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照片遭人寫不雅字眼
[列印本頁]
作者:
武藤聖
時間:
08-10-17 03:50
標題:
照片遭人寫不雅字眼
我之前參加某店家的比賽,因為店家有拍照要宣傳,所以照片裡會有我的身影,然後因為某事,有人看我不爽,就在我身上寫了一些字眼,讓我心裡不好受,就叫店員把照片徹下換新的,結果我剛剛去的時候,又被寫。
請問這樣能讓塗寫者背上什麼罪名呢??
(照片是貼在公開場合)
如果要提告 要準備些什麼??
麻煩越詳細一點越好摟
作者:
異形
時間:
08-10-17 04:21
我想問一下
1.他所寫的"使你不舒服"的字眼是什麼?
2.你是否已知塗寫者的身分?
作者:
武藤聖
時間:
08-10-17 04:30
我們已有大改鎖定幾個對像。
字眼嗎?沒到髒話,但是就是讓人看了很不舒服。
明天下課已打算跟店家說,拍照存證。
作者:
異形
時間:
08-10-17 04:40
這樣的話
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普通侮辱罪
行為人最高可處拘役或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金
歡迎光臨 鐵之狂傲 (https://gamez.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