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亞州龍魚最早被人飼養,是在1950年左右,為印尼華僑所捕獲,後因中國傳統風水之說,令大家一窩蜂地爭相飼養,由於當時飼養技術不良,野生的龍魚也就大量地被捕捉,因此,也使得野生龍魚銳減,而引起國際保護自然資源聯盟(簡稱IUCN)的注意,1980年『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組織(the Conven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簡稱CITES,又稱華盛頓公約)』,將亞洲龍魚列為華盛頓公約附錄I,至此開始禁止人類的捕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