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望的居民
小丸喜歡做藝術,他相信自己的生命意義就是想出各種有創意的點子並實做,然後分享給其他人,不為什麼,只因為這很有趣。小丸的生命意義和他擁護生命意義的理由是一致的,一致到幾乎不會有動搖成本,也就是說,當他的喜好和習慣的變動危及他的生命意義的基礎的時候,他根本不感到為難。讓我們問一個問題來讓這件事情更清楚︰
不考慮外在條件(如藝術的經濟負擔、藝術對環境的危害),支持藝術作為小丸的生命意義的那些基礎,什麼時候有可能會動搖?
阿條從小生長在虔誠天主教家庭,他相信自己的生命意義是(為了散播主的愛)服務群眾。然而,在做了20年社會工作之後,條媽不幸意外去世。阿條對主頓失信心,因為如果主真的在看著我們,是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陳組長長駐鎮上的小派出所,十幾年來一直都熱心地協助鄉親們處理生活問題,例如外遇、搶婚、亂倫、情殺。陳組長頭腦非常好,再錯綜複雜的案件,經過他眉頭一皺,都可以水落石出。 這一天,陳組長接到隔兩條街的黃媽媽的緊急電話,說出人命了。趕到黃家,現場血跡斑斑,地上、沙發上、電視上橫七豎八地躺了十幾個人。基於深厚的法醫學識和那外露的內臟以及打爆的腦袋,陳組長一眼就看出這些人都死了。除了依照標準程序指揮鑑識人員採集證據和DNA樣本之外,陳組長也利用他犀利的眼神觀察現場,並發現有具屍體的血塊凝結程度並不單純︰「(皺)如果兇案發生的第一時間黃媽媽就打電話報警,為什麼這血跡看起來像是放了三天的蕃茄醬...?(挖、舔)幹!蕃茄醬!」 「卡—!」角落一個帶著導演帽的男子從導演椅上跳起來咆哮︰「劇本有叫你舔嗎!發神經啊!」 這時陳組長才知道,十幾年來他根本不是真的在服務鄉親,他只是在拍某台視時裝劇。陳組長的心思亂了,亂得像地上斑斑的蕃茄醬,陳組長跌坐下去,一動也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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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騎士
一般的勇者
不寫情詞不寫詩,一番小品望君知 有許多的傷痕,總需要裝瘋賣傻來帶過! 只是卸下面具之後,又有誰敢直視那滿是傷痕的臉龐
無名的居民
一般的鄉紳
原文由 Ahorn 於 09-5-8 11:02 發表 要找到證據「證明」上帝存在似乎非常困難; 那…… 是否能找到「證明」上帝「不」存在的證據呢? 同樣的,今天,我們能否找到證據,證明「愛」存在呢? 難道找不到證據,就說「愛」不存在嗎? 一隻螞蟻若是沒去過美國,就對其他螞蟻說:美國不存在; 聽在人類的耳中不是很可笑嗎? 如果上帝的本質是,超越人類極限可以認知的; 你又如何用已經被限制的觀念,去證明限制外的存在? 這就如同用加、減、乘、除去證明微積分基本定理一樣; 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其次,阿條這個例子並不洽當,雖然這樣的人與事件也確實存在; 因為在阿們教的歷史中,也有更多的殉道者,直到今天。 如果一個瘋子瘋了就算了,可是一堆人瘋了跑去當殉道者,難道他們是受虐狂嗎? 若真的是受虐狂也就算了,可是殉道者裡從來不缺受過高等教育的人。 甚至,高露潔的創辦人還把收入的十分之九拿出來作阿們教的事工使用, 難道他們都是白痴或瘋子嗎? 如果你因為一個例子,得出「人們做好事是不需要理會上帝存在或不存在的,因為上帝只一個藉口」; 那我是否可以從我的例子,得出「人們因為愛上帝,所以知道這樣犧牲是有價值的」?
原文由 國師 於 09-5-8 23:42 發表 上述的版友言:因為我沒証據去證明他不存在,所以反過來說,他也有可能存在! 好.....若依此推論"可能"存在好了,那在下是否可以反證 因為無法證明他存在,所以他可能不存在.......那麼"存在"與"不存在"都是可能的..... 會何如 ...
原文由 國師 於 09-5-9 14:34 發表 上面的版友反駁的好!!! 這樣你也肯定宗教.....該是"存而不論"吧! 再者,我來說明樓主想指出"宗教"與"興趣"作為人生方向.....前者有其危險性! 但是我認為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應該作深入的分析!!! 首先宗教是討論"生前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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