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版權物緊急通知 [列印本頁]

作者: 墮夜    時間: 07-9-19 00:33
標題: 版權物緊急通知
本偵查組兩日前已派遣出數名人員觀察電玩社群之分享性質文章。

迄今2007年9月16日以有下列官方註冊軟體被分享於「鐵之狂傲遊戲網共享軟體交流板」:

1.卡巴斯基防毒金鑰
2.Alcohol 120%
3.PC-Cillin 2006
4.PowerDVD 6

以上列入觀察範圍,待掌握確實證據將通知該站站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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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12點整偷來的東西

想必一段時間後應該會有試玩遊戲版的部份

今天開始希望分享性質版的版主注意

拿掉"請於下載後24H刪除"規定

秉持一個原則

"要就藏,不然就不准發"

藏不好的,修改或者斬文,請各位同仁自由發揮

[ 本文最後由 墮夜 於 07-9-19 12:42 AM 編輯 ]
作者: 天下創世    時間: 07-9-19 11:19
這太嚴重了~

我認為還是應利用搜尋系統先將這些主題分享文章移動至違規文章區

待風頭過了再說會比較好些...

至於試玩遊戲版就請P版主多加注意了

感謝墮夜兄的通知阿..
作者: parpy    時間: 07-9-19 14:23
恩..我了解,所以我一上任就先宣導版規兩個禮拜,

畢竟,這樣性質的版子確實有一定風險,

經過宣導,目前發主題的版眾大多都很配合,

謝謝墮夜板主,我會更注意這方面的。

至於"請於下載後24H內刪除,如有觸法之情事暨後果本站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這條法令,是在八月在單機版才推廣的,

一個月剛過就要推翻,會不會讓人產生朝令夕改的問題,

不管如何,我會遵守下來的指示,並且宣導。
作者: 墮夜    時間: 07-9-19 17:01
我的意思是想發表分享文

內容不可透漏有分享之字樣

而且必須有個人的評論

載點必須隱藏,官方連結務必要有
作者: 楓葉幻邢    時間: 07-9-19 18:41
雖然很想說....台灣的官去抓日本的同人貨不太可能吧。

算蠻遊走於法律邊緣地帶。

基本上台灣本地版權物是不會出現在管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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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反應處理。還是要大規模修正。

會有很大影響整個板子的性質。
作者: 墮夜    時間: 07-9-19 23:33
原文由楓葉幻邢 於 07-9-19 06:41 PM 發表
雖然很想說....台灣的官去抓日本的同人貨不太可能吧。

算蠻遊走於法律邊緣地帶。

基本上台灣本地版權物是不會出現在管轄內。

------

要看反應處理。還是要大規模修正。

會有很大影響整個板子的性質。 ...

貴版分享性質文章氾濫已經不是第一天?

撇開這個暫時先不談

即使台灣沒有代理權

他們還是有權力要求我們拿掉文章以及禁止再出現類似主題
作者: 芳野 雪彥    時間: 07-9-20 23:09
東方版的分享現在並不是有人抓或不抓的問題,而是當管理團隊在要求單機版、共享版這種爭議性、危險性最大的版子時,如果有人提出說「東方版可以不做,為什麼我們不能不做時?」,要怎麼回應?

今天鐵傲的東方版因為分享的關係成為台灣的東方圈子裡屬一屬二的集散地,這樣的動作確實會對版子造成一定的影響,這我們都能理解,可是現在的狀況是我們要考量到鐵傲的整體利益,去保護鐵傲,所以希望楓葉版主能夠配合,不曉得這樣您能不能接受?
作者: 墮夜    時間: 07-9-20 23:55
我還是一句話

不管楓葉版主與十六夜版主兩人之間互動如何

我希望最近找兩位開會時能夠盡力配合管理員指示

版主必須站在鐵傲管理團隊的立場而非會員的一切

你們申請版主的目的是幫忙AQ老大管理版子還是替會員服務?

甚至有後者是胳臂向外發展

版主不可被會員牽著鼻子走,做事要有手段

我的話就說到這,剩下的會議上談
作者: 芳野 雪彥    時間: 07-9-23 13:23
稍微講一下,在台灣加入WTO後,所有WTO會員國的商品、創作物,不管在台灣有沒有代理商,都是受到台灣的著作權法保護的,特別是其中跟商業行為有關的部份大多已改為公訴罪

換句話說,假設今天有人去夜市買了一片同人誌合輯光碟,然後拿這片跑去報警,警方追查來源發現了燒片工廠,工廠負責人說有部份是從這邊下載來的,那鐵傲有沒有刑責?有

當然這是誇張點的例子,可是不僅僅是同人這種比較不會受到注意的部份,鐵傲在很多分享性質的版都有可能出現這種問題,所以才更需要統一規範
作者: 楓葉幻邢    時間: 07-9-23 19:10
了解,會做基本低調處理。

(但數量龐大,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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