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鐵幣
- 331 元
- 文章
- 119 篇
- 聲望
- 70 枚
- 上次登入
- 07-7-21
- 精華
- 1
- 註冊時間
- 04-7-30
- UID
- 36597
|
死亡筆記本的規則應該是寫下那個人的名子後,想著那個人的樣子就可以殺了他,在下所想的方法決定在於寫下名子的限制,也就是所謂是否要親手寫,也或者是親手寫的定義,如果月在去約定的地方以前先把所有除了尼亞以外的人的名子做成印章,然後作一個機關,用手機或是遙控器一按,印章就會掉落蓋在死亡筆記本上(當然是先撕下來一頁,因為真正的死亡筆記本要帶去)然後依序想著那些人的樣子,這樣是否就能殺光他們了呢?然後再把尼亞殺死(沒有武器一對一的話尼亞百分之百不是月的對手)這樣月就贏了~
舉列 月在確認自己的計畫失敗後,啟動開關,印章一個一個的掉下來,A君的印章掉下來後5秒,換B君的印章掉下來,再來以此類推,月先想著A君的樣子,5秒後想著B君的樣子, 再來以此類推(要隔5秒的目的是不要有樣子重複的危險)
所以在下這個想法成立與否的條件在於,啟動機關用印章蓋在死亡筆記本上,是否算是自己寫呢?從某一個方面來想算是間接寫入吧~不知道算不算
所以請各位不要吝嗇,把自己的看法提出來一起討論吧~
(還有如果覺得這個方法很讚,就投一點聲望給在下吧,可是如果覺得方法很爛,但卻也想投聲望給在下也可以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