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本網總站規新增第15條例 [列印本頁]

作者: 伊莉亞    時間: 09-5-4 20:42
標題: 本網總站規新增第15條例
請各位會員入內查看
https://www.gamez.com.tw/faq.php?action=message&id=35


特此公告
鐵傲管理團隊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00:05
可以問一下設這一條站規的原因嗎

又要由誰決定是否為不當批評或不實的指控,超版 管理員還是站長呢
作者: 伊莉亞    時間: 09-5-9 00:11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12:05 AM 發表
可以問一下設這一條站規的原因嗎

又要由誰決定是否為不當批評或不實的指控,超版 管理員還是站長呢

由代表官方的團隊來決定,
至於是誰我想那並不是重點,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
在鐵傲的管理態度,取決於我們管理團隊的經營理念與會員的配合度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00:14
原帖由 伊莉亞 於 09-5-9 00:11 發表

由代表官方的團隊來決定,
至於是誰我想那並不是重點,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
在鐵傲的管理態度,取決於我們管理團隊的經營理念與會員的配合度 ...

代表官方?
哪些人有資格代表官方,如果今天是那些人被批評,那又要由誰來代表官方
作者: 伊莉亞    時間: 09-5-9 00:16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12:14 AM 發表

代表官方?
哪些人有資格代表官方,如果今天是那些人被批評,那又要由誰來代表官方

這條規範已經說明了,會員不得在本站任何公開場合中隨意批評版主,針對版主的申訴案必須透過站務反應區提出具體的申訴理由.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00:23
會員不得在本站任何公開場合隨意批評版主


請問一下現在是戒嚴還是白色恐怖

中華民國憲法有保障我的言論自由
作者: 伊莉亞    時間: 09-5-9 00:26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12:23 AM 發表
會員不得在本站任何公開場合中隨意批評版主


請問一下現在是戒嚴還是白色恐怖

中華民國憲法有保障我的言論自由

我想敝網並沒有限制任何人的言論自由,
而且當您於本站註冊時就表示無條件同意了鐵之狂傲的使用者條款,

使用者條款第18條:

18. 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鐵之狂傲遊戲網得基於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鐵之狂傲遊戲網認為您已經違反本站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站服務之使用,並將本站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鐵之狂傲遊戲網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於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站服務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依本站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提供之本站服務,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得終止,您承認並同意,鐵之狂傲遊戲網得立即關閉或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及停止本站服務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站服務之使用被終止,鐵之狂傲遊戲網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相關連結: 鐵之狂傲使用條款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00:41
不好意思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換句話說你可以告我毀謗,但是不能禁我言
作者: 伊莉亞    時間: 09-5-9 00:49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12:41 AM 發表
不好意思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換句話說你可 ...

我所說的部份是閣下在鐵之狂傲網站上的使用規範,
與您的言論自由並無關聯,
簡單來講,如果閣下要在鐵之狂傲上發言就必須遵守我們所制定的規章,
這不是法律,是我們要求使用者利用我們平台時所要同意的條件.....
我們並未強制或強迫任何人必須在本站註冊來遵守我們的使用條例,
既然如此又何來所謂的自由限制??
不知這樣說明您瞭解否?
作者: JACKLIN    時間: 09-5-9 00:49
不好意思....玉日比大大

我覺得鐵傲並無妨礙我們普通會員言論的自由

因為在條約中有寫到

7.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鐵之狂傲遊戲網,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站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A.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鐵之狂傲遊戲網上;
  B.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C.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站服務;
  E.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F.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G. 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H.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I. 濫發廣告郵件;
  J. 其他鐵之狂傲遊戲網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對該版主的管制方式或言論有異議

為避免該版秩序混亂...請到''版務問題反應區''反映

我的認知是這樣...

不知道大大您認為這樣的解釋OK嗎?=w=
作者: 異形    時間: 09-5-9 01:01
標題: 回覆 10# JACKLIN 的文章
B這項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啊!





今天
當法律牴觸憲法之時,視為無效
更何況只是單方面加諸於他人上的"約定"呢?

[ 本文章最後由 異形 於 09-5-9 01:21 編輯 ]
作者: JACKLIN    時間: 09-5-9 01:18
原文由 異形 於 09-5-9 01:01 發表
A~J是寫給"非"中華民國領域內的使用者看的

如果是中華民國領域內使用者則依照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鐵之狂傲遊戲網,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處理

你拿 ...

嗯嗯~

剛剛跟小伊私下談過了

也謝謝你囉w
作者: 異形    時間: 09-5-9 01:20
標題: 回覆 12# JACKLIN 的文章
順便提醒你

光是B這一項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作者: 〝疾〞    時間: 09-5-9 02:38
不好意思

站在會員的角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首先,鐵之狂傲內的條張應該是只有AQ創網人才能更變吧?

第二點

嚴禁會員在本網的公開場合直接進行不當批評或不實的指控

請問一下 公開場合包含在封閉群組內也算在內嗎?

還有  這麼說來 反觀 正當的批評跟屬實的指控就可以嗎?(歪頭)


再來是...

A.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鐵之狂傲遊戲網上;

(這好像跟上面敘述想表達的無關吧?)

B.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前面兩項就好...侵害名譽應該也跟上列敘述無關吧?  隱私權....那麼..首當其衝的保護是會員隱私嗎?)

  C.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這點認同喔~)

  D.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站服務;
(異型 ,這邊好像也快砸到了吧?)  (疑問)

還有一點就是....所以版主跟管理員的錯誤不需糾正嗎?

還是說這兩者已經是絕對的東西了?(歪頭)

所以就是 鐵之狂傲如果有錯就得繼續錯下去,而且會員無法評論嗎?



最後這邊問一下

請問版主跟管理員已經脫離會員了嗎?(歪頭)


淺見... 如有冒犯,敬請諒解

[ 本文章最後由 〝疾〞 於 09-5-9 02:41 編輯 ]
作者: 伊莉亞    時間: 09-5-9 12:34
原文由 〝疾〞 於 09-5-9 02:38 AM 發表
不好意思

站在會員的角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首先,鐵之狂傲內的條張應該是只有AQ創網人才能更變吧?

第二點

嚴禁會員在本網的公開場合直接進行不當批評或不實的指控

請問一下 公開場合包含在封閉群組內也算在 ...


本人僅針對第15條的站規的疑問做說明:

所謂的不當或不實在於,鐵之狂傲的討論區除了站務反應版之外,應該沒有其它版子是可以申訴版主的地方才對,如果有那就是離題文,依照版規必然都是該刪除的,就連 訐譙抱怨發洩版 也特別聲明禁止抱怨站上的人事物,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ad.php?tid=53796&page=1#pid477497,既然如此就表示會員針對版主有任何不滿只能透過站務反應區提出申訴.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12:57
那應該要由誰來處理呢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5-9 13:10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12:57 PM 發表
那應該要由誰來處理呢

或許是我國文程度不好,也或許是我小學太混
總而言之我看不懂閣下想表達什麼
請閣下能認真一一道來說清楚好讓管理團隊做出改善呢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13:16
萬一我到站務版申訴

那要由誰來處理呢

管理員 超版 還是站長

萬一還是有爭議怎麼辦

你知道的,鐵傲很多人是很團結的,看暱稱就知道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5-9 13:22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01:16 PM 發表
萬一我到站務版申訴

那要由誰來處理呢

管理員 超版 還是站長

萬一還是有爭議怎麼辦

你知道的,鐵傲很多人是很團結的,看暱稱就知道

看狀況,地上有垃圾不用找總統來掃吧。

這應該是很少出現的狀況,通常到爭議很大還解決不了
就是超版跟管理員私下討論解決。

我不是來跟閣下閒聊的。
作者: 丰匠    時間: 09-5-9 16:31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00:05 發表
可以問一下設這一條站規的原因嗎

又要由誰決定是否為不當批評或不實的指控,超版 管理員還是站長呢


這是為了讓會員跟版主有良好的溝通

不當批評
不實指控
會員當然可以檢舉給版主.超版.管理員.站長知道

若會員的檢舉不符合
那版主就會駁回
你說是不是呢?

如今你卻一直對規定有所疑惑
那請問大大
你加入鐵傲的原因是什麼呢?

相信大大加入鐵傲那麼久了
對鐵傲也有一顆心

相信鐵傲
你才會加入不是嗎?

(以上是小的見解)
作者: 亡眼    時間: 09-5-9 18:25
標題: 回覆 20# 丰匠 的文章
前半部沒什麼意見...

後半部八干子打不著邊...

問個版規跟加鐵傲有何關係你跟我說一下好不好(?)

相信鐵傲才會加入<---這句我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18:40
原帖由 丰匠 於 09-5-9 16:31 發表


這是為了讓會員跟版主有良好的溝通

不當批評
不實指控
會員當然可以檢舉給版主.超版.管理員.站長知道

若會員的檢舉不符合
那版主就會駁回
你說是不是呢?

如今你卻一直對規定有所疑惑
那請問大大
你加入鐵傲的原 ...

嚴禁會員在本網的公開場合直接進行不當批評或不實的指控

我完全不覺得這有助於溝通,有事情不能公開講只能私下表有助於溝通嗎,站務版?他高興砍你文章你又能怎樣,反正現在連管理員跟超版都是某個團體天下,他們喜歡一言堂你又能怎樣

你看看19樓的文章
超版跟管理員私下討論解決




我當初會加鐵傲純粹只是為了找資料而加

看他人文版不錯繼續留下來


還有,我還蠻喜歡鐵傲的

但不代表我不能質疑版規

就跟我愛台灣但是我可以表阿扁一樣

你這種想法就叫民粹主義

相信 愛他,有錯也要包容他,之前政治版不少大陸憤青也是這樣說的

[ 本文章最後由 玉日比 於 09-5-9 18:44 編輯 ]
作者: 20001120    時間: 09-5-9 18:41
  版規跟加鐵傲


  回芒果:大概就是,你認同這個環境才會加入這個環境;那既然認同,就會接受板規,大概是這種感覺。另外,既然扯到了認不認同、相不相信鐵傲了......那接下來產生的議題已經不只侷限於[新增條管是否合理],而是[反對條款就是反對鐵傲]了。


  那位仁兄很聰明。
作者: 亡眼    時間: 09-5-9 18:44
原文由 20001120 於 09-5-9 18:41 發表
  版規跟加鐵傲


  回芒果:大概就是,你認同這個環境才會加入這個環境;那既然認同,就會接受板規,大概是這種感覺。另外,既然扯到了認不認同、相不相信鐵傲了......那接下來產生的議題已經不只侷限於[新增條管是否合理],而 ...


= =



如果這的要扯套意識又要講個沒完了...

那請回到[新增條管是否合理]這上面...

扯到那邊去一點意義都沒有吧?
作者: 玉日比    時間: 09-5-9 18:46
原帖由 黑崎 玄 於 09-5-9 13:22 發表

看狀況,地上有垃圾不用找總統來掃吧。

這應該是很少出現的狀況,通常到爭議很大還解決不了
就是超版跟管理員私下討論解決。

我不是來跟閣下閒聊的。 ...


私下討論解決!!!!!!?

所以是超版跟管理員說了算嗎

那如果有人表管理員跟超版,管理員跟超版關係很好怎麼辦,聯手封鎖他嗎

有種東西叫利益迴避啊大哥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5-9 18:49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06:40 PM 發表

嚴禁會員在本網的公開場合直接進行不當批評或不實的指控

我完全不覺得這有助於溝通,有事情不能公開講只能私下表有助於溝通嗎,站務版?他高興砍你文章你又能怎樣,反正現在連管理員跟超版都是某個團體天下,他們喜歡一 ...

離題麻煩請到聊天板去
再來提醒閣下,鐵之狂傲的尾端是.com。

接著我這個中立方看了也很煩
閣下有意見就明說,不要私下在那邊悄悄也不要暗喻,MSN去
趕快了結一下吧,不然我真想送套衣服給閣下
看看就好了,不要回我了,繼續下去也不是辦法。


以下離題文我會全部刪除。
我這次弄了紅字,應該夠明顯了吧
原文由 玉日比 於 09-5-9 06:46 PM 發表


私下討論解決!!!!!!?

所以是超版跟管理員說了算嗎

那如果有人表管理員跟超版,管理員跟超版關係很好怎麼辦,聯手封鎖他嗎

有種東西叫利益迴避啊大哥 ...

上面第一句


有人敢這樣你再告訴我
還有我不是你大哥

[ 本文章最後由 黑崎 玄 於 09-5-9 19:16 編輯 ]
作者: AQ    時間: 09-5-10 20:55
本規定簡單的打個比方就是:
關於遊戲類的文章請發表於遊戲類的版塊,否則一律刪文。

換句話說
關於申訴版主的文章請發表於站務問題反應版,否則一律刪文。


各位都有言論自由,但請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去進行,管理團隊要面對眾多會員,不可能每個版的
每篇文章都一一瀏覽,萬一這種關西到會員權益的重要文章出現在管理團隊沒看到的地方豈不是相當可惜,
所以這條規定並不單單是限制會員發文區域,反而是讓會員權益提升,因為它提供各位一個正式的管道發表
各位的看法,並可讓管理團隊的成員集中處理並替各位快速的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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