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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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住院期間,院方開出病危消息,家族須沉靜應付,轉院或回家療養中採擇一項,絕對不可忐忑中誤信昂貴之偏方或騙術,至於臨終時之處理原則絕對不可慌張。敬僅熬過最後五分鐘,讓病者能安然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而嚥氣。 將臨終細節一一分述於後。

一、反青:病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的現像,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遺屬,或分手尾前給予子孫之行為。


二、爬坡:假如氣息奄奄轉為冒汗,俗稱「爬坡」。其實是汗腺及泌尿系統已無縮緊之力。所以大小便突然失禁,全部溢出。

三、路傍屍:乃閩南人極歹毒的咒人語,從前人在外去世者,遺體禁運回家中或村中,或謂其靈魂將被門神所阻不能進門,致在村內遊蕩,此係在當年學識封閉鬼神作祟下,地方鄉愿惡棍之誑語,其實係因交通不發達,遠途移屍多日,由於屍臭感染病菌傳染瘟疾發生,而家中死了人自然忍氣吞聲地不敢反駁-結果造成此一陋習。以致有的尚在醫院急救當中,家人惟恐其變故而匆匆忙忙接了回去,致延誤急救機會。目前由於交通暢便,殮屍亦講究衛生,故皆可直接運回家中或殯儀館等場所。不可在路邊做草寮停屍。

四、水舖: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客家人係將木板置於地面上不用椅凳架高。人將嚥氣時不可置於床上,謂日 後靈魂必自床上生。常人的床必有蓆與褥。但置屍身之木板不敷蓆褥。於其 上以水淨身,由於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如水一般的清靜,回復永恆寧靜。 有生必有死,如水平的公道,故此木板稱之為「水鋪」。從前屍鋪防蟲蟻, 故於四柱下必置一碗水。水舖者乃極潦草的一張床,意即同歸一空,淡然無 味有如水。也是一種分割儀式:即活人睡床,死人以木板為鋪,以石為枕(嚥氣後嘴巴才能合起來),象徵子孫能頭殼硬,子孫頭角崢嶸,即聰明之意)。水鋪也叫「水床」,覆蓋屍身之布也稱「水被」。淨身穿衣皆於其上處理。

五、龍虎方:建築物之左邊屬龍方(進門之右側)謂之「金龍」,建築物之右邊為虎方(進門之左側)謂之「白虎」。建築物之前方謂「玄武」,後方為「朱雀」。從前三合院或四合院的房子,大門居中,長子居龍方,次子居「虎方」,一再東一在西,所以妯娌稱為「東西」。古禮人嚥氣前男徙正廳、女徙內室( 淨身換衣畢始移鋪於廳),故男歿曰正寢,女歿曰內寢。長輩置龍方,幼輩置虎方:夫妻同歿時夫在龍方妻在虎方(正好男左女右,女在男之右手方)。目前住屋結構格局不一,可因地形之便而置放,但需頭內腳外或橫置也可。

六、乞水:係子孫向水神乞水以清除屍身之污垢。昔者人嚥氣後,家屬須以陶缽至附近溪邊或井旁汲水以供浴身用,又稱買水(請水),今人皆用自來水代替,以臉盆置舖上淨之。蓋水是流動的,現象為「活水」,意即讓子孫有活水(好利頭)之謂。

七、淨身:俗謂人一生在世間數十年滿身垢:口沒遮欄-沒「口德」;行為處事缺善行-「缺德」,心中念頭乏善心-「歹心」,教子育女私心不重公德-「失德」,七情六慾不節制-「壞德」,以及滿身銅臭汗臭。故家屬向水神乞水以淨屍身,以令其順利赴陰府不致被認為「骯髒鬼」。其本意為病人久未洗澡,拭淨其身再著壽衣,讓子孫便於其旁守靈,再行入殮,其實乃係拭淨病菌,以免傳染病流傳,引起瘟疫之作用。又言人一初生即拭淨其身以踏入人間,要離開前也拭淨其身回歸樂土,兩不相欠。現行以濕毛巾拭其身即可。

八、壽衣套衫:供死人穿之衣服,一般皆以奇數件,稱「重」或「層」,而不稱「領」、「件」。老年人通常在生前備妥壽衣,亦有已出嫁女兒為雙親六十或七十大壽生日時附帶贈送,稱「張老衫褲」。但現在通常不備,入殮前,家族先脫去亡者身上衣服,先予淨身,再者亡者生前喜歡穿之衣服即可,一般穿壽衣,由家屬親自為之。從前本省被滿族統治兩百一十二年,又被日本統治五十年,本省同胞不滿被異族統治。因此在為父母親穿戴壽衣時,必須在廳堂至一個「米蘿」(即敢壺),內置一矮凳,長子穿 戴笠立於凳上,反套壽衣於雙手逐件套起稱「套衫」。現在早回歸祖國懷抱,此俗已廢。

九、套衫畢長子再進食黑糖麵線之例子同。也如新娘高?*** 元G凳疊之意思相同,亦即民族文化之抵制,即不願踩滿族、日本之土,戴笠則不願看日(日本)滿天。台灣光復後,此例自然消失。本省人向日人詭稱新娘凳疊隱身為讓新娘能終身大富大貴。騙日人「黑傘遮帛」係恐魂被日曬之意。

從前男歿時有的為之理髮並戴上帽子,女性時,則由媳婦為之梳頭並且插下長壽針,女兒負責穿襪與鞋,即俗稱「媳婦頭、女兒腳」之意。佛道兩教信陰間十殿,有牛頭馬面,故亡者赴陰間不可穿皮鞋,宜著便鞋,如著皮鞋,必須用紙或膠布貼鞋底,俗信靈魂返家時才不致發出聲音。此當然係迷信所致,毋庸置疑。以石頭為枕,能讓子孫頭殼硬,即頭角崢嶸之意。

古時婦女亡者之內衣為「貼肉绫」,係一種質軟而細的白綢製成,其上衫仔褲亦是白色,乃女性結婚時所調製,結婚日穿一次,保管起來,等收殮再穿,此俗已絕跡了。又入殮時亡者衣褲所有口袋均縫密,係「死不帶去」之意思,深恐帶了子孫之財物去,此俗亟應改正,即不讓亡者帶東西去,為何還要一直燒銀紙給他,甚或燒了一大堆靈厝、電器、交通工具及金銀財帛,乃活人心理作祟之行為。其實讓父母能帶些一應資 ,不但子女盡「孝道」,而且終生心靈也安慰,世代相襲,豈非也一大善舉哉。

十、化妝:人嚥氣前往往由於痛苦的掙扎或由於躺在病榻上過久產生臉型變化等現象,子孫們宜在水舖上適度為其化妝,男性亡者修剪頭髮與鬍子,女性亡者擦倷拭化妝品與抹口紅,佩上耳環與項鍊等,在亡者之手指戴上其生前喜愛的戒指與子孫們贈送的首飾,穿戴整齊再蓋上屍被,可以不覆蓋臉部以備子孫至親能瞻仰遺容。口中置放玉或寶珠銀器等物(如無金銀玉石以紅紙代替),舉行火化者,入殮時宜將首飾等一一摘下收藏。從冰庫移屍經淨身後,其壽衣宜選用易吸水會腐化為原則。

十一、 通知至親:以電話通知外地子孫盡速趕回送終,男歿通知伯叔父母、姑母及堂兄弟,女歿通知娘家-外公婆、舅父(母)、姨母(丈)、表兄弟,如無法連絡可以託人立即設法聯繫,嚥氣後子孫始趕回者應自大門外匍匐入內奔喪,女性在彌留之前娘家先來探視一番,但嚥氣時娘家通常不願再側,俟淨身換衣後娘家才來奠弔。嚥氣後,子孫應記得父歿跪接伯叔父,母歿跪接舅舅,無伯叔舅父之長輩,對平輩也應躬腰迎接。從前母喪時,兄弟必指派一人持一黑一白兩塊布奔母舅家報喪,扺母舅家跪於門外大哭「娘禮」,俟母舅出門出門牽起,收白布退黑布(黑不留到殯日接外祖用),故又稱「報白」。母舅持水讓外甥喝完水在報喪,以避免心慌著急產生休克狹心。如收黑布代表斷絕來往,母舅藉此至喪家興師問罪,並撻外甥。今人以電話立即向母舅報喪即可。

部分地區連父喪都跪接「外祖」,係從前同姓部落聚居,當父歿前後伯叔父均因同廳而在側,舅舅從外地來奔喪,不明禮儀者總以為「在天為天公,在地母舅王」之教條,以為母舅處處居大,連父喪都跪接母舅。事實上在婚俗禮儀上母舅居大的場合,係婚筵之桌次,男方親友以母舅安排在首席,女方親友係以舅子為首席,整個禮堂上來說女方舅子之席次應賓於男方母舅之席次,故如今婚筵之場合,再也沒有當母舅者乃洋洋自鳴的堅持要居首席的心態。再如嫁女兒時,其女方親友之首席為「舅子」而非「母舅」,故「女舊居大」在禮儀上,唯「母喪」時一直備受禮遇。

十二、 舉哀:彌留前家族進量不願哭出聲以增加其痛苦,嚥氣後經淨身換衣安置水舖後,子孫環伺水舖跪下號哭一陣。嚥氣後才趕回之子孫須匍匐號哭而進廳門。儒家重視父母之喪,哭泣辟踴(捶頭搥胸擂足號啕悲傷得撕裂衣物)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認為人去世時禁止哭泣,逝者斷氣八小時後始可移動屍體,故信佛教的人在居喪期間是不供葷菜、不殺生,以念經讓逝者自在解脫,登上彼岸,極樂蓮邦。基督教與天主教人士更認為人逝世乃是「蒙主因召」,作彌撒、唱詩、證道以求逝者得以永生。舉哀時不可拉扯屍體,或將眼淚滴在屍體上。

十三、遮神:拼大廳、整理天公爐,由於神明祖宗有「看你活不願見你死」,即不願「見刺」的風俗,所以嚥氣前,家人將廳堂上所供奉之神明及祖先牌位,以紅紙或米篩遮住,俗稱「遮神」,意外死亡者亦立即以白布或草蓆蓋上。非停屍處之廳堂不必遮神,好比停屍在一樓,廳堂在二樓,或停屍在一樓東間,廳堂在北間也不用遮神,不住在同一處所之兄弟住家,更不必有這神之行為。

十四、腳尾物:認為人死後必赴陰府者為之,以生人的念頭去推理陰間事理,故備:燈火(點白蠟燭一跟或一對稱腳尾燈,供亡者赴陰府時沿途能供照明)、飯(裏腹用,又稱腳尾飯,倒插一雙筷子,者熟一粒鴨蛋剖殼後置於飯上,剖殼取其分界陰陽兩隔之說,並可藉機吸收病菌之用。此碗飯並在殮前當香爐用)、紙錢(赴陰府時給予沿途之陰間好兄弟暨押解人員使費用,所以將小泊銀紙,一張接續一張慢慢地燒化)三樣物品。

十五、乞米:從前生活的條件最重「食」,故本省同胞途中相遇,一定以「你吃飽沒?」作為打招呼,最恐懼飢荒,故年節必在米缸或倉 處張貼「滿」字以告吉,所以「接版」時(家屬於門口跪接壽版)必備一袋米入殮後出殯前,家屬備一鍋飯、一碗水、一把碗、筷,飯內插「春花」即象徵有春(餘)的意思。也有備一些米,由兒子倒入米缸之型態。客俗例由媳婦盛一碗飯及小菜作餵亡者狀,並說:「你以吃飽了,請留一些飯給子孫享用比例也有在出殯啟靈前於柩前為之。此習大不敬,應該革新。為人子孫縱然能讓尊親多 幾頓美食也不為過,怎可如此不盡孝道,不然在奠禮當天卻一再讀奠文之「尚 饗」乎?媳婦如此,為何身旁之兒子竟裝聾作啞呢?難怪目前一些老人家輪流由子媳家接受奉養時,「早一頓去不行,晚一頓走也不可」之行為出現,令人為之氣結。有部分地區,用小袋子裝成三袋米,一袋置柩內,二袋給家屬,其意為亡者得一餐,生者得二頓。故流行惡習早晨過世比較疼子孫,晚餐過後在嚥氣即最不照顧子孫,天亮前過世者是為子孫「留三頓」,捨不得花費子孫之不良念頭。此觀念應予改善,以免病人絕望時,在半夜子孫故意迴避,不予照料之心理作祟。另有人故意裝一包食米置亡者腹部,再由兒子向亡者參拜:「請留下這些米以惠子孫」。此「乞米」之動機與行為大大違反倫理道德與善良風俗至鉅。

十六、驚貓(趕貓):當死者屍體體溫還沒完全散發以前,就必需由家人把四肢和頭部與身體擺直,這時最怕有貓接近屍體。原來貓是具有虎性的動物,據說萬一有貓從屍體上面跳過,屍體就會立刻跳起來,抱住活人或其他東西。因此當屍體停在屋裏時,喪主必須派專人輪流看守,一直到入殮為止,這就叫做「驚貓」(趕貓)或「守舖」。

十七、哭路頭:出嫁女兒聞父母病危要立即趕回送終,如果父母已嚥氣時再奔喪回家,在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聲音極其悽慘,俗稱「哭路頭」。如係嫁得很遠時,則當父母親六十歲生日時,就已將「壽衣」備妥交兄弟或大嫂保管,萬一父母百年之事為其穿上,自己再遠途跋涉趕回奔喪。

哭路頭有哭辭,有自編自唱,有請高人指點,例如:「我爸,我爸呵!也不多活幾年,來成子成兒哦!我爸呵你丟下了我們這群兄弟姊妹,我們要怎樣辦呀!我爸呵!你也沒留下一言半語就這樣走了,讓我們想孝順你的機會都沒有了,我爸,我爸呵!你這樣一走,也不知道是否吃飽穿暖呢?」二十一世紀科技時代,漓淚悲慟比哭路頭更感人。

十八、接外祖:母喪時,兒子持白布去外婆家報喪後返家,立即準備迎接外祖事宜。一般風俗:母舅年幼時,由外公外婆杖親臨奠弔女兒;母舅長成而外公外婆年老,由母舅新臨向姊妹奠弔;如母舅年老體衰,應尤其子媳或孫子們代表前去向姑母或姑祖母奠弔。喪家忙碌中遠見外祖有人臨時,當即輕聲戶傳音訊:「外家到了」,並立即一擁跪到門外迎接,北宜等地區接外組織風俗更須於門外備一張桌子,把桌裙反過來掛上,備香爐倒插香(意即家中喪母,不成禮敬),外家人一到把桌子摺一角,將香正插入香爐,再把外甥牽起。

接著外家就垂詢逝世原因,兒子哭喪說:「舅舅,我們兄弟真不孝呀!」立即哭哭啼啼地把母親最近身體狀況細述,到待奉無狀,藥石罔效竟讓母親昇天的情景一五一十向外家稟告,並辟硧自算地聲稱:「我們真不孝呀!」。假如外家發現死因有蹊蹺之處,或果真子女照顧有疏失之虞,當即以杖擊甥痛罵一番,或立即掉頭而走。如認為子女頗盡孝道,當即撫慰一番,並口中安慰說:「你們都是「孝」子、孝媳與孝女,只是令堂沒有福氣。」並賜「杖」與「服」給予外甥:此之杖即「喪杖」,服即「喪服」,所以文上父母喪者,以為外祖讚「孝」後,即紛紛自稱為「孝男」、「孝得」、「孝女」、「孝孫」…乃形同自榜,其實「孝」字閩南音係載孝的「孝」(彙音哈ˋ),所以 文不得自稱「孝」,須經由他人稱「孝家」,讀「ㄏㄚˋ ㄍㄚ」。他人稱「孝男」、「孝媳」、「孝女」等,自己稱「孝男」係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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