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乖乖上班---回信篇(真是說到心崁裡啊!!)
(轉貼的 原始信件從哪來不得而知~ 不過真的很好笑~ )
想像一下當你向老板請假的時候,他這樣回答你:
你想請一天假?
看看你在向公司要求什麼?
一年裡有365天你可以工作。
一年52個星期,你已經每星期休息2天,剩下261天工作。
你每天有16小時不在工作,去掉170天,剩下91天。
每天你花30分鐘時間喝咖啡,加起來每年23天,剩下68天。
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1小時,又用掉46天,還有22天。
通常你每年請2天病假,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20天。
每年有5個節假日,公司休息不上班,你只幹15天。
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14天假期,算下來你就工作1天,而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
回信內容
你怎麼不說---
每天8:30分上班,我8:00就要從家中出門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但是......沒有給我錢)。
每天17:30下班,我要到18:00才會到家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但是......沒有給我錢)。
公司規定不能隨便穿,要穿襯衫西裝褲皮鞋,偏偏我最討厭穿襯衫西裝褲皮鞋,
這我要花自己的錢去買,公司也沒有給錢。
每天看電腦,對我的眼睛是一大傷害,我近視平均每年增加至少100度,
將來的醫藥費還要自己付,為了工作傷害自己永久的健康,公司也不做這方面的補 助。
每天用滑鼠鍵盤,害的我肩膀酸痛的要死,回去還要自己買沙龍趴思來貼,
這部份公司又不提供沙龍趴思,又得我自己出錢。
每次有案子,你一句話丟下來,我就要花盡心思,怎麼打一份讓你交差的企劃書,
隨時隨地走到哪裡連半夜作夢都夢到,公司也沒給我加班費。
客戶不爽,打來公司對著我的耳朵狂吼,弄的我精神衰弱、食慾不振,
還要開夜車趕案子,開紿懷疑我會過勞死,公司也沒給我錢和保險。
每天希望同事和客戶在工作上能夠配合,所以自己出去玩的時候,
還要買個紀念品給同事和客戶以打好關係,這紀念品的錢還是要我自己出。
我不過多請一天假,就在那邊和我計算,每天有幾個小時我沒有在工作,
有幾個小時在喝咖啡(雖然我很少喝)。
遲到幾分鐘你就在給我扣錢,每年為了工作傷身請了幾天的病假,你也在和我算。
連我每天吃午飯,就為了下午工作有精神的時間,也給我算進去。
然後最後還用髒話問我說 "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
”你到底給不給我簽?”
註: 此篇文章係由某成人網站複製下載.由於該文章已經過三四十個網站流傳.原作者出處已不可考.也無從查起. 若有誰知道此篇文章原作者的下落.請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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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拿1年365天來當算數的基準就是錯誤。
勞工的定義.應該是提供勞力以換取「等值」的收益.
應該沒有哪個老闆買得起一個勞工1年365天的付出。
會這樣挑剔的老闆.大概是把員工當作自己的車子、機器!
只要給了錢.就是自己的東西~
要用的時候就用.要丟的時候就丟~
當員工已經忙到很痛苦的時候.
上司只會在 員工身邊吵吵鬧鬧.
不但沒減輕員工的負擔.反而嚴重影響員工工作的進度。
最可惡的是.他們還會以為自己貢獻很多~
也是最悲哀之處~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7-1-30 10:59 PM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