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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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幾天,在人文版此篇,莫名的就被禁言,我不知道為何而禁、禁的版主是誰?

原先天下版主有在這篇提到,我因為態度不佳予以口頭警告但是不併入累計,OK~我接受,但是卻在隔天卻莫名的被禁言了,

一來沒有PM我,二來沒有事先知我,三來沒有善盡告知我為何被禁的理由。

這種處理程序的嚴重瑕疵,身為版主怎麼可以如此草率? 而身為會員的我? 權益何在?

因為有V大的幫忙解禁,讓我有在爭議文章聲明,的確我態度欠佳,也承認自身發言有過失...但是對於那樣的發言我仍舊不會後悔,

但是為何導致後果變成懲罰很重的"禁言第三天"???

而我的禁言一開始我可以看到我的天數,本來是兩天,想說等待禁言結束在申訴,結果今天看的時候我的禁言卻沒有天數了???

這代表什麼意思??? 永禁嗎??? 之前我的禁言還有時間顯示,而我的禁言時間卻不見了???

請問是不是從二天改為永禁了???

而我的懲處不就是應該只是先前天下版主所判的"警告"嗎? 怎麼從原先的"警告"變成禁言兩天,之後就加重改為第三天了,

甚至沒有時間!!!???

而只有"警告"這項,天下版主有告知原由,

但是禁言兩天的沒告知也沒PM、禁言三天的也沒告知也沒PM、沒時間限制的禁言也沒告知也沒PM

這種處罰方式? 誰能服??? 禁言我的理由在哪裡? 我沒攻擊任何人、也沒辱罵任何版友,為何懲處這麼嚴重?

我向"冰戀"超版申訴,先幫忙解除我的禁言,這種莫名其妙的處理程序,身為版主的天下與不動實在是"亂來"。

PS:事以至此,且從頭到尾,這兩位版主都沒跟我商討過以及告知過我被懲處的原由。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5-14 09: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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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禁言是我禁的,與“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無關(而且我禁言是在12日,怎樣也和那篇沒有關係啊),起初你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語被V叔禁言,不過後來有版主指出V叔的行爲屬于越版管理,所以V叔解除你的禁言,然後我在閱讀相關文章後重新認定了你的行爲,做出禁言三天的處罰(自12日開始算,三天到14日,本來我認定的是“重犯,禁言五天”,但考慮一般都會减,所以我改爲三天),我在禁言時填寫了禁言說明(我認爲那會傳給你的,但現在才知道那是給管理員看的),幷在禁言後試圖傳悄悄話給你,但顯示拒絕接收。因爲初次禁言,所以不知道禁言說明不是傳給你的,沒有事先通知你,在此說聲抱歉。至于爲什麽會變爲永禁,我不知道,我希望如果有可能麻煩管理員查閱我的操作記錄,如果我確實有誤操作,我願意承擔後果。

此次處罰幷非如由“警告”變爲“禁言”,這與原來那篇無關。

另外,禁言你的理由既然此前沒有傳給你,那在下現在在此加以說明:籠統講,就是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有人身攻擊的事實,具體講在
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 ... p;page=1#pid4434169中說“這人連自己尊嚴都可以拋弃了”我認定這屬于人身攻擊(貶低了對方人格)“原來有人對你妖言惑衆、胡說八道的話,你還會尊重他阿,呵呵~稀奇!!!”我認定這屬于人身攻擊(我說的可能不雅,在我看來你等于在說對方有精神病)。

雖然你寫了聲明,但比照此文中其他會員删除自己不當言行的行爲和你聲明中的內容,無法認定你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所以執行了處罰。

此外,因爲版規無相應內容,故未予處罰的內容如下:
依據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行,你幷沒有接受天下版主在“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中對你的處罰,在那裏天下版主對你的處罰是“遊戲MAN 態度不佳,請注意你的言行可能會引發的不滿,但因未超出底限, 不列入累計”,而在這討論串中以唯一的發言是“這種言論!!! 斥之以鼻摟!!! 懶的看了XD~~~ 無視無視~~~”,也就是說你應該注意的言行就是這句話,而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你又屢次强調這句話的內容,可見你幷沒有執行這個處罰,未禁言不代表沒處罰,警告內容的執行情况正代表你對處罰的接受與否。但因爲此條未被列入版規,故此沒有處罰。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此提出質疑,或給我傳悄悄話。
 
人间五十年,
造化天所之。
如梦亦如幻,
生此无常世。
岂有长生者,
终古竟不逝?

人文版遊戲活動先期調查,請各位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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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黑暗籠罩大地.死亡悄悄降臨 ... ...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你的禁言是我禁的,與“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無關(而且我禁言是在12日,怎樣也和那篇沒有關係啊),起初你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語被V叔禁言,不過後來有版主指出V叔的行爲屬于越版管理,所以V叔解除你的禁言,然 ...




我要在此再度說明清楚:
引用: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0:17 PM 發表

對游戲MAN的處罰我是設定了時間的,不知怎樣能查閱到這資料,我幷沒有永久禁言。

另外,我的處罰是從十二日開始的(從我的發言可以看出,“那就由我先來禁言吧……”這條在12日淩晨發布),

三天就是到14日,這點從目前KUQ被禁言到16日就可看出,我都是從12日開始計算的。

之所以從12日算起,原因是我禁言時,二人都沒有被禁言,

而此前V叔的禁言原則上是不算的(幷不是由人文版版主開出的罰單),

而天下發言說自己禁言了游戲MAN,但是那似乎沒有被實行。

我的罰單是12日開出的,所以三天就是到14日,如果最後證明我沒有過錯,我想我還是會給他補禁這一天的。


關鍵在這一段......

我就將我所見到的回覆是為還原真相:


當日所見是已有人先把遊戲MAN禁言(日期已先標定到5月13日)應該是創世兄單方面禁言的.這是我單方面的推測之言.

且沒人回報說是誰禁的~

而當日是5月11日他本人向我反應(當天5月11日就被禁)

而我也確認過確實如此

而後我先解禁1小時讓他說明為何被禁言~

其用意是我實乃發現創世兄對此一連串的禁言之舉.有嚴重的違反程序正義的原則.

且該會員已暗示此事.


為了杜絕悠悠眾口~質疑版主的權威性.與公平性.

站在維護版主的立場之下.

所以請遊戲man稍等一下.(已先行溝通過)

當然~日後將會調查清楚之後

有請創世兄或不動兄向對方登門說明清楚原由.

所以才有先斬後奏之舉.

做出對遊戲man一個判決書(這是我與遊戲MAN一同作出來的

算是我要保護二位版主的對外權威性~

也保留了遊戲MAN的顏面.



至於禁會員的理由.乃不動兄與創世兄與該會員之問題.我無權置喙~




而KUQ則是先前沒人禁他

而後創世兄有說要禁他5日(KUQ卻沒執行-而罪輕的遊戲MAN卻先被執行

且~已遭到三位會員申訴此事.

我才順手將他一併禁言.以避落人口舌...........

當然~創世兄先前有提過這一段:
引用:天下創世 發表於 07-5-11 10:44 PM :

遊戲MAN是我剛剛補禁的,而遊戲MAN的處罰不是這篇文,是之前的文章

遊戲MAN這次發言不當,但是尚未到處分標準,所以我饒他一次

之前那篇烏龍就當我白木吧~


這就是問題點了~

那是誰先禁遊戲MAN到5月13日???

WHO?



關於以上所述.

僅僅作事實陳述.絕無任何偏見.
(人文版主們很明白的)

還望請不動兄明查~





另外

此處是為反應問題之處

其餘不知所以然的會員們勿添加任何聲望~

我們只想解決問題.而非擴大問題.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7-5-15 01:1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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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你的禁言是我禁的,與“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無關(而且我禁言是在12日,怎樣也和那篇沒有關係啊),起初你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語被V叔禁言,不過後來有版主指出V叔的行爲屬於越版管理,所以V叔解除你的禁言,然後我在閱讀相關文章後重新認定了你的行爲,做出禁言三天的處罰(自12日開始算,三天到14日,本來我認定的是“重犯,禁言五天”,但考慮一般都會減,所以我改爲三天),我在禁言時填寫了禁言說明(我認爲那會傳給你的,但現在才知道那是給管理員看的),幷在禁言後試圖傳悄悄話給你,但顯示拒絕接收。因爲初次禁言,所以不知道禁言說明不是傳給你的,沒有事先通知你,在此說聲抱歉。至於爲什麽會變爲永禁,我不知道,我希望如果有可能麻煩管理員查閱我的操作記錄,如果我確實有誤操作,我願意承擔後果。

初次禁言? 身為版主是不是事先就要該要先做好功課? 而不是等要來執行的時候才發現"哇~我工具不會用"?

而次後又損失會員的權益? 光就這點你該跟我道歉。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此次處罰幷非如由“警告”變爲“禁言”,這與原來那篇無關。

另外,禁言你的理由既然此前沒有傳給你,那在下現在在此加以說明:籠統講,就是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有人身攻擊的事實,具體講在
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 ... p;page=1#pid4434169中說“這人連自己尊嚴都可以拋棄了”我認定這屬於人身攻擊(貶低了對方人格)“原來有人對你妖言惑衆、胡說八道的話,你還會尊重他阿,呵呵~稀奇!!!”我認定這屬於人身攻擊(我說的可能不雅,在我看來你等於在說對方有精神病)。

1. 我在該篇並未指名道姓的說是誰。

2. 若是你認為是該篇的那個人,那可是他自己親自說過"他是可以為了五斗米連尊嚴都可以不要的還可以矮化自己",請參照這篇

請你看完此篇,此事我已經對天下版主說過了,這都是他自己曾經說過的話,請你去找他查證。

請問我攻擊誰了??? 他自從說了他是可以為了五斗米就不要尊嚴的人,我當然就相信阿!!! 那我講不行嗎? 他自己承認的耶!!!

那就說我人身攻擊???


"原來有人對你妖言惑衆、胡說八道的話,你還會尊重他阿,呵呵~稀奇!!!"

↑這句話我對誰攻擊???

請問我對誰攻擊??? 我只是在問他,他自己說的也要我來承擔? 他自己說過什麼?

他說
原文由迷失的蝴蝶 於 07-5-11 03:13 PM 發表
管他是不是妖言惑眾,或者胡說八道,只要一剛開始攻擊沒有其他會員或團體,尊重他的言論是應該的!

請問這是他自己說的,為何說我攻擊他???

為何他們說的話,我只是複述而已,就都要我來承擔"人身攻擊"的罪名? 請問你的標準是個什麼樣的標準阿???

3. 請問你是認為我在攻擊迷失的蝴蝶嗎??? 請你說清楚講明白。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4 11:05 PM 發表
雖然你寫了聲明,但比照此文中其他會員刪除自己不當言行的行爲和你聲明中的內容,無法認定你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所以執行了處罰。

此外,因爲版規無相應內容,故未予處罰的內容如下:
依據你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的言行,你幷沒有接受天下版主在“臺灣獨立的十大好處”一文中對你的處罰,在那裏天下版主對你的處罰是“遊戲MAN 態度不佳,請注意你的言行可能會引發的不滿,但因未超出底限, 不列入累計”,而在這討論串中以唯一的發言是“這種言論!!! 斥之以鼻摟!!! 懶的看了XD~~~ 無視無視~~~”,也就是說你應該注意的言行就是這句話,而在“給KUQ的 處分解釋”一文中,你又屢次強調這句話的內容,可見你幷沒有執行這個處罰,未禁言不代表沒處罰,警告內容的執行情況正代表你對處罰的接受與否。但因爲此條未被列入版規,故此沒有處罰。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此提出質疑,或給我傳悄悄話。

執行什麼處罰??? 我認為我該改善的是發文態度,這我會極力改善,雖不是一朝一夕,但盡可能態度好點,

而不是改嗤之以鼻這四各字,因為這種文章就是該嗤之以鼻!!! 何況是對一個以違規的文章,喊出嗤之以鼻不能嗎? 不能嗎?

我為何不能對這種文章嗤之以鼻??? 請你告訴我!!! 一個拿不出證據、一個亂栽贓、一個空口說白話的文章,我不能嗤之以鼻嗎?

遑論我是對"文章",而不是對"個人",請問一下你有何立場禁言我??? 身為版主不懂禁言系統還亂禁言!!!

為何不搞懂禁言之後再做? 加上要不是我先跟超版申訴,我現在還是被你"永禁"。這你該如何做賠償?

而且也未能善盡通知該會員原因且溝通,就擅自任意執行懲處? 這是你身為版主應該做的嗎?

PS:你說刪除不當言行? 你是說迷失的蝴蝶嗎? 他有何不當言行? 我怎麼看不到? 他的文也沒有對任何人人身攻擊阿?

有何不當言行? 還請教???

PS2:我懷疑迷失的蝴蝶的文章是你刪除的!!! 因為我使用編輯功能無法執行刪除文章之動作!!! 會員似乎無法自行刪除文章,

只能編輯自己的文章,因此請問是你自行刪除蝴蝶文章的嗎? 還是蝴蝶叫你刪除???

PS3:光是所有的處裡程序,就完全不對,加上我並未對任何人做人身攻擊還必須要被禁到"三~五天",真的是讓我受寵若驚阿!

還要因為你的烏龍變成"永禁",換做你做何感想?

努力壓制火氣中。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5-15 12:2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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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遊戲MAN 於 07-5-14 11:30 PM 發表

初次禁言? 身為版主是不是事先就要該要先做好功課? 而不是等要來執行的時候才發現"哇~我工具不會用"?

而次後又損失會員的權益? 光就這點你該跟我道歉。


這點..

我和克勞德超板已有在進行板主相關功能執行教學

關於板主的在職前教育會在跟其它板主跟管理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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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永禁”幷不是我執行的,所以你說“加上要不是我先跟超版申訴,我現在還是被你"永禁"。這你該如何做賠償?”我無法接受,因爲目前從版主們陳述的情况來看,最後一個對你的ID進行操作的是我,所以我才說“如果我確實有誤操作,我願意承擔後果。”

其次,沒有通知你確實是我的疏漏,我也已經爲此道歉了,但是如果你因此質疑我當版主的資格,請你拿出理由,雖然申請版主有“熟悉本站”的規定,但在申請版主之前,甚至是當正式版主之前,我都沒有禁言功能,那時我怎樣知道如何禁言?當上版主之後也沒人通知我去學習如何禁言,也許版主區的古文中有,但我看到的只是要通知會員,而通知的方式我未見說明。

“為何不搞懂禁言之後再做?”那是因爲V叔的越版管理需要被糾正,V叔也表示此事“交由超版與人文版主處理”,當時在綫的我認爲應該對此事作出及時的回應,而且在你的文章出現之前我幷不知道我的理由不會傳給你,如果管理員能看到我寫的東西就知道,我是以通知你的口氣寫的那理由。我的主觀意願幷沒有不想通知你,我做了我認爲我該做的和要做的,其中有紕漏,我道歉了,也彌補了。我認爲我不是“擅自任意執行處罰”,如果你有异議,可以繼續向超版申訴我。

迷失的蝴蝶的言行又挑起避戰的嫌疑(因爲已删文,所以無法查證),這是違反通用版規的,這就是不當,不當不代表就是人身攻擊。至于文章,那不是我删的,如果是我删的我會說明,如果你懷疑這一點,你可以調查。我問心無愧。

“執行什麼處罰??? 請問這種文章不該嗤之以鼻嗎? 况且我對一個以違規的文章,喊出嗤之以鼻不能嗎? 不能嗎?”
請問你發文時那是違規文章嗎?如果你認爲你可以那麽說爲什麽你在當時不提出申訴?也許你對天下提出了申訴,但天下幷沒撤銷那警告,也沒通知我,我認爲那處理是有效的,已經被認定錯誤的行爲、你到現在還堅持,而且公開質問版主,你的行爲與KUQ那篇文章(公開申訴那篇)沒有本質區別。你無視了對你的警告難道不應該被懲罰嗎?只是因爲沒有相關版規,所以不處罰,但我覺得應該指出來。

未指名道姓就不是人身攻擊了?難道看文章的人會不知道嗎?這與說了有什麽區別?

“他是可以爲了五斗米連尊嚴都可以不要的還可以矮化自己”,這話也是你說的吧?至少我在你提供的連接中沒看到人家自己寫上那句話。

你在攻擊誰只有你自己清楚,我只是認定那話至少是在攻擊某個人,不管他是誰。任何人身攻擊在人文版都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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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英雄

FF瘋 + CLAMP狂?

原文由遊戲MAN 於 07-5-14 11:30 PM 發表
因為我使用編輯功能無法執行刪除文章之動作!!! 會員似乎無法自行刪除文章,

只能編輯自己的文章


針對部分問題回答

會員可自刪文章


方法:

1.使用編輯進入編輯文章

2.看左側,會有一個 '' !刪除本文 '' 的選項,打勾 → 按 '' 編輯文章 '' 即可刪除

[ 本文最後由 Kirinoa 於 07-5-15 09:04 AM 編輯 ]

自刪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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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首先你的“永禁”幷不是我執行的,所以你說“加上要不是我先跟超版申訴,我現在還是被你"永禁"。這你該如何做賠償?”我無法接受,因爲目前從版主們陳述的情况來看,最後一個對你的ID進行操作的是我,所以我才說“如果我確實有誤操作,我願意承擔後果。”

請問不是你執行那是誰執行?

應該是因為您的不熟悉系統才導致我變成"永禁"的吧!!! 關於這點當然應該是由最後執行的人來承擔後果~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其次,沒有通知你確實是我的疏漏,我也已經爲此道歉了,但是如果你因此質疑我當版主的資格,請你拿出理由,雖然申請版主有“熟悉本站”的規定,但在申請版主之前,甚至是當正式版主之前,我都沒有禁言功能,那時我怎樣知道如何禁言?當上版主之後也沒人通知我去學習如何禁言,也許版主區的古文中有,但我看到的只是要通知會員,而通知的方式我未見說明。

我已經收到您的歉意。

但是我並未質疑您做版主的資格,而是質疑您身為版主為何這麼重要的操作功能會出現如此大的瑕疵?

其他版主也都有過頭一次的執行,也都沒有問題過!!! 況且在作這種執行前一定會問的清清楚楚再作執行,

您還是我頭一次遇到搞這麼大烏龍的版主。

因此我當然可以質疑您為何不先行做好功課? 而且就算你不曉得,也沒人通知你去學習!!! 自己不會試著去問嗎? 去學嗎?

何必要拿會員當做白老鼠? 搞到今天你必須要來面對這件烏龍??? 人文版我並不是第一個執行禁言的會員,

為何其他人都沒問題? 那表示你跟天下其中一人,會用禁言功能,為何到我的時候卻出現重大瑕疵? 為何???

總之,被侵害到權益的是我。而你呢??? 你只是說了抱歉,就沒事拉!!!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為何不搞懂禁言之後再做?”那是因爲V叔的越版管理需要被糾正,V叔也表示此事“交由超版與人文版主處理”,當時在綫的我認爲應該對此事作出及時的回應,而且在你的文章出現之前我幷不知道我的理由不會傳給你,如果管理員能看到我寫的東西就知道,我是以通知你的口氣寫的那理由。我的主觀意願幷沒有不想通知你,我做了我認爲我該做的和要做的,其中有紕漏,我道歉了,也彌補了。我認爲我不是“擅自任意執行處罰”,如果你有异議,可以繼續向超版申訴我。

我是已經在申訴了!!! 況且,沒通知我也沒有跟我溝通,就直接處罰了,這就已經是擅自任意執行處罰了!!!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迷失的蝴蝶的言行又挑起避戰的嫌疑(因爲已删文,所以無法查證),這是違反通用版規的,這就是不當,不當不代表就是人身攻擊。至于文章,那不是我删的,如果是我删的我會說明,如果你懷疑這一點,你可以調查。我問心無愧。

我的回覆,他的文都有留著!!! 怎麼會無法查證??? 恩~有版主跟我通知會員是可以自動刪除文章的。

那這方面是我疏失!!! 抱歉。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執行什麼處罰??? 請問這種文章不該嗤之以鼻嗎? 况且我對一個以違規的文章,喊出嗤之以鼻不能嗎? 不能嗎?”
請問你發文時那是違規文章嗎?如果你認爲你可以那麽說爲什麽你在當時不提出申訴?也許你對天下提出了申訴,但天下幷沒撤銷那警告,也沒通知我,我認爲那處理是有效的,已經被認定錯誤的行爲、你到現在還堅持,而且公開質問版主,你的行爲與KUQ那篇文章(公開申訴那篇)沒有本質區別。你無視了對你的警告難道不應該被懲罰嗎?只是因爲沒有相關版規,所以不處罰,但我覺得應該指出來。

是!!! 已經是違規文章!!! 為何不是違規文章? 天下版主已經將KUQ的文章作了裁示,為何不是違規文章?

這種文本該就要嗤之以鼻,難道對這種莫須有、沒證據、謠言、空口說白話的文章要大聲叫"好"? 加上我是針對文章,而不是個人,

我是問候他母親了嗎? 我是對他人格上做了汙衊、辱罵了嗎? 請問!!!

加上,我本來就並未對任何版友進行人身攻擊,你說那兩點是我無法接受的,為何? 我在上篇回覆說的很清楚,

這些都是他們自己所說過的話,我只是敘述一次他們的話,就叫做我"人身攻擊"? 您的認定未免也太不公道了吧!!!

請問你有把我給你文章看過一次嗎? 有看過你就知道他自己有沒有說過了,而蝴蝶也是!! 他自己說過的話,為何我重複一次,

就變成人身攻擊??? 我的什麼行為? 我為我自己的權益爭取,不能嗎? 何況是誰先處置不當??

KUQ天下人家都有在回覆上通知,你呢?? 你有嗎??? 我什麼都不知道、不曉得,你還敢說我跟那各KUQ本質上都一樣?
原文由不动如山 於 07-5-15 01:05 AM 發表
未指名道姓就不是人身攻擊了?難道看文章的人會不知道嗎?這與說了有什麽區別?

“他是可以爲了五斗米連尊嚴都可以不要的還可以矮化自己”,這話也是你說的吧?至少我在你提供的連接中沒看到人家自己寫上那句話。
你在攻擊誰只有你自己清楚,我只是認定那話至少是在攻擊某個人,不管他是誰。任何人身攻擊在人文版都是禁止的。

1. 我沒說未指名道姓就不是人身攻擊了,我只是強調我那篇回覆並未指定說是誰!!! 當然我清楚的知道我說的是誰。

況且這根本就不是人身攻擊,我再說一次,這可是他自己說過的話,有憑有據,你還不採信!!!

2. 他自己曾經說過這樣的話↓
原文由eric0956於 06-8-29 03:06 PM 發表

矮化
有飯吃就好
這個月全家一起自殺共5起,20人

要是矮化能夠讓這些家庭有飯吃,那又何彷
原文由eric0956於 06-8-29 08:11 PM 發表
尊嚴如果可以當飯吃
夜市的乞丐,台灣的娼妓就不會那麼多了


我想請教你這些話是什麼意思??? 我很想請問你!!!

為了飯吃!!! 意思是他也可以為了一餐飯而矮化自己又有何仿? 矮化自己連自己尊嚴都不要了,

請問是不是"為了五斗米而折腰"? 請問是不是連尊嚴都不要了?

我還請問矮化自己跟尊嚴都不要了有何區別??? 還至少你沒看到那句話勒!!! 你是選擇性的嗎???

抱怨版的版主,也都沒懲處了,你懲處什麼??? 難道認定就不一嗎?

遑論這是他自己本人認為的,請問是他自己攻擊自己,還是我攻擊他的?

是誰自己說出這樣可以矮化自己的文來的?

而且蝴蝶的文也是自己說出來的,我也只是複述了一遍,且認為能把妖言惑眾、胡說八道的人還能給予尊敬,真的是很稀奇,

請問你我這又攻擊蝴蝶什麼了? 我有說蝴蝶精神有病嗎? 請問? 我文裡有提到嗎?

而你卻可以私自認定我那段話說意指"對方有精神病"

請問你!!! 照你的邏輯,"要文裡有那段話才算數的話",且蝴蝶文裡也沒提到自己有精神病,

請問那我文裡有提到蝴蝶有精神病嗎??? 請問你的標準是怎麼衡量的???

我覺得你怎麼在硬凹阿!!!

PS:今天還是我的生日阿!!! 真的是........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5-15 11:5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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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沒有時間,所以只回答你第一個問題,其他問題晚上回應。

管理員已確認,你的禁言有效日期只到14日,沒有人將你永禁過,不知你怎樣得知你是被永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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