得根本就是你家人的錯 本來就不應該偷看人家的日記 等於偷窺別人的隱私嘛!更何況你的日記要寫啥關他們屁事啊!超討厭這種不尊重別人又無知的人了:怒
作者: kr20264    時間: 07-8-6 15:11
版大可以學學夜神月藏死亡筆記本的方法
材料便宜又好做歐(歐飛~~~~~~~)
作者: 小心肝乖乖    時間: 07-8-6 18:19
家人這樣做當然不對,可是以關心的角度來說只是想了解你(多擔待
既然被發現了,不如實說為什麼討厭大伯
合理的話他們會支持你,就不用悶心裏,也不用寫日記(怕人看
正好聽他們的看法,也許誤解大伯了
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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