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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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一篇自清文 以及提醒文

我在這邊再重新介紹一次

我是甘瑪士德

也是PTT的dulinove(杜里諾夫)

以下為本文內容

作者  dulinove (皇帝杜里諾夫)                                   看板  Touhou
標題  [公告] 有關活動聚會
時間  Sun Jun 14 20:55:22 2009
───────────────────────────────────────

在剛剛

我接到一份投訴

內容大致上是說在絢櫻祭時有人"夜排"

拿著一份意義不明的"單子"趕走前面在排隊的人就算了

還大剌剌的說自己是"PTT東方板的"

請問一下

本板何時允許或是贊成夜排了?!

在日本相同性質的活動可沒有"夜排"這種事

還請其他板友自重

此外 若之後被發現有活動主召集人 在本板舉辦聚會

卻又有夜排的相關情事的話

本板將永久取消該召集人的召集資格

此外 這樣的行為還明顯違反法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一、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
,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

二、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三、 車、船、旅店服務人員或搬運工人或其他接待人員,糾纏旅客或強制
攬載者。

四、 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
定,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

五、 主持、操縱或參加不良組織有危害社會秩序者。

以及本法72 73 74條
72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73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學校、博物館、圖書館、展覽會、運動會或其他公共場所,口角紛
爭或喧嘩滋事,不聽禁止者。

二、於自己經營地界內,當通行之處,有溝、井、坎、穴等,不設覆蓋或
防圍者。

三、於發生災變之際,停聚圍觀,妨礙救助或處理,不聽禁止者。

四、污損祠宇、教堂、墓碑或公眾紀念之處所或設施者。

74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深夜遊蕩,行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不聽禁止而有危害安全之虞
者。

二、無正當理由,隱藏於無人居住或無人看守之建築物、礦坑、壕洞、車
、船或航空器內,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三、收容或僱用身分不明之人,未即時向警察機關報告,而有危害安全之
虞者。

四、未經警察機關許可,在公路兩旁,燃燒草木、雜物,有礙車輛駕駛人
視線,影響交通安全者。

五、婚喪喜慶、迎神賽會結眾而行,未將經過路線報告警察機關,致礙公
眾通行者。

六、無正當理由,停屍不殮、停厝不葬或藉故抬棺或抬屍滋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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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獲知該消息之後 是十分"震怒"

再一次提醒同好們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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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 在這裡我也只能呼籲在鐵傲東方板上的各位

請不要夜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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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評分:  聲望 + 22   檢視全部評分
櫻澤楓  至少對當天上來的人們才公平。 ...  發表於 09-6-15 20:27 聲望 + 1 枚
lkwaoi  拜託不要用法律嚇人好不好...  發表於 09-6-15 13:18 聲望 + 1 枚
orckingdom  管理PTT辛苦了!  發表於 09-6-15 00:53 聲望 + 2 枚
月見響  沒夜排過  發表於 09-6-15 00:29 聲望 + 3 枚
v020245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9-6-15 00:09 聲望 + 2 枚
牛奶奶~  這玩意,只能道德勸說。。。  發表於 09-6-14 23:36 聲望 + 5 枚
仙刃  我大概也沒機會夜排了....(躺  發表於 09-6-14 22:50 聲望 + 2 枚
蒼井 鈴夢    發表於 09-6-14 22:23 聲望 + 4 枚
joy103045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9-6-14 22:15 聲望 + 2 枚

非常贊同 其實小的就是那天排在前排的幾位(約第20位)
小的只是一介普通高中生 前天晚上住在姊姊家裏
約清晨四點多時 請姊姊載我到北科大排隊 五點半到
只是約六點半左右 來了一大團人 好幾團還有團名的 不下四十人
領隊的即刻要求要我們讓位給他們 說是他們前天晚上就從南部北上來
他們甚至還說跟工作人員staff洽談過 商議他們可以排在第一優先順位(不管其他人?)
前面的各位當然也都不是很高興這樣子強迫 說實在的
人很多 不禁怕會不會演變暴力事件
其中兩個領隊其中一個跟前面人講的很不耐煩了
就說 :『阿你們就是想佔著這位子不放就對了?』
在下立刻感到厭惡 為了利益 人可以卑劣到這種境界
沒辦法 我其實也沒聽清楚他們怎麼說 只知道他們仗著有理 死要趕我們前面人走
人多勢眾 前面的二三十人都被他們強制趕到後面去了
當然還是有幾位勇士交涉過後不退讓的 對方也莫可奈何 真是非常不公平
他們的說法是 在工作人員來之前 就算徹夜排隊 表示我們也算
他們說他們昨天開始排到現在 有睡路邊 有睡旅館 反正不知道怎麼交談的
就是堅持說 他們打電話跟staff交談過 允許他們很多團很多人排第一個
但是怎麼樣也不透露是哪位staff 怎麼樣也不給電話交涉
我很膽小 面對這種情況 我實在不敢站上前去抗議駁論
我也覺得很難過 不知道是台灣人素質低落還是教育政策失敗
很多人都被教育成利益取向 新聞報導 問一個小學男童 以後想做什麼
:『我要當總統』好偉大啊 令記者詫異的是 『因為可以洗錢』
就是這樣 我從原來的前20 飛到後面的7.80
不知道他們是想搶購商業攤的東西還只是想搶頭香
如果是前者的話 那他們那團人可以包辦商業攤大家都想要的主要商品了
我一直堅信著 公理與正義 但給我的現實是罪惡與利益衝突關係
我很弱小 沒有一份力量 在高中生涯的第二年就遭到同學的圍剿
或是說 班級同學間的迫害 學校也沒有任何處置那幾位同學
我對學校的行政單位和導師都非常的失望
我忍受著莫大的長期心理壓力
他們給我不間斷的心靈折磨 最後他們沒有處分
學校也不同意我轉班轉學。。。。。。。。。。
這是什麼世界。。。。。。。。。。。。
我看開了 這世上沒有公平和正義這種理想概念
台灣人啊 明明都是同樣喜歡東方世界的一夥人
卻是如此低俗卑劣 因此 我真的不喜歡遇到跟我一樣相同喜歡東方的人
就怕認識到那種整天對著角色萌萌萌萌萌的人 完全不在意東方的本質
只是愚昧的看上東方的美色 不在意任何背景 只在意萌不萌這點
我真的很討厭人家嘴上整天掛著這些話 不是不好
只是心理知道就好 為何一定要說出口來了 令人(我)厭惡
學校曾有幾個動漫社的社員想跟我套關係 問我東方角色的問題
我建議他們先從遊戲開始玩 然後研究音樂和符卡的意義 在研究角色的背景關係
對方四個人完全不贊同 :『玩啥遊戲 爛死了 又無聊』:『阿對了 魔理沙跟愛莉絲是誰阿 好萌阿』
:『那首xxx唱的好萌阿』
聽到這些 我二話不說轉頭離開 相信現在喜愛東方的人 有半數都是上面這種人的情況
據我所知 動漫社將東方和動漫畫扯在一起 我覺得應該有個距離的分割
更令我生氣的是 在學校論壇動漫社上面 發佈東方的音樂 起先覺得還好 好像少了點東西
進到內容看音樂介紹和歌名出處 真是令人火大到不行
他們將『東方』二字完全刪除 也刪除的太過分了 簡直是不想讓人知道他是東方一樣

我討厭同樣喜愛東方的這些人 不只是堅持著對東方的信念
以及對幻想世界的崇尚


當天事件真的讓我絢櫻整天心情差到極點 姊姊甚至想來跟他們理論
唉 算了吧 有人的社會就有不公平 美好的東方
因為部份人 漸漸的讓我失去與人交流研究的信心
漸漸淪為腐敗 不重本質重表面的人在豬哥著東方
我喜歡說給不知道的同學聽 因為他不知道東方是什麼
我絕不說給知道東方的人聽 怕聽到我不願面對的真相
我喜歡聽最原始傳統的東方音樂 對於vocal則是偶爾接觸
他們不會關心這是什麼原曲 他們不聽原曲

我不知道我該對東方失望還是對人失望 身為台灣人
讓我見識到人性的惡劣 我也知道排在前面的人有的主要是大量採購
之後上網高價拍賣的不在少數

我沒發過幾次文 也沒說過這麼多話 這件事原本也想提出來的
但怕被激烈派人士進行攻擊 直到今天有人提出來了 我才願意面對

請不要攻擊我 如果我說得不對 那真的非常對不起 我已經受過太多了
學校 家庭 甚至我喜歡的東方都要被人打壓
看的太多 真的是很難過

最後 我想說 『我以後不會再來了』 台灣人果然就是這樣
該怎麼說了 我以台灣人為恥 但我也以身為台灣人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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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reamtnight 於 2009/6/16 12:19 PM 發表
請不要攻擊我 如果我說得不對 那真的非常對不起 我已經受過太多了
學校 家庭 甚至我喜歡的東方都要被人打壓
看的太多 真的是很難過

沒人會攻擊你,這種事老早就該提出來,自然會還你個公道。真是沒想到5/2的事拖到6/15才開始鬧

當初東方絢櫻祭本來就是給同人一個舞台,也讓東方眾彼此交流,如今卻發生這種事。如果真的繼續敗壞,雖然會心痛,不過主辦最好考慮還要不要辦,畢竟這個活動已經不是一開始的東方絢櫻祭了。我們來,就是想和其他的台灣的東方眾交流,如果搞成像是採購團一樣,那要它幹嘛?直接和社團交涉不就好了?

我也很多說幾句,但我既不是被趕的一群,也不是主辦單位之類,只是一個6:30慢慢趕到的路人。
順便,秋季場的主辦,可能的話安插幾個便衣到隊伍裡吧吧。
 
貼出來流量應該不會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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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嘴砲大濕

其實很想吐槽

那些夜排的人再路霸.終究只是一般入場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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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問題都不在這些事情上面

不管是提前來排的也好後面拿單插隊的也好

問題出在"夜排"上

有人質疑我拿法規出來嚇人

但事實上這是一種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的狀況

如果有一天

因為同好失去管制而上水果報的頭條

我也只能摸摸頭說不意外......

今天日本就是為了這樣的狀況發生 才明令禁止夜排(不管是主辦方也好 或是活動的遊客也好 他們都自制)

而台灣已經有現成的法規擺在那裡了

不要成為那玩意兒的試刀石......

說句實在話 動漫眾的公共觀感是決定每一位參與者身上的(東方眾也是動漫眾的一份子)

你可以決定它更好 或是更差 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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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還記得第一次絢櫻祭的時候撘頭班車也能在20人以前阿((嘆
想當初也還沒有團這種東西出現
話說若要求STAFF凌晨查看又太對不起STAFF
只希望有道德的人能夠自律阿((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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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活動在下6點多就到了

排在第一轉角處...說實在!這位置也算是個不失先機的位置啊!
而且排在我前面的一群人也都是早早自己坐車.騎車到的。

只為了這麼一小段距離而用這種方式搶第一入場?
不論是誰都會嘔氣!



嘛~~不過事情呢!已經過了....(而且都一段時間了

接下來呢~是要讓下次活動更完好。
雖然目前不清楚有沒有絢櫻的工作人員針對這件事做任何處理~


不過!在這呼籲一下大家~

下次遇到時請大家把握自己唯一的權利!!

在無切確證人(物)情況下可保留此形式上的轉讓(讓渡)等權力。
就算是他們真的有那個權力好了~
那就請他們等到工作人員來也不遲!!!!

說真的~在下我排的那麼前面了但也沒看到有這種行為的人....
也就是說他們早早就去趕夜排的人了。(比我早
既然確定能第一進去了那他們這麼早去幹麻呢?(做光合作用?我可是用中暑去換的耶XD

以後要是有類似情形請大家互相幫忙一下!


以下為個人認為啦!
個人雖沒夜排過。但是卻不是那種認為他們一定是錯的。(雖然算是在灰色地帶)
個人雖沒特權。但就算有人真有特權我也覺得沒問題。
但真的有這個特權就請聲說出來!!難道還怕人知道?是不是?
(便當店老闆說給你吃免錢的你還會偷偷摸摸的去吃嗎?XD



夜排其實多少有警察在巡察...
警察不抓!沒舉牌!就代表警察不對這樣的行為做法律制止。
像是有些個人地下樂團之類的表演;警察也只做到現場維安的法律最底限限制((未成年深夜在外


因為那還是以情>理>法 的管制方式。
要是真的到法>理>情 的管制...(抖



總之~願世人自重!

[ 本文章最後由 abc90271 於 09-6-16 22:01 編輯 ]
 
請認品牌"N.S志貴"...請不要再用帳號叫我(淚)~那是N年前的無知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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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夜排一直都室友發生的事情,不過聽到-
「拿著一份意義不明的單子趕走前面在排隊的人就算了」、「還大剌剌的說自己是PTT東方板的」、「拿單插隊」這件事有點震驚.....
為何他們能有權利進行這樣的事情呢?一般參加者應該都是有相同的權利.....怎麼能獨斷的侵犯呢?在非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授權下,何有如此權利呢?
(當然主辦單位是明文禁止夜排及插隊行為的)
對於這件事情的發生真的很令人憤慨.......

回到夜排.....
關於集會遊行法之中...很多都是主觀判定的....
例如:一、深夜遊蕩,行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不聽禁止而有危害安全之虞
者。(其中所謂"無正當理由",要看警員的主觀認定,但未滿18歲是用其他法條的)
在台灣情>法的社會,通常只要不妨礙公共秩序(簡單說被檢舉、太超過),通常警方都會默視
所以夜排在法律上一直是模糊地帶.....
儘管主辦單位也有想制止這行為....不過...當時礙於權力及執行困難而胎死腹中 (_ _)
(也不好請工作人員夜間定時巡視、早上發號碼牌這樣)

其中夜排最可惡的就是親友團,找一個先去排來代表10~20人...
更可惡的事..他們還是到早上之後才一整團人出現,仗人勢讓前後面排的不敢說話....
(台灣'06年 某場同人場就是最佳例子)

我必須承認自己也很常常在夜排
隻身前去,常常前後都是10~20人大團代表
(雖然自己也有帶人...不過會要求少人、早到)
不過有時會覺得夜排會比參加場還更有趣(?)
算是一種很難有機會的交流,可是到了近期對於那種著重個人利益而來夜排。而那種與同好間分享、交流、互助的氣份消失,讓我蠻感灰心的
但個人認為就算是夜排,也要自制一下
不能去妨礙其他參加者、社會大眾的權利。

另外夜排也會對你的財產、生命造成很大的風險存在
(可能你一個人排隊中途暫時離開,在路上遭逢搶劫的危險)
這一點是夜排不好的地方,社會評論也會對該同人場有不良影響。
最好是能極力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而絢櫻4?雖然有事在身不能去享受其樂趣
但我覺得還是比以前很好...
雖然被一些利益好壞所傷害
不過還是覺得主辦還是有為「和其他的台灣的東方眾交流」盡力


給dreamtnight-
對於發生這種事情,我也很對你所發生的事感到憤怒
其實當天隊伍的成長速度也有點超出預期...
(6:15~6:30~40 就從100多人成長到200多人)
剛開始只有2~3位工作人員出現.....聽說到了7點多才足以管理整個隊伍動向...
但我相信你跟工作人員反映這件事應該是可以裁決的。.

不過希望你不要想得這麼不開.....這只是人生低潮的時候身邊
身邊認識不到真正可以交心的東方同好而已 (我很有感觸的)
其實你只要勇敢得去主動認識一定可以的....

雖然絢櫻4讓你有這樣不好的回憶......不過也希望你還不要對絢櫻祭
如此絕望......也希望如果還有下次絢櫻的化能遇到你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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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reamtnight 於 09-6-16 12:19 發表
只是約六點半左右 來了一大團人 好幾團還有團名的 不下四十人
領隊的即刻要求要我們讓位給他們 說是他們前天晚上就從南部北上來
他們甚至還說跟工作人員staff洽談過 商議他們可以排在第一優先順位(不管其他人?)
前面的各位當然也都不是很高興這樣子強迫 說實在的
人很多 不禁怕會不會演變暴力事件


可以用數位相機錄下來
等staff到時再請staff處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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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天到場的時間好像比插隊事件晚了一點(6:40左右)
不算被插到隊
但聽到此事我很傷心

我記得
有一次我在絢櫻祭會場裡買本子時
一不小心把手中的本子和錢都掉在地上
當時人潮已經很多了
但大家還是盡量空出我的四周好讓我撿東西
甚至有人買本子買到一半就蹲下幫我撿

而且我在排隊時
看到很多7~8點來的人
就算他們有朋友很早就來了
但也是到隊伍的最尾端排隊

還有  印象中每一次參加絢櫻祭的人在排隊時都沒有將垃圾留在地上
這和FF是差很多的

所以我認為東方眾都是有水準的人
也認為是東方的美影響了所有人的內心

但那些插隊的人破壞了我對東方眾的好感
他們是東方眾的污點
或著他們根本不屬於東方
參加絢櫻祭只是為了掃平商業攤再拿去網拍

在幻想鄉
博麗靈夢會四處替人解決異變
但在現實世界
要解決異變只能靠大家對東方的信念

下次我會早一點到
希望能為此盡一份力
守護現實世界的幻想鄉
但我最希望的是那些引發異變的人
可以像幻想鄉的妖怪們一樣
放棄繼續引發異變並融入幻想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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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的楓華宴又要到了

會不會發生相同的異變沒人知道

本座只是開場前一個半小時才到又沒要搶東西的小小coser

很抱歉幫不上什麼忙

不過還是希望該異變能長治久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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