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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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931201 自消基會官方網站發布

很多消費者可能沒有注意到,看起來不怎麼起眼的小小罐頭,卻潛藏著割傷消費者的危機。消基會
台中分會日前接獲一名消費者申訴,家中就讀國小三年級的幼女,於開啟鳳梨罐頭時,遭到銳利的
罐蓋邊緣割傷,一時血流不止,緊急送醫後縫了六針才擺平。

類似的案件其實在數年前就發生過,消基會也曾大聲疾呼,在八十七年間已開過記者會,當時消基
會陸續收到三名消費者的申訴,顯然歷經數年,仍無法杜絕相同的意外。為瞭解市售金屬易開罐商
品,是否清楚標示開罐方法與警語,消基會工作人員於11月下旬,隨機購買10種金屬易開罐,檢視
以上兩項資訊。結果如下:

(一) 開罐使用方法:60%未說明開罐方法
有六個品牌沒有標明開罐使用方法,包括(4)號的「特惠牌油浸鮪魚罐頭」、(5)號的「台鳳四
分片鳳梨罐頭」、(6)號的「台糖鳳梨罐頭」、(7)號的「愛之味妞妞甜八寶」(8)號的「金
獅水蜜桃」與(9)號的「牛頭牌沙茶醬」,佔60%。

(二) 警告標語:70%未標明警語
有七個品牌沒有標明警語,包括(1)號的「紅鷹牌海底雞」、(4)號的「特惠牌油浸鮪魚罐
頭」、(5)號的「台鳳四分片鳳梨罐頭」、(6)號的「台糖鳳梨罐頭」、(7)號的「愛之味妞
妞甜八寶」(8)號的「金獅水蜜桃」與(9)號的「牛頭牌沙茶醬」,佔70%。

總結
根據以上的檢視結果發現,市售金屬易開罐在安全方面的資訊實在有待加強,在本次調查的樣品
中,除了(1)號的「紅鷹牌海底雞」未標開罐使用方法、但有加註警語之外,其餘(4)-(9)的
樣品均沒有開罐使用方法也沒有警語。顯然業者在安全資訊的標示上仍非常欠缺保護消費者的意
識。因此消基會呼籲:

* 對主管機關—
建請行政院衛生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之規定,要求業者注意食品包裝容器的安全性。

* 對業者— (1)加強「開罐使用說明」與「警語」的標示。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的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
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
安全性。」、「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
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業者若怠於遵守,依照該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思考變更產品設計之可能性
罐頭業者可針對產品設計進行部分的變更,方便消費者施力或打開罐蓋。例如罐身是否過扁、材質
過是否於鋒利、蓋面是否有凹槽方便消費者拉起拉環等。根據消基會針對15名消費者所做的非正式
調查,發現消費者認為瓶身較高、直徑較大的罐頭施力較方便;相反地罐身太扁或非圓柱體的罐
頭,則較難開啟。


* 對消費者—
(1) 消費者於開啟罐頭時,應按照正確的操作方式進行,也就是一手握住罐身、一手拉開罐蓋;
萬不可一手壓住罐蓋、一手拉開拉環。
(2) 避免家中幼童自行開罐,應由大人處理較為適當。

      
我還是會怕開罐頭類的易開罐,邊緣很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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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市售金屬易開罐潛藏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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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tonyyyy111]用這個
http://www.asiangraphic.com/swf/beer.html
噓~= =[/QUOTE]我忍不住要說
It's too wonderful,Jack!....(好像有點離題了)
不過商人嘛!總是能省就省嘛!....so,產品上沒有安全標示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只能希望消費者自己在買東西的時後要張大眼睛看清楚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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