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飛翔狂斬 於 09-4-22 17:40 發表 很蠢的法案 有時間搞這些不如救失業跟經濟比較實在
原文由 汪汪小黃 於 09-4-22 18:24 發表 那個國家這樣做? 連大陸都不會這樣做了! 真的是沒水準在裝水準! 拿著雞毛當令箭! 我自己也有修過智慧財產權和著作權的課程 感覺範圍非常廣泛!隨隨便便都會違法 無名 痞客隨便一開 80~90%都違反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