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誹謗罪(帶點腦筋急轉彎… [列印本頁]

作者: ~綠兒~    時間: 07-7-30 15:05
標題: 誹謗罪(帶點腦筋急轉彎…
在法庭上,林太太向法官訴說要告王先生誹謗。

林太太:「法官大人,王先生今天在公共廠所罵我是『老母豬』。」
法官:「王先生,林太太所說是之事,是否屬實?」
王先生:「法官大人,確有此事!」
法官:「好!那我現在判你向林太太道歉,以後不得在罵她是老母豬並且陪賞她名譽損失。」
王先生:「法官大人你的判決我願接受,請問我是不事都不能說林太太是老母豬?」
法官:「是的!」
王先生:「那我能不能叫老母豬為林太太?」
法官想了一下:「應該可以。」
王先生對著林太太說:「林太太,對不起啦……」

看不懂嗎?請再看一次王先生這句話:「我能不能叫『老母豬』為『林太太』?」


[ 本文最後由 ~綠兒~ 於 07-7-30 07:25 PM 編輯 ]
作者: 小米龜    時間: 07-7-30 15:08
一看就懂哩   可是王先生也太聰明了吧

堅持要罵他就對了=                     =....
作者: 6130161309    時間: 07-7-30 16:58
看不懂嗎?請再看一次王先生這句話:「我能不能『老母豬』為『林太太』?」

恩....教老母豬成為林太太XD?

作者: ~綠兒~    時間: 07-7-30 19:27
原文由6130161309 於 07-7-30 04:58 PM 發表
看不懂嗎?請再看一次王先生這句話:「我能不能教『老母豬』為『林太太』?」

恩....教老母豬成為林太太XD?



手打文… 不要 要求太多好嗎一 一"|(抓我錯字勒‥
作者: aesir    時間: 07-7-30 20:29
嗯!這位王先生無論如何都要罵林太太是“老母豬”,其意志之堅定可見一般。:吐舌
作者: atx555    時間: 07-7-30 20:43
呵呵  連法官都沒聽出來
作者: 琥珀之瞳    時間: 07-7-31 00:37
原文由~綠兒~ 於 07-7-30 11:27 AM 發表



手打文… 不要 要求太多好嗎一 一"|(抓我錯字勒‥


不要這樣嘛

6130161309大大只是提醒閣下而已阿

發現打錯改過來就好啦

發文前再檢查一遍就不容易有錯字了
作者: 真嗣    時間: 07-7-31 05:05
唉...把腦筋用在這種事情上...王先生還真是輸不起...

不知道這位林太太到底是得罪王先生哪一點...

(也不知道法官究竟懂不懂王先生話中的涵義...)
作者: 肥貓仔    時間: 07-7-31 14:11
下一秒 王先生送到急診室!!
作者: 貓123    時間: 07-8-2 00:10
=口=
聰明的王先生~~笨死人的法官= =?
作者: Neer    時間: 07-8-2 15:46
看一次就懂了呢!!!
:狂笑 :狂笑 :狂笑
作者: 晴之使者    時間: 07-8-2 17:30
好一個「我能不能叫『老母豬』為『林太太』?」~我最初看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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