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啟示錄)給愛盜用的朋友警惕和教訓 [列印本頁]

作者: 鏡天使    時間: 07-8-1 12:29
標題: (啟示錄)給愛盜用的朋友警惕和教訓
德朵夫人blog

這是德朵夫人的blog,人紅果真是非多,看到了德朵夫人的這篇新文章,我看了真的是傻眼到暴表。

她跟多名作者的照片和文字被彼岸的某位大陸人士大抄特抄。

還抄的理所當然,名正言順的

更令我感到不可思議的是

這位大陸人盜用也就算了,還自稱是德朵夫人『他們』的朋友(好笑吧,深深懷疑他精神有問題)

更大言不慚的說”轉載請告知

真叫我哭笑不得

而且我覺得這個大陸人也夠誇張

照片還把原作者的名字改掉換自己的名字,或是乾脆原封不動的直接貼上去,文章也大抄特抄。

還有好多......就請各位自行去看看了,

總之,我覺得這些都是別人的心血,

沒有經過作者同意,就自行刪改引用更違反著作權

看到這篇真的感觸很多,也深深的為那些被盜者很打抱不平。

附註:如果各位也有BLOG,也趕快過去看看,看那個大陸人網站裡面有沒有自己的照片,被他盜用的。


訓示
不要以為別人(指作者)看不到,一看到你就死定了

[ 本文最後由 鏡天使 於 07-8-1 06:08 PM 編輯 ]
作者: 霹靂無敵貓    時間: 07-8-1 12:36
我一直有個疑問
我認為最沒保障的就是寫字作家
如果你今天在部落格寫了一篇文章被人盜用
但對方卻堅持那是他寫的
在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是自己寫的情況之下
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總不能把每一篇寫過的文章通通都拿去申請專利吧?
自己拍的照片還可以加上浮水印
自己畫的圖還保留有分開圖層的圖形檔
文字怎麼辦?
作者: 小黑旺旺    時間: 07-8-1 12:44
黑黑我在外面的BLOG都有用密碼所以很難盜用!!
作者: 鏡天使    時間: 07-8-1 12:45
這就是最吃虧的地方(文字作家就是這點很沒保障)

我會看那篇文章

同時本人覺得這也是可以告的

如果他真的抄的太離譜了(如全篇貼上)

BLOG下面都會有寫的日期

拿出來比對

沒有人的文章會寫的一模一樣的吧

法律處裡的話= =這還要請教律師(iiiiorz我只知道這樣)

[ 本文最後由 鏡天使 於 07-8-1 12:46 PM 編輯 ]
作者: a3525a    時間: 07-8-1 12:49
他們真的太過份了.....
作者: 異形    時間: 07-8-1 12:50
原文由鏡天使 於 07-8-1 12:45 PM 發表
這就是最吃虧的地方(文字作家就是這點很沒保障)

這時候我會看那篇文章

我覺得也是可以告的

如果他真的抄的太離譜了(如全篇貼上)

BLOG下面都會有寫的日期

拿出來比對

沒有人的文章會寫的一模一樣的吧

法律處裡 ...



告是可以,但是:

1.你要怎麼把對方找出來?
2.對岸關於著作權的法律是有,但是,這個是跨國官司,外國人將會處於弱勢的地位
作者: 鏡天使    時間: 07-8-1 12:58
如果法律不行倒是有個強烈的行動

那就是2007年"特種部隊(病毒之意)"又要出動啦XD

不過那也是最後手段吧""
作者: 異形    時間: 07-8-1 12:59
原文由鏡天使 於 07-8-1 12:58 PM 發表
如果法律不行倒是有個強烈的行動

那就是2007年"特種部隊(病毒之意)"又要出動啦XD

不過那也是最後手段""



使用法律手段是正當的,但也是最浪費時間的!

你這樣應該了解我的意思了吧(邪笑
作者: 劍魂冰霜    時間: 07-8-1 13:00
我覺得本來把文字圖片放在網路上面

會盜用的人,還是防不勝防....
作者: 幻想始作者    時間: 07-8-1 13:04
果然還是要看本身的道德觀念呀

小弟我都會貼上轉貼的網址

應該沒問題吧(汗
作者: 西札爾    時間: 07-8-1 13:59
因為這世界亂了呀....

反正光與暗也只差一線之別....
(?)
也不差我們盜用大陸文章了吧  (汗

搞不好盜用他們的文章才發現,其實盜用到的文章是自己人的= ="
作者: 有流星耶    時間: 07-8-1 15:11
說真的 就跟樓上幾位說的一樣 跨國際官司 很難打 尤其又是網路作家

因為是PO在網路上 所以不好抓 除非要等他在那個國家成名之後

在一舉告發 這樣可能比較會贏 如果不想在被他到用 找個黑客去侵入他電腦吧

把它電腦所有的資料 和網路上他的所有東西給吃掉 他就一無所有了
作者: pooll    時間: 07-8-1 17:20
不虧是作家  他部落格好棒
><  我剛剛欣賞
還有美美的照片
........................................
XD 我加入我的最愛了
晚上慢慢欣賞  笑xd
作者: 冰雪奈紅    時間: 07-8-2 00:36
自己的部落格 不就要放自己的東西才有意義嗎
還要盜用別人的心血 這種做法真無聊
作者: b113978    時間: 07-8-2 02:21
出動法律手段吧

真的是

太無恥了

這種人

要賞他一個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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