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照片遭人寫不雅字眼 [列印本頁]

作者: 武藤聖    時間: 08-10-17 03:50
標題: 照片遭人寫不雅字眼
我之前參加某店家的比賽,因為店家有拍照要宣傳,所以照片裡會有我的身影,然後因為某事,有人看我不爽,就在我身上寫了一些字眼,讓我心裡不好受,就叫店員把照片徹下換新的,結果我剛剛去的時候,又被寫。

請問這樣能讓塗寫者背上什麼罪名呢??

(照片是貼在公開場合)

如果要提告 要準備些什麼??

麻煩越詳細一點越好摟
作者: 異形    時間: 08-10-17 04:21
我想問一下

1.他所寫的"使你不舒服"的字眼是什麼?

2.你是否已知塗寫者的身分?
作者: 武藤聖    時間: 08-10-17 04:30
我們已有大改鎖定幾個對像。

字眼嗎?沒到髒話,但是就是讓人看了很不舒服。

明天下課已打算跟店家說,拍照存證。
作者: 異形    時間: 08-10-17 04:40
這樣的話

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普通侮辱罪

行為人最高可處拘役或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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