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發主題者之評論若欲於稍後補上,請於48小時內修改 ,及40字以上之評論,若違反,以違規文章處置。(2007/10/14最新訂定)
原帖由 雷特 於 08-10-3 20:46 發表 也就是說 不管字數有多少 只要有評論就能發表主題?
2.發主題者評論需超過40字並且有意義之言。若有截圖,限 制最高為5張,內文統一全繁或全簡,若違反則刪除主題。
原帖由 光羽 苑 於 08-10-4 11:38 PM 發表 瞭解了! (舉手禮 所以最近所發的文的字數要超過40? 已前所發的不用一一找出來改摟? (已前 = 上上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