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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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獵命師
殺手‧前傳

台北某大樓天台上──

「喂,Z是真的要退休了?」湛藍髮色男子,把玩著手槍,對著一旁吸煙男子道。

「好像吧,據說是因為他老爹掛了,要自個兒稱起整個家。」吸煙男子將煙蒂丟下天台。「他變笨了,最後一個任務還被做成重傷。」

藍髮男子噗哧一笑。「那,我們祝他新婚愉快?」
「也好,卸下殺手這職務就可以交女朋友了嘛。」

殺手守則一,在未卸下此職務前,不可與異性交往。

「啊,順便祝他可以說出那操死他的雇主名。」吸煙男子又點了根煙,微笑。

守則二,在未卸下此職務前,不可說出雇主名。

「還有什麼?……對了,他可以把那幾把槍給弄爆了,反正也用不到。」藍髮男子大笑,「反正總要退休的嘛!」

守則三,在未卸下此職務前,不可弄壞狙擊槍及其他槍種。弄壞需賠償五百萬上下金額。

「我說G,別再笑了。」一個高大身影,躍上天台,誰知道他怎麼躍的。「就算我退休,我還是個殺手。退休的殺手,Z。」

G愣了愣,「好啦…咦,T人呢?」
「下班了,不必這樣稱呼。叫我烏木,小鬼,除非你要被砍死。」烏木,T。也就是那個煙鬼。

守則四,無論任何地方,未上班時間不可以代號(1)稱呼他人,除非你活膩了。

「那,Z也不能叫我G啊。叫我浩俊。還有!我不是小鬼!我已經二十了!」浩俊反駁,「對了,我都不知道Z的本名……」

「我叫雲祥。林雲祥。」雲祥笑了笑,「起初我以為你不是殺手,沒想到你從事這行業比我久。」

守則五,在未卸下此職務前,不可對除同行以外人士說出真名。

「誰會想到一個八歲小孩是S大哥的養子啊。」烏木苦笑,他可是第一個知道浩俊是八歲就當上殺手的人。

守則六,雖不可與異性交往,但可以收養孩子。

「不要提到我老爸,提到他我就反胃~」浩俊裝了個鬼臉,「他啊!在我五歲懂事就開始斯巴達式的教我砍人踢人踹人打人射人……丟芭樂(2)換子彈裝槍了。」

「哈,可見他很想要一個後代。」


三個人,一棟大樓。
沒有話題,沒有飲料和食物。
只是這樣聊著。

「祝你成為殺手界名人,浩俊。」
語畢。三人中的兩人,離去。

「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吧?
遲早要繼承家業,
你們就慢慢等,等明天頭條出現『知名政治家遭殺害。』的標題吧。」


-殺手‧前傳,完-

1:代號即殺手間互相稱呼的名字,例如G、X、Z等等的英文代號,也會有一些01、04等等的數字代號。

2:芭樂即是手榴彈,相信玩過CS的各位都有點印象吧。

[ 本文最後由 RainSun雨陽 於 06-10-29 10:30 PM 編輯 ]
 
「Julie,杜玟甄。16歲,如果妳想要和我在一起,就別干涉我的自由。」
「我叫Chloe,王巧哲。18歲,今天我從基督城來奧克蘭的第二天。我不會干涉妳,因為我也有我自己的自由。」

她們站在天堂的邊緣。
天堂之邊,同時也是墮落之都。

這裡,是奧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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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班或下班時,稱主角為浩俊;上班時則稱G。
**************

殺手‧傳一

  「殺手乃惡徒,根除」
殺手泛稱殘害、殺害人之惡徒。
那根除殺手者,是否也為惡徒之?

**************

早晨──

鳥兒啼聲喚醒浩俊,睜眼。
「嗯…該起床了…」

開啟冰箱,瞄過一眼,拿了個麵包、倒了杯牛奶。
打開電視。

新聞快報……

「凌晨兩點,林家出現一具屍體,屍體頭部被鐵條貫穿,其雙手雙腳被釘子釘在木板上,猶如基督耶穌一般。身旁有一名屍體,鐵條上有著另一屍體的指紋,推判其就是兇手。
頭部被鐵條貫穿的死者名叫林雲祥,生前職業是殺手,警方以因殺人而遭人殺害,本案由台北警方以生前友人報復,兇手因畏罪自殺宣告結案。」

「……!」驚愕,牛奶應聲倒下。「這是…!違背第七條守則的死法!?」浩俊傻住了,「Z應該…沒犯錯吧…?」

守則七,
一旦退休後,若沒有清理掉生前職業乃殺手的痕跡,一律殺害。

「等等…難道……!」拿起一旁的任務單,驚愕。「該死!不是說過一定要把任務單燒了嗎!」任務單上,林雲祥三字,還未乾。

殺手們的任務單,是用特殊紙張製成,撕不了,除非用火燒。筆呢,則是用特殊顏料,
一旦簽上名,不完成任務是無法燒毀的。
一次任務必須要有完成者及保證者,完成者若要退休,完成任務後就必須燒毀任務單,否則依守則七殺害之。

保證者若也要退休,也必須燒毀任務單。但是若不要退休,擺著也無所謂。

X就是因為這樣被處刑……
強忍悲痛,將餐桌收拾好,洗臉、刷牙後,穿上一貫的黑衣服深藍長褲和黑披風。

「嗯,該去接任務了。」轉向電視,雙手合十…「雲祥,請你保佑我任務成功。」

走出家門,這棟公寓鄰近台北車站,時時刻刻都會看到紅色的人群在那裡「蠕動」。
打開信箱,「啊,有了。」拿起裡面的一小疊稿紙,那篇名為「陰謀」的怪異小說。不知為何,無論殺手們搬去哪兒,這篇小說就一定會送到家裡。

而且每次的集數都亂跳。

例如第一次看到是看第一集,下次可能就第九集了。
據S所說,那篇小說在你殺完人之後,隔天就會送到你家。

「咦?這次是第十七集啊?」晃著手上那疊東西,苦笑。「姆,看來我已經要把十五到二十收集完了。」

或許殺手們最後的目的,就是把「陰謀」全套收集起來後退休吧。

將「陰謀」放回房裡,走向暗巷裡──
「喂!S!開門啦!我要上班!」敲著一間破舊房屋的門,G大吼著。

接著,門開了。
「我還在睡覺你吵什麼吵!!!」S從二樓大吼,「任務單在桌上自己去拿!」

『……十二點了耶。』

走進簡陋的房裡,翻了翻桌上的資料和照片。

裡頭有一個叼著雪茄的中年男子,他叫蘇浩友,貪污至極的政客。「我的目標就是他吧」收好照片以及基本資料,簽下任務單。

※※※※※※※※

我、林浩俊、G,
在此簽下殺害蘇浩友之任務。

若未在十天內將其殺害,
將處以公刑、剝奪我的殺手權利一個月。

※※※※※※※※

「奇怪,寫這個到底有什麼用處啊。」苦笑,將任務單擺好。拿起身邊的皮箱,走出。


晚上七點,某大樓天台上。

「總統府?算他有膽。」架起狙擊槍的瞄準鏡,點了根煙。「自去年就沒人敢進出這裡,他是兩千零二十年第一個。」仔細的盯著瞄準鏡,紅外線從嘴巴到鼻子、再到眼睛……「死吧」簡潔有力。

砰。

「Dies happiness(死的愉快)。」語畢,卸下狙擊槍,拆解。

隱約可以聽見,樓下的吵雜聲。

「喂!叫救護車!救護車!」「天啊!這一定是詛咒!」「都說了不能進總統府!就是不聽!!!我不管了!!!」

將煙丟下天台。「讓我想想這場『暗殺』,會如何解決吧。」

走在大街上,腦海,浮現從前聽過的一首童謠。
「My mother killed me,my father has eaten me;My brothers and sisters squat under the table,picks my bone。(我的母親殺了我,我的父親吃了我;我的兄弟和姊妹們蹲在桌子下,撿著我的骨頭。)」

『美國…紐奧良…』眼睛無神,『那天…是滿月…』隨便找了個咖啡店進去,坐下,點了杯咖啡。

偶爾,晃著杯子,反正還沒下班,混一下也無所謂。
然後?
然後,思緒,完全倒轉。


我是孤兒。
被父母拋棄。
某些時候,我會恨。

那年,我遇上他。


-殺手傳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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