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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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x山女高的國文女老師,無意間發現學生的補習班教材收錄了她沒授權的自編題目,因而告到
地院(她姊姊是律師).  後來,她們的和解條件是賠償20萬台幣且在三大報刊道歉啟事. 被告的
補習班老師說這是他工讀生失察以致侵犯她的智產權,他願意賠償20萬台幣, 但刊登三大報實
在顏面無光! 結果,和解失敗,他就只能等待法院判決結果.   看到那則報導,不禁想到閩南語那
句成語:吃人夠夠 ! 她們一定要搞到這樣才能洩恨嗎?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杆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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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就是人性吧...不過我覺得會有報應的啦 :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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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情可以說見怪不怪了

可以說人都是自私的~那天在你背後捅你一刀的人~~就是你最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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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不可以撒嬌喲~

回覆 #1 Nieprzyjaciel 的文章

那女老師大概是名師吧,編的教材身價非凡
所以被"盜用"(不管是有意或無意)是很嚴重的?
但其實和解過程外人不清楚,也有可能是補習班態度有些不妥
(例如認為女老師惡意訛詐,給錢像打發乞丐之類的)
光從報導無法正確判斷誰對誰錯

我們局外人只要以此為借鏡
注意避免侵權行為,別忘記"得饒人處且饒人"
這篇報導就達到它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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