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討厭狗也不能這樣啊... [列印本頁]

作者: 呆    時間: 07-12-1 23:11
標題: 討厭狗也不能這樣啊...
今天晚上   照常的帶我家的狗出門方便

走到店門口(因為家裡1F是店面)

剛好我媽的朋友(我叫他"阿伯")  要從外面走進來

他很討厭狗(因為他以前養的狗死了)

他看到我牽著我家的狗去尿尿...

就踢我家的狗

我整個人就覺得很不爽!!(當然我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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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罵著"你為什麼踢我家的狗.心情不好?就可以踢我家的狗喔
           我家的狗礙到你?在怎嚜討厭狗也不能就這樣踢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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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很煩......還說要把我家的狗抓走送別人
我家狗很乖  又不會亂叫   就算叫  
也是晚上對面人家收攤的鐵鍊聲音 而你又沒住在我家附近

有夠煩的有夠煩的超不爽!!
作者: 蟑螂小明    時間: 07-12-1 23:26
= =他有啥資格踢你家的狗阿
那又不是他的寵物
而且以前有養狗  應該還蠻喜歡狗的
為啥會對狗做出這種可惡的行為呢??
作者: aj01    時間: 07-12-1 23:30
記得狗是視為"物品"的一種

嚴重的話好像可以告損毀?

是不是這樣可能要請阿呆去法律版問一下

下次就知道可以提出怎樣的說辭^^
作者: 雷咪    時間: 07-12-2 01:23
跟那個"阿伯"好好溝通吧~

要不透過你媽也行~
作者: mr31518    時間: 07-12-2 10:15
我經歷過..我家狗就被鄰居踢過

看到這種人..愛狗的人都會氣吧-.-

是我的話我是會當場說..看情況.他在踢的話我才不管他幾歲..多老..

這樣的作法就是不對..
作者: 特雷拉    時間: 07-12-2 10:19
這我看過......

我之前還看過有人用BB槍射狗的=   =

這真的很討厭ˋˊ
作者: ppiicchhuu    時間: 07-12-2 10:38
雖然理由很牽強...

但我想大概是那個阿伯失去狗的陰影...造成你跟妳的狗的忌妒吧


就算是這樣...也不能亂搞人家的寵物巴...

嚴重真的可以告耶...
作者: 黑焱之子    時間: 07-12-2 13:42
下次記得要給他拍起來

這樣就有證據了=ˇ=
作者: 囚禁天使    時間: 07-12-2 18:26
好過份喔!!
他又不是主人,怎麼可以踢狗!> <

(就算是,也不能踢!!)
作者: 八雲橙    時間: 07-12-2 19:46
寵物也算是私人財產的範圍

可以以刑法與動物保護法提告對方

以刑法來說可能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他人器物罪

以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還揚言要把你家的狗抓走送別人

以刑法來講可能會構成恐嚇罪

[ 本文最後由 八雲橙 於 07-12-2 07:50 PM 編輯 ]
作者: 直落不蘭雅    時間: 07-12-3 04:27
好變態...  為甚麼"他以前養的狗死了"要去踢別人的狗?

應該喜歡狗才對阿???
作者: Jelly0819    時間: 07-12-4 15:40
今年七月已經公佈了新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法案,
只要是惡意傷害動物導致肢體殘缺甚至死亡,
都將被處以一年到三年的有期徒刑,今年的11月22日,
也已通過新的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更加重刑罰,
尤其是對貓狗施虐或屠宰的部分,除了服刑,
還可併科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且要公佈施虐者姓名及照片,若兩年內再犯,
再加重刑期及罰鍰,最高可達100萬,
不過雖然有立法,動物警察的設立卻還只是規劃中。

這似乎是比較消極的做法,都得找到實證了,
動物已經受到傷害了才能舉發和受到處罰,
不過如果能稍微嚇阻犯罪,也算是有一點預防作用,
還是希望能盡快推動這整個法規和設施。
作者: 呆    時間: 07-12-4 17:50
我媽代替阿伯道歉,阿伯說心情不好罷了(要道歉不會跟我家的道歉噢!?心情不好就可以踢狗?)

不過聽我哥講說(狗95%都是我哥帶出去尿尿的)

我哥帶狗去尿尿好多次都被他踢

聽了怒火又起!!!!

超煩超煩超煩...

而且阿伯踢都是踢狗狗頭的部份!萬一狗狗瞎了怎麼辦呢超氣的

又不能告就因為阿伯是我媽的店家合夥人加上我還只是個學生

哎...
作者: 霹靂無敵貓    時間: 07-12-5 08:31
原文由呆 於 07-12-1 07:11 AM 發表
今天晚上   照常的帶我家的狗出門方便

走到店門口(因為家裡1F是店面)

剛好我媽的朋友(我叫他"阿伯")  要從外面走進來

他很討厭狗(因為他以前養的狗死了)

他看到我牽著我家的狗去尿尿...

就踢我 ...


請問他為什麼踢你家的狗?

你牽著你家的狗到別處尿尿

只要不是尿到他家他應該不能亂踢

在說打狗也要看主人

陌生人的狗在我家院子尿尿

我當然一腳踢走

認識的人我自然會請他清理乾淨

不過我很好奇他是怎麼個踢法

用力往狗肚子踢下去嗎?

心情不好亂踢動物實在不太應該

站在主人的心態

今天我的狗被別人小小踢一下我也會不高興

=======以下為另外一個保護動物的話題(與你的事件無關)=======

我這一生前前後後養過十幾條狗,五六條貓.

我不得不承認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

但有時候卻是最危險的不定時炸彈

我認為法律有時候保障動物過頭了

有些狗主人放任狗隨地大小便

甚至不鎖好自己的狗

讓自己的狗去亂追人或者亂咬人

許多路人跟腳踏車或者機車騎士都成為受害者

我認為被害者有權利在被狗攻擊之前反擊

就算是用力的踢在狗身上也無所謂

我想今天在座的各位

難道我們一定要在被狗咬過後在去驗傷提告嗎?

那樣手續複雜得不償失

我以前認識一個女生騎車被狗追過

結果摔車住院好幾天

狗主人死不承認.....

因為狗沒咬到她

狗被摔倒的聲音嚇跑了

[ 本文最後由 霹靂無敵貓 於 07-12-4 04:38 PM 編輯 ]
作者: wittkkyy    時間: 07-12-6 22:23
隨身攜帶照相機,拍下來當證據,警告要是再這樣就告他虐待動物。

在你面前都能這樣直接踢了,要是周圍沒有人,那你的狗不就被踢到內出血?

一個不尊重別人的人,不值得別人去尊重他。

這是我的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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