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yahoo新聞] 有關華岡之狼假釋 and 性侵害討論. [列印本頁]

作者: danie    時間: 07-9-27 19:55
標題: [yahoo新聞] 有關華岡之狼假釋 and 性侵害討論.
雖然要有大愛...和包容的心!!  
如果此性侵害發生在您的老婆??  女朋友??  小孩??     對於原諒這種人....
即使不是發生在我的周遭....原諒他.....我辦不到~~:怒
原本很少看新聞的我....一看到yahoo首頁這篇點下去......反而憤怒了起來. 又看了讀者投票....(如附圖)
有些人還是無法原諒的原因??  是刑責太輕?  不該放出來?
不管後續追蹤報導~即使他放出來後有多大的成就.....與我何干.....
雖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此人的暴行31起....讓我覺得法律的人道...不適合用在他身上
怒啊.!!!

附上新聞的投票圖...以及新聞原帖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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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岡之狼假釋出獄 聲明:要對曾傷害過的人說聲對不起

性侵害犯可以被假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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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11

222

222


作者: BrightRed    時間: 07-9-27 20:43
網路上的民調請用純屬參考的心態來看…

這種有關於"道德"的問題,每個人所持的觀點不同…

但法院的行為都是依據法律的…

都只是六法全書上的白紙黑字…

假使那天你的愛人不小心被人撞死了…

那法院也只會判過失殺人,並不會將他死刑…

都是得依照法律行事的…

雖然我也很恨這種人,乾脆為他們特別恢復宮刑算了…

但在這個台灣社會有可能嗎!?…

這就是人權啊、人權…

話說最需要人權的人,往往都是最得不到的…<長嘆…>

[ 本文最後由 BrightRed 於 07-9-27 08:44 PM 編輯 ]
作者: ACT    時間: 07-9-28 21:11
對不起有啥用
傷害已經照成了

他毀了那嚜多女生的清白
她們嫁不出去怎麼辦?
作者: zgmfx30a    時間: 07-9-28 21:14
EVERY BODY OS:
沒辦法
我們要保護自己

EVERY BODY OS: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 本文最後由 zgmfx30a 於 07-9-28 09:18 PM 編輯 ]
作者: 風清    時間: 07-9-28 21:17
其實我覺得人權是給人用的!!
不是給畜生禽獸用的
他們根本沒資格享受人權
說什麼人非聖賢的,只對人,不是對畜牲禽獸

毀了30多位的女生的清白,如果是回頭是岸的話
是不是也毀了太多人的清白了!!??
我覺得放他出來還是有風險,而且風險很高

不知為何總是要給這些人機會做什麼?
如果當初會想的話,就不會犯錯了!!!
作者: 未命名    時間: 07-9-28 21:21
這判死刑不就好了嗎?
當做敢當嘛…
被抓到去死死不就好了…
受害者可是一輩子的陰影…
作者: 風清    時間: 07-9-28 21:25
原文由未命名 於 07-9-28 01:21 PM 發表
這判死刑不就好了嗎?
當做敢當嘛…
被抓到去死死不就好了…
受害者可是一輩子的陰影…

其實我也覺得該判死刑

唉,所以說受害者永遠是弱者
作者: turnX    時間: 07-9-28 21:28
記得說判死刑好像也不是公平的方式
一個人殺了很多人
判他死,他還是只能死一次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好像不是個公平的東西
作者: tsai0610fung    時間: 07-9-28 21:42
說起來是漫令人生氣的
不過投票地2名竟然是溫馨 覺得有點好笑
作者: 未命名    時間: 07-9-28 21:48
原文由turnX 於 07-9-28 21:28 發表
記得說判死刑好像也不是公平的方式
一個人殺了很多人
判他死,他還是只能死一次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好像不是個公平的東西

殺人者與被殺者…
以科學來說不公平?
不過我想以"陰間的法律"差很多吧?= ="

到陰間去受罪…
作者: 松閣麟居    時間: 07-9-28 23:21
恩 !!

我覺得...

一個女生被強姦的心理創傷 = 強姦犯被宮刑的心理創傷  - 兩者都是一輩子

就算宮刑比被強姦重了一點...也是犯人應得的 - 宮刑沒什麼不好

這篇看了就氣...哪有說性侵了30幾個...還可以人好好的被放出來...

如果第2名是溫馨...那犯人更該死...看看社會有多少善良的人...還要犯罪...是不是更該死

我要使出邪惡的一面 - 這種人以後先宮刑後死刑...別讓他死了那麼痛快

[ 本文最後由 松閣麟居 於 07-9-28 11:25 PM 編輯 ]
作者: julian07027    時間: 07-9-29 00:35
1個人的人權



31個人的人權


哀哉
作者: 霹靂無敵貓    時間: 07-9-29 00:54
今天我能體會出自大家內心的正義感
無法原諒華岡之狼
一開始我也不能原諒他

可是後來想想
不少殺人犯也被釋放出獄了
可是卻沒人去想像如果今天他殺的是你的家族的任何一個成員
一個殺人犯是會殺男人跟女人的
不是光對女人下手而已
今天不過是他比較出名而已

我認為他有名子
不應該再叫他華岡之狼
如果繼續叫他華岡之狼
我是不是可以把所有的犯罪通通取個綽號
稱呼洪曉慧為王水魔女

我認為媒體不應該再繼續炒作華岡之狼
為什麼不去關心一下洪曉慧

媒體重女輕男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少數人察覺了...但只有那少數人
多數人還不知道
因為他從小就在這樣的環境長大~當然不知道

當一件事實被少數人察覺多數人沒知覺的時候
那件事情就會被自然否決

我相信沉默的大多數願意原諒他
但是他們選擇保持沉默
我請問淺水會員
今天如果你選擇原諒他
你敢在你的同學或是親朋好友面前說嗎?
連我都不敢喔
至少也要想個婉轉的理由
畢竟大家還是很傳統很保守





[ 本文最後由 霹靂無敵貓 於 07-9-28 09:04 AM 編輯 ]
作者: Adventurex    時間: 07-9-29 01:05
因為人權是用來保護犯人,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

壞人可以不遵守法律,一般民眾卻因為守法而綁手綁腳

有些嫌疑犯在犯罪被抓到後,哭哭啼啼的在鏡頭面前道歉

如果不寬貸他們,什麼人權團體就會抗議,示威以表示他們是真正為了人權奮鬥

但是

那些人有沒有想過,被害人在被罪犯施以暴行的時候,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甚至有人還說 : "發生了就算了,先管好活的"

這種言論難道是在鼓吹犯罪?

萬一今天發生在自己或是認識的人身上呢?要不要寬代罪犯?

哭哭啼啼的在鏡頭面前道歉有什麼用?你在施暴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原諒被害人呢?

凡是做事之前要三思,連自己的行為都不能控制,放出來根本是危害社會

不是說不給機會自新,但是這種罪大惡極的"東西"

連續犯下這麼多起案件,連一點罪惡感都沒有嗎?還有良心嗎?

[ 本文最後由 Adventurex 於 07-9-29 01:07 AM 編輯 ]
作者: 霹靂無敵貓    時間: 07-9-29 01:23
只有電子手銬應該不太妥
我想應該政府不會光靠個電子手銬吧
繼續觀察治療比較好

他周圍的人應該要多關切他
但是我可以告訴各位
媒體的持續吵作性起鬨攻擊
會造成更多的社會批評輿論
只會阻礙他改過自新的意志
會讓他產生自暴自棄
希望媒體不要造孽
作者: pooll    時間: 07-9-29 01:58
聽說= =美國有研究
把強暴犯關在一個全都是粉紅的空間
後來  強暴犯  性無能了
@Q@  台灣應該試試看
作者: 月 縛    時間: 07-9-29 02:04
總之

要放他出獄?

可以

先把你的寶貝交出來

不要怪我們太狠讓你斷後

誰教你無法讓人相信
作者: ppiicchhuu    時間: 07-9-29 02:19
其實只要是罪犯

不管是殺人偷還是XX之狼還是偷搶拐騙等等

就算犯罪只有一件...出來道歉...管你的罪輕不輕~我想也不會有人原諒

就算多數人原諒~被害者就是永遠的恨

因為做了壞事就做了壞事

就已經在別人的印象中留下那個位置了

更何況這個華岡之狼~

這麼多人說不想放他出來是一定的




但是...這應該算題外話

很多人看著一個人的時候...

明明知道那個人的事蹟都是很不錯的

可是...只要偏了一點點正軌

就會完全忘記那個人以前的事蹟~

就變成只會看到那個人的汙點而已
作者: 霹靂無敵貓    時間: 07-9-29 03:11
原文由pooll 於 07-9-28 09:58 AM 發表
聽說= =美國有研究
把強暴犯關在一個全都是粉紅的空間

媒體應該停止持續性的煽動攻擊
我們都知道台灣媒體喜歡嚇老百姓
唯恐天下不亂
一直在報導多可怕
報導女學生在台大多害怕
我們今天會出來討論
也是因為這些報導

希望這樣的報導一天就夠了
多去關心其他更需要關心的
已經七八年了
921受災戶還有許多人需要幫助
已經七八年了
多少人失業
去關心該關心的吧

如果媒體真的那麼討厭楊姓更生人
乾脆在報紙頭條刊登反對他出獄即可
媒體如果有勇氣就用各位大大所說的去刊登
直接辱罵他~並且引用"宮刑,死刑"罵的他狗血淋頭
不要在那邊搞小動作
煽動利用社會大眾去辱罵他

[ 本文最後由 霹靂無敵貓 於 07-9-28 11:16 AM 編輯 ]
作者: lily801004    時間: 07-9-29 08:49
現在不出來 4年後還是會出來阿....
作者: 劍魂冰霜    時間: 07-9-29 12:48
原文由 ppiicchhuu 於 07-9-29 02:19 AM 發表
其實只要是罪犯

不管是殺人偷還是XX之狼還是偷搶拐騙等等

就算犯罪只有一件...出來道歉...管你的罪輕不輕~我想也不會有人原諒

就算多數人原諒~被害者就是永遠的恨

因為做了壞事就做了壞事

就已經在別人的印象中 ...

在白色的水中

點下一點黑色的水

那點黑色會特別明顯


在黑色的水中

點下一點白水

跟本看不出來
作者: 耀月星辰    時間: 07-9-29 13:18
話說好像是最近天氣太熱,我的回應好像火藥味越來越重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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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保護無辜的人,而是保護懂得利用的人,我常看的一本小說裡,

有句話說的不錯「所謂的公平,就是把不公平的地方藏起來。」


所謂的人權也可以這麼解釋吧,我是覺得有些人權團體根本就是一些沽名釣譽之徒,

只是想炒作話題罷了。


算了,既然都成定局,只要配套措施能夠保障不出問題就好了,如果到時候又出了問題,

這個情況鐵定小不了了。

作者: 松閣麟居    時間: 07-9-29 21:10
原文由霹靂無敵貓 於 07-9-29 12:54 AM 發表
今天我能體會出自大家內心的正義感
無法原諒華岡之狼
一開始我也不能原諒他

可是後來想想
不少殺人犯也被釋放出獄了
可是卻沒人去想像如果今天他殺的是你的家族的任何一個成員
一個殺人犯是會殺男人跟女人的
不是光 ...



如果只是犯了 1、2 個 那就或許不會被炒作...

他是犯了30多個....30多個.....表示他之前已經被原諒過2、3十次了...

還可以被原諒嗎?   真的這種人自作孽不可活.....

而且醫學強調通常 殺人犯不會上癮 但 強姦犯會上癮 ~

[ 本文最後由 松閣麟居 於 07-9-29 09:13 PM 編輯 ]
作者: 霹靂無敵貓    時間: 07-9-29 23:39
原文由松閣麟居 於 07-9-29 05:10 AM 發表
如果只是犯了 1、2 個 那就或許不會被炒作...
而且醫學強調通常 殺人犯不會上癮 但 強姦 ...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做壞事恐怕無法比

樓上某位大大說的很好

黑點在白水看的很清楚

白點在黑水卻看的不清楚

媒體的偏頗報導卻讓王水小姐的黑點在白水散開看不見了(恕我叫他王水小姐~直到沒人叫楊姓更生人"華岡之狼")

今天媒體重女輕男的態度

也許是我支持華岡楊姓更生人的原因

社會大眾不少都是被媒體影響的

我看到今天不少辱罵楊姓更生人的朋友

他們再針對犯下一件兩件強暴案的受刑人

都用對待華岡之狼的態度去對待他們(不是指各位)

可是王水小姐卻讓死者家屬跟死者男朋友家屬

也同樣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創傷與恐懼

這些人加一加可能也超過30人

你們的正義感我能體會

因為站在我以前的觀點我會想殺他

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有所改變

各位從小在女性觀點的台灣媒體長大

而且各位從來沒察覺

我就不扯了

現在最重要的是配套措施

還有希望他不被刺激然後自暴自棄

不管楊姓更生人也好或者洪曉慧也好

如果他要成為我班上的同學或者同公司同事

我會把他當成一般人對待

絕對不會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去刺激他們

但是我也尊重各位出自內心正義感的譴責言論

也堅持我的立場不變

但願這樣的抱怨短時間能結束

盼望腦殘記者別一天到晚當跟屁蟲

從他起床到學校一直到畢業都照三餐跟著他

不想回答還猛問

腦殘記者應該去多多關心其他更需要關心的人

[ 本文最後由 霹靂無敵貓 於 07-9-29 08:32 AM 編輯 ]
作者: 18分真可怕    時間: 07-9-29 23:43
有時候
講人權~~~會害死更多無辜老百姓
人權   不是拿來讓他們這種人踐踏
既然發生了
難道還需要給予他們必要的人權嗎?
這社會就是太仁慈
我覺得該嚴格就要嚴格
好歹也替安定生活的老百姓著想吧
縱虎歸山...啥玩意兒
作者: ViewSonic    時間: 07-10-2 12:17
強姦犯.......

我印象中

好像日日被人開菊花勒????
作者: 忍者獵    時間: 07-10-2 13:08
人權~人權~

人權是不會侵犯到別人的範圍,才是人權。


為何這些人的想法,會與大眾人不一樣呢?
是教育嗎?還是法律不讓他們恐懼?

台灣太重視人權了,
人權太多,導致也些人不知惜福。

防止犯罪絕對不是只有警察的工作,
眾人對有難之人,也是要伸出援手啊....(在能力之內。)
作者: 實野和人    時間: 07-10-2 13:16
我覺得現在法律 跟本是亂搞!!
還不如 血債血還一命換一命吧!!
偷東西就手砍掉吧!!
放他出可以阿 命根子剪掉!
撞死的人  讓他被撞死 就可以知道被撞的人的痛!!

反正乾脆處死就好了=.=放出來做什麼勒!!
作者: 霹靂無敵貓    時間: 07-10-2 14:09
原文由忍者獵 於 07-10-1 09:08 PM 發表
人權~人權~

人權是不會侵犯到別人的範圍,才是人權。


為何這些人的想法,會與大眾人不一樣呢?
是教育嗎?還是法律不讓他們恐懼?

台灣太重視人權了,
人權太多,導致也些人不知惜福。

防止犯罪絕對不是只有警察的工作,
眾人對 ...

其實是該重視的不重視
例如許多鄉下地方
還是有很多土皇帝,大財主+民代
一般小老百姓都無法得罪他們
一但有什麼糾紛那些土皇帝就會去關說
總之他們還活在封建時代

之前就聽說中南部不知道那邊
有一對有錢兄弟強暴女人後
居然沒就沒事了
強大的關說壓力讓地方有關單位無法辦案
那種人即使強暴一個
也比華岡楊姓更新人更可惡可恨
歹徒逍遙法外...什麼人權女權國家~= ="

[ 本文最後由 霹靂無敵貓 於 07-10-1 10:1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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