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阿TA 於 08-7-19 15:46 發表 這篇還滿有趣的... 原來很多人都會為5千萬捨棄對方... XDDD 請繼續討論~ 以上~
原帖由 水藍coffee 於 08-7-19 20:23 發表 我想我會看看女朋友和我交往的時間吧 交往1日的女朋友
原帖由 西札爾 於 08-7-20 00:41 發表 個人不反對這種意見, 但是還沒結婚以前,說句難聽話: 「大家都是過客」 這種的衡量方式多多少少也是有錯誤的。 因為有時候, 對方就算交往了一年之後也不一定是大於5000萬的價值。 但是, 極有可能對方雖然交往不到一年 ...
原帖由 怪盜基德 於 08-7-23 08:48 發表 如果他是恭恭敬敬、充滿誠意的請我離開我會考慮一下 如果是充滿污衊的想用錢叫我滾,我死也不會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