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榮電片面終止「博愛分案」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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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_1002000
時間:
12-3-29 12:12
標題:
榮電片面終止「博愛分案」依法處置
針對榮電公司向國防部提出終止契約,以及向臺北地方法院申請取得假處分執行命令等,國防部昨日說明如后:
一、榮電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22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出終止「博愛分案」機電工程契約。另國防部於3月23日接獲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就履約保證金1億6984萬元執行假處分,暫不得向履約保證銀行請求付款。經查存證信函內容、假處分申請理由與實情顯有不符,國防部已正式發函提出駁斥,另就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亦將採取相關法律作為,以確保國防部債權。
二、本工程雖有履約爭議事項,惟已依政府採購法於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中。另工程會於101年2月22日邀集退輔會、國防部及經濟部工業局召開「博愛分案」進度落後及執行困難研商會議協處。榮電公司於會中承諾持續施作,願意協調分包商採取「監督付款」方式繼續施工,以推動工程進度。會中達成決議,請榮電公司於1週內邀集分包商簽訂協議書、2週內恢復正常材料進場及工班出工人數。工程會並預訂於101年3月29日依上次會議結論,召開第2次研商會議;惟該公司於協調期間態度驟變,實有違協商誠信原則。
三、針對榮電公司未誠信履約,嚴重延誤「博愛分案」工程進度,並片面主張終止契約及對履約保證金申請執行假處分等行為,國防部無法接受,並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因應,將依法、依約處置,另對後續工程推動亦已擬妥對應方案,俾減少對全案工程之影響,以確維公共利益。
四、國防部專案小組已主動具體因應作為。於法律面,將依契約條款及法令規定,依序辦理終止契約;於工程實務面,將依重新招標作業流程,加速招標作業。
作者:
b_1002000
時間:
12-3-29 12:13
該來的還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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