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你還想 相信〝中華郵政〞嘛?
[列印本頁]
作者:
Kick Hopper
時間:
12-8-3 17:10
標題:
你還想 相信〝中華郵政〞嘛?
本文章最後由 Oo黑輪YAoO 於 12-8-3 09:29 編輯
這是取自FACEBOOK 暱名為 〝柔寶〞的網友所發布的
12-8-3 17:15 上傳
下載附件 (點選圖片檢視原圖)
(1.77 KB)
12-8-3 17:17 上傳
下載附件 (點選圖片檢視原圖)
(318.32 KB)
________________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郵政偷包裹IN_ 請大家分享出去
102/7/27號下午3點半妹妹幫我從泰山同榮郵局寄的一個便利箱包裹到苗栗後龍郵局,內容物是香水2瓶(GUCCI 100ML大香+5ML小香)..
結果102/7/28中午11點半對方收到物品時發現香水不見了..打0800郵局客服專線投訴,告知她們此事..她們說會盡快回覆我.結果到了今
天..我都沒接到她們主動打來一通電話,反而我向個傻子一直詢問他說事情處理的如何.."
其實我真的很想問: 中華郵政你們不是公務人員嗎?應該沒有窮到連瓶GUC⋯⋯
CI都買不起吧?! 為何今天發生這種事 你們還用一副自己沒有錯 錯都在我們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情?一下說要降低賠償金額 一下拿郵政法
一下說我們人身攻擊? 現在是怎樣?郵政法可以保護你們全部? 郵政法可以改變既定事實? 郵政法講的是:包裹遭竊低於500公克以下賠償
550元 但我們不是個包裹遭竊!是一個包裹兩瓶香水 小瓶的到了收件人手上 大瓶的卻憑空消失!!!
難道你要告訴我 是香水告訴透明膠帶"我想出去玩~"然後透明袋跟他說"好歐~"就自殘把自己割破讓香水出去玩? 然後透明膠帶再跟郵局專
用膠帶說"欸!我破洞了,你來幫我黏一下"然後郵局專用膠帶就這樣上去把它黏起來?!
拜託好不好?簡直天大的笑話!
偷就是偷!一直在那邊講掉了?!
怎麼掉的是有用膠帶黏起來的大香不是掉沒有用膠帶黏起來的小香?!!
到現在還在互相推來推去..說要請是主管..那我到底該怎半?
作者:
兵部京介
時間:
12-8-4 06:52
不手爛掉習以為常
歡迎光臨 鐵之狂傲 (https://gamez.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