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一再遭受人身攻擊卻沒有版主處理 [列印本頁]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3-29 10:55
標題: 一再遭受人身攻擊卻沒有版主處理
本人在社會軍事區遭受到某會員一再的人身攻擊,因為不明原因無人處置這項爭議,所以在此開欄申訴,希望能有版主出面仲裁紛爭.
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ad.php?tid=487817&pid=5634504&page=3&extra=page%3D1
作者: 小黑旺旺    時間: 09-3-29 12:08
不是版主不處理
而是那個版本來在說話言行方式就會有些爭議
那如果每個會員都跟你一樣
只要在那裡被人身攻擊
是不是都跑來這裡?
先想想吧!你以前有沒有酸過人之類的!
別以為我都沒在看^^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黑旺旺 於 09-3-29 12:10 編輯 ]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3-29 12:43
原文由 小黑旺旺 於 09-3-29 04:08 發表
不是版主不處理
而是那個版本來在說話言行方式就會有些爭議
那如果每個會員都跟你一樣
只要在那裡被人身攻擊
是不是都跑來這裡?
先想想吧!你以前有沒有酸過人之類的!
別以為我都沒在看^^ ...

無法認同這種說法.

對方自己說會攻擊我的原因,是因為不滿我開欄所下的標題對某人進行人身攻擊,所以才用以眼還眼的心態回敬,若是真的認為我的做法已經違反規定,那就應該先向版主檢舉,請版主仲裁是否違反規定,豈能以自己的認定標準做為正當理由?

如果依照你的方式來處理此事,那麼,以後我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回敬他?他可以自以為是攻擊我,我當然也可以自以為是攻擊他.

每個人都可以自認為正當合理,那麼,版規要來何用!

我一開始並沒有對他的人身攻擊做出任何回應,只是請求版主仲裁此一糾紛,而後爭議擴大火藥味十足,在超版出面制止後,我也聽從超版的勸告不再爭鋒相對造成失序狀況,但對方依舊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我該如何因應?

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你要我想甚麼!
作者: 小黑旺旺    時間: 09-3-29 13:37
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29 12:43 發表

無法認同這種說法.

對方自己說會攻擊我的原因,是因為不滿我開欄所下的標題對某人進行人身攻擊,所以才用以眼還眼的心態回敬,若是真的認為我的做法已經違反規定,那就應該先向版主檢舉,請版主仲裁是否違反規定,豈能以自己的 ...

那如果都這麼說
是否要直接請AQ出來處理?
這樣比較快....
每次都是社會版會搞這種烏龍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真的這麼不高興
那你大可直接去法院告阿
網路也有網路法規你可以去告!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黑旺旺 於 09-3-29 13:40 編輯 ]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3-29 17:13
原文由 小黑旺旺 於 09-3-29 05:37 發表

那如果都這麼說
是否要直接請AQ出來處理?
這樣比較快....
每次都是社會版會搞這種烏龍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真的這麼不高興
那你大可直接去法院告阿
網路也有網路法規你可以去告! ...

如果有其他版主願意出面仲裁糾紛,我也不會向論壇高層申訴,這種事雖然不是有多嚴重,但衝突雙方的是非不釐清以建立規範,日後依然會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去法院告?

難道鐵傲沒有版規存在,有甚麼糾紛一律走正式法律途徑?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3-29 20:30
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29 05:13 PM 發表

如果有其他版主願意出面仲裁糾紛,我也不會向論壇高層申訴,這種事雖然不是有多嚴重,但衝突雙方的是非不釐清以建立規範,日後依然會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去法院告?

難道鐵傲沒有版規存在,有甚麼糾紛一律走正式法律途徑? ...




整個主題來說,遊戲MAN的說詞雖然偏激但卻不致於到達人身攻擊地步
我說逢扁必反,逢綠起笑的李狂傲,扎扎實實的就是這種人阿!! 出事情了,不檢討,只會牽託別人的祖先十八代進來和稀泥 阿!

(當然我也不否認綠營也有不要臉的拉)


接著下一篇這是您的回覆
做人哪!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的政客惹人厭就是因為如此.

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

這篇言論整篇言論如果只是單單的在謾罵政客那可能還說的去
我不曉得這樣看對不對,不過感覺像是在影射遊戲MAN也是所謂「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這樣的人

後面的回話就開始是您所給的這頁,單看這頁或許認為會是遊戲MAN的錯
不過往前一翻似乎這個爭執是由您所挑起的,是您有錯在先呦。
不過如果說要以公辦辦理的話,兩者皆有錯。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3-29 21:11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3-29 12:30 發表




整個主題來說,遊戲MAN的說詞雖然偏激但卻不致於到達人身攻擊地步


接著下一篇這是您的回覆

這篇言論整篇言論如果只是單單的在謾罵政客那可能還說的去
我不曉得這樣看對不對,不過感覺像是在影射遊戲MAN也是所謂「 ...

您應該可以感覺到,我發這篇文並沒有單方面指控對方做錯事,而是希望能夠有版主出面仲裁糾紛,所以,您說我也有錯,我接受這項判定,事實上,我自己也知道我曾經用以牙還牙的不當方式做出回應.

問題是,在超版出面制止後,我已經聽從勸告不再針鋒相對,但對方現在依舊持續攻擊,剛才又來一篇:

對對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您的好朋友, 好兄弟,
https://www.gamez.com.tw/thread-488466-5-1.html

越來越大條了,我從逢扁必反升級成中共同路人!

我真的無言以對.

補充一點,如果您認為我有錯在先,這一點我就不能認同,我在前面說明過,是對方自認本人涉及對某立委進行人身攻擊,所以他才用以眼還眼的方式回敬我,我並沒有先對他做出人身攻擊的劣行.

[ 本文章最後由 李狂傲 於 09-3-29 13:18 編輯 ]
作者: 夜夢影    時間: 09-3-29 22:07
雖然不該插嘴,那我問一下

這篇裡的
一肚子男盜女娼的長廷式言談風格


又算不算人身攻擊勒?   0.0?

基本上,看過你的文章,會覺得裡面參雜了一些偏激和嘲諷的言語

當事人看到會做合感想?
我只想說"自己都這樣了,別人當然會不高興"

雖然跟主題無關,在此抱歉  假如超板覺得不妥,或者發文者不高興  那我會自刪  (鞠躬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3-29 22:26
原文由 夜夢影 於 09-3-29 14:07 發表
雖然不該插嘴,那我問一下

這篇裡的


又算不算人身攻擊勒?   0.0?

基本上,看過你的文章,會覺得裡面參雜了一些偏激和嘲諷的言語

當事人看到會做合感想?
我只想說"自己都這樣了,別人當然會不高興"

雖然跟主題無關, ...

我並沒有想將所有責任全部推給對方,我也承認自己有做錯的地方(以牙還牙的不當行為).

問題是,我在超版出面制止後就已經停止爭論,但對方到現在依然我行我素攻擊不休.

另外,牽涉到政治觀感的言談恐怕很難做為評比,我譏諷謝長廷,但也有人幹譙賣臺馬區長,這要如何論斷是非?

[ 本文章最後由 李狂傲 於 09-3-29 14:34 編輯 ]
作者: 異形    時間: 09-3-29 22:55
吵什麼吵!!


把版封了不就得了?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3-30 13:03
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29 09:11 PM 發表

您應該可以感覺到,我發這篇文並沒有單方面指控對方做錯事,而是希望能夠有版主出面仲裁糾紛,所以,您說我也有錯,我接受這項判定,事實上,我自己也知道我曾經用以牙還牙的不當方式做出回應.

問題是,在超版出面制止後,我已經聽從 ...

這篇遊戲MAN的言論並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內容並沒有任何的形容詞與穢言
所以我不能進行刪除,若要刪除的話,那麼我就會讓遊戲MAN失去言論的自由
我必須保護與捍衛您以及所有會員的發言權。
作者: 墮落牧羊人    時間: 09-3-30 16:16
話說,在之前的版規有規定禁止純粹針對會員之個人做批判......

李狂傲可是曾經依據過該條規定被處罰過,而遊戲MAN同樣也有被處罰過,還因此被禁言......

純粹針對會員之個人本來就是嚴重的離題行為,跟政治板的討論主軸完全無關.....

不過,版規已經不在了,請鐵之狂傲管理員另定新的吧......

[ 本文章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9-3-30 16:18 編輯 ]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3-30 22:10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3-30 05:03 發表

這篇遊戲MAN的言論並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內容並沒有任何的形容詞與穢言
所以我不能進行刪除,若要刪除的話,那麼我就會讓遊戲MAN失去言論的自由
我必須保護與捍衛您以及所有會員的發言權。 ...

您的裁定,對於事理而言似乎不夠完善.

遊戲MAN對我做出種種抹臭的行為,我都舉出事實一一加以澄清,他攻擊我是逢扁必反的偏激派,我引用在別的論壇為扁政府辯駁的事實,證明我並非逢扁必反者:

文責自負
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ad.php?tid=476659&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type%26amp%3Btypeid%3D1415

逢扁必反者會為了釐清是非而不惜與其他反扁立場者翻臉對幹?

遊戲MAN無法反駁此項事實,所以就當做沒有這回事發生,依舊攻擊我是逢扁必反者.

另外,遊戲MAN在這一篇攻擊我的言詞,您是否有看到:
https://www.gamez.com.tw/thread-487817-4-1.html

他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蓄意誣指本人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假惺惺,而我都已舉出實例一一加以澄清,但他自己理虧卻依舊不肯歇手,甚至於乾脆直接挑明講就是衝著我而來,我不知道抱著這種擺明無理取鬧的偏差心態,還有甚麼理由視為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

在毫無事實證明的情況下攻擊會員人格的做法,也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

另外,您認為他並沒有出口成髒,這一點如果僅以表面形式來判定,他當然無罪,但若是以實際行為來看,恐怕完全說不通.

你自大, ~我比你大啦.
你狂傲, ~我比你更狂妄拉.

這兩個字在表面形式上確實不是穢言,但在實際行為上,真的也是免責?

墮落牧羊人前版主曾經對我的不當行為做出懲處,因為當時的版規對於人身攻擊的界定相當明確,我也同意自己犯規無可辯駁,而對於現在這樣的結論,我只感覺到於理不妥,或許版主們是將發言尺度拿捏到最寬,在合乎事理的範疇內僅量讓會員暢所欲言,但遊戲MAN已經挑明不問是非就是衝著我而來,鐵傲版規真的容許會員以自己的評判標準任意而為?
作者: 墮落牧羊人    時間: 09-3-31 10:56
原帖由 夜夢影 於 09-3-29 22:07 發表
雖然不該插嘴,那我問一下

這篇裡的


又算不算人身攻擊勒?   0.0?

基本上,看過你的文章,會覺得裡面參雜了一些偏激和嘲諷的言語

當事人看到會做合感想?
我只想說"自己都這樣了,別人當然會不高興"

雖然跟主題無關, ...


  公眾人物和一般人豈能同等視之!?

原帖由 小黑旺旺 於 09-3-29 12:08 發表
不是版主不處理
而是那個版本來在說話言行方式就會有些爭議
那如果每個會員都跟你一樣
只要在那裡被人身攻擊
是不是都跑來這裡?
先想想吧!你以前有沒有酸過人之類的!
別以為我都沒在看^^ ...


  縱使李狂傲有過發表或回覆酸人之言論,不代表李狂傲就因此喪失申訴權.......

[ 本文章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9-3-31 11:40 編輯 ]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3-31 11:44
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30 10:10 PM 發表

您的裁定,對於事理而言似乎不夠完善.

遊戲MAN對我做出種種抹臭的行為,我都舉出事實一一加以澄清,他攻擊我是逢扁必反的偏激派,我引用在別的論壇為扁政府辯駁的事實,證明我並非逢扁必反者:

文責自負
http://www.gamez.com. ...

您與遊戲MAN皆會處理
我雖然有刪除的權利,但那並不是直屬的管轄範圍
我會請管轄範圍的管理人員進行懲罰的動作
作者: 藍琉璃    時間: 09-3-31 16:58
時事版無版規的確不便,而超版非該版版主亦不能時時看顧,僅能盡責做勸阻。這點會再向管理員做報告。

另,追根究底是由誰開始已無多少意義,人身攻擊事實已造成。
但就我個人來說,我不能夠理解主題開宗明義就是以批判為目的。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望閣下了解。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3-31 20:48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3-31 03:44 發表

您與遊戲MAN皆會處理
我雖然有刪除的權利,但那並不是直屬的管轄範圍
我會請管轄範圍的管理人員進行懲罰的動作

謝謝您撥冗轉達.
原文由 藍琉璃 於 09-3-31 08:58 發表
時事版無版規的確不便,而超版非該版版主亦不能時時看顧,僅能盡責做勸阻。這點會再向管理員做報告。

另,追根究底是由誰開始已無多少意義,人身攻擊事實已造成。
但就我個人來說,我不能夠理解主題開宗明義就是以批判為目的 ...

我並非是想將事態擴大到驚動高層管理,在您出面制止後,我就已經止息干戈不再爭論,只是,對方一再無的放矢的糾纏行為令我相當困擾,所以才會開此欄位希望能夠仲裁糾紛建立規範.

若因此造成您的不便,在此向您致歉.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4-2 00:52
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31 08:48 PM 發表

謝謝您撥冗轉達.

我並非是想將事態擴大到驚動高層管理,在您出面制止後,我就已經止息干戈不再爭論,只是,對方一再無的放矢的糾纏行為令我相當困擾,所以才會開此欄位希望能夠仲裁糾紛建立規範.

若因此造成您的不便,在此向您 ...

已處理完畢,若有漏網之魚請盡速回報,我會馬上為您刪除
作者: 李狂傲    時間: 09-4-3 09:50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4-1 16:52 發表

已處理完畢,若有漏網之魚請盡速回報,我會馬上為您刪除

已無問題,叨擾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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