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呆翰 於 08-1-17 11:24 PM 發表
我知道啊
可是很多人都說
試用期80...正常...
95是正值吧...
我不是啊@@
只要適用勞基法的公司都必須遵循基本工資的規定,每小時時薪未達九十五元者,可依法處以新台幣六千到六萬元的罰款。至於試用期部分,儘管公司與勞工有試用期薪水相關約定,但仍然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因此,試用期間薪資低於每小時九十五元,一樣違法。
藍福良表示,目前不少打工族透過一些民間團體陳情投訴薪資問題,但這類薪資投訴其實需要有當事人才能成案,日前由勞工團體轉交的基本工資投訴案,目前各地勞工局已經陸續展開調查。
藍福良呼籲勞工一旦發現雇主有違反基本工資情事,希望能直接向當地勞工局或是勞委會舉發,主管機關在處理的時候,一定會保密檢舉人的身分,不必擔心身分洩漏的問題。
原文由 幽雲 於 08-1-18 08:24 PM 發表
這是重要的常識,薪水低於95就是違法喔。
原文由呆翰 於 08-1-19 10:19 AM 發表
那我是不是該去告他?
目前台灣的法定基本月薪為17280元,每月工作 181小時以內;基本日薪為760元,每日工作8小時以內;基本時薪為95元。只要是在台灣工作,即使是工讀生也適用基本工資保障。如果老闆和員工約定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其工資也必須依據基本工資給付。老闆若違反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工作前約定好的薪水老闆必須不遲延地完整支付,不可任意扣薪。若沒有領取基本工資或約定的完整薪水,可向九五聯盟和地方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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