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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 今天新聞發布
豆腐鯊不能販賣與食用
違者要罰
(轉自聯合新聞網2007/06/27 07:10 記者:記者孫蓉華/台北報導)
今天開始,「豆腐鯊」將自市場及海產店等地絕跡。政府已於三月廿七日公布禁捕鯨鯊,現有庫存鯨鯊肉必須在三個月內售完,昨天是期限最後一天。此後漁民不准再獵捕鯨鯊,也不允許鯨鯊肉進口,若被查獲獵捕或販賣,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鯨鯊被華盛頓公約列為非瀕臨絕種、但若繼續獵捕就有絕種之虞的附錄二類動物。我國政府近年來每年都訂出限額,去年是六十尾,今年減為三十尾,明年以後全面禁捕。今年從一月一日開放捕撈後,三月廿七日達到三十尾的上限。
漁業署強調,日後有鯨鯊誤闖定置網時,應立刻告知漁業署官員,並申請放流獎勵金。若是偷偷捕獵販賣,漁民與業者都將觸犯漁業法規定,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我認為這個觀念實在太晚了
一年前不是才在澎湖抓到40尾?(全世界的鯊魚所剩也不多了,幾乎都是亞洲人吃掉了)

〔轉自自由時報6/13/2006 11:52:41 AM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今年第5尾豆腐鯊昨日由鎖港定置網捕獲,並以10餘萬元價錢售出,旋即由得標業者載往馬公第三漁港進行處理,由於豆腐鯊已列入總額管制,今年數量為60尾,漁業署通報已達40尾,45尾以後規定必須先行通報,才能載運入港。
俗稱憨鯊、豆腐鯊的鯨鯊,主要以海中浮游生物為主食,由於個性相當溫和,雖然體型十分碩大,人類也能下海與其共舞,但因其肉質細嫩,甚受老饕喜愛,形成濫捕瀕危壓力,因此漁業署自民國90年展開總量管制,逐年檢討降低管制捕獲數量,今年降至60尾,未來將逐步達到禁捕限制,澎湖則以東吉離島及鎖港定置網為捕獲大宗。
今年澎湖已陸續傳出捕獲5尾豆腐鯊,其中4尾都是由鎖港定置網捕獲,另一尾則是由七美籍漁船聖奇鋒3號,以延繩釣方式在七美南方海域捕獲,旋即送往台南安平港處理,重約900公斤,至於5尾豆腐鯊命運也大不相同,4尾成為老饕腹中的食物,僅有1尾由海上平台經營業者購得,準備馴養成為「與鯊共舞」的新觀光噱頭。
由於曾有澎湖水族館創下馴養豆腐鯊成功的經驗,也鼓舞澎湖休閒娛樂業者,雖然去年首度引進的豆腐鯊,不到三天就宣告死亡,但業者記取去年的經驗,今年由運送過程起就小心翼翼,希望能繁養成功,而鎖港定置網業者也較希望將豆腐鯊拍賣給海上平台業者,避免豆腐鯊因人為的殺戮瀕臨絕種。

都要絕種了~還肉質細嫩:怒

[ 本文最後由 ericlioucool 於 07-6-27 11:1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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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很多人都只為自己的私慾,明知道不能吃

還是會忍不住,希望不只豆腐鯊,

連其他稀有動物也可以被保護:哭泣
 
                      考大學的日子真不是人過的生活
                                                 脫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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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豆腐鯊
許多該保育的動物還不是被人一口就吞下肚
尤其是中國人宣稱"天上飛的除了飛機不吃其他都吃,水裡游的除了潛水艇不吃其他都吃,路上爬的除了汽車不吃其他都吃"真恐怖
且偏好奇珍異獸: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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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之前有很多人都喜歡吃的。

可是政府現在才說……是不是太遲了呢??

我看豆腐鯊也是快要絕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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