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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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來我之前就有PO對不動如山不適當處份的申訴文,後因為天下創世版主苦心勸導希望此事就告一段落就好,

我聽進去了,並且刪除文章,後來悄悄話給不動如山,結果他還是認為我就是有對迷失的蝴蝶進行人身攻擊!

甚至他主張也認為有沒有人身攻擊由他所認定,就算是我沒有人身攻擊的事實與犯意,只要不動如山認定我有就是有。
--------------
以下為我日前跟他數度溝通我並沒有對"迷失的蝴蝶"進行所謂的"人身攻擊"嘲諷"等等事實。

原始悄悄話的內容:
來自:遊戲MAN
發送到:不动如山
時間:07-5-16 12:05 PM
內容:
確實,我幷不瞭解你們之前的恩怨,不過從你的那兩段話至少可以看出你對那兩位會員不够尊重。
----------------------
你為何會覺得我對他們不夠尊重? 你對我就夠尊重嗎? 請問? 他們就對我尊重嗎?

再者,你是我嗎? 你懂我的心理想什麼嗎? 你知道我要表達的是什麼嗎?
----------------------

也許那兩位都有他們自己的過錯,但是這不能作爲我們不尊重他們的理由。從你提供的鏈接,我看到了eric0956的那兩段話,但這幷不能說他放弃了自尊,我想任何人都不會放弃自己的自尊的。
----------------------
我從頭到尾也沒有說要刻意不尊重他們,且我根本就沒有對他們人身攻擊,你是要我強調幾次呢?
而你卻硬要冠上我人身攻擊他們? 這是一言堂嗎? 這是獨裁嗎? 我就跟你說:我沒有對他們進行人身攻擊!!!
我全部都是引用他們自己的話而已,且都是他們自己說過的,請問這還要我解釋嗎???
請不要再說我對他們人身攻擊!!! 尊不尊重他們,我自有標準,我就算不尊重他們,我也不會對他們辱罵。
這樣你懂了嗎?
----------------------

從他的那兩段話我解讀出來的信息是生存比政治更重要,在談論那些政治理想之前,
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生存問題,當權衡國家的尊嚴(當然所謂“矮化”,我想在臺灣是有很多人幷不認同的)
和人民的生存時,我們應該捨弃什麽呢?也許大家的見解都不同,但是這只是政治觀點上的爭執,
不應涉及到對對方人格的懷疑。
----------------------
那我只問你一句:那麼為何我要聽從你的解讀? 為何你不聽從我的解讀?

他文裡面明明就是說:為了這五斗米,他是可以折腰的? 這不對嗎? 為了生存他是可以矮化自己放棄尊嚴的?

請問是不是這樣??? 而他文裡面敘述的是明明是"矮化"尊嚴"而不是政治,他哪點提到政治? 請問???

他說的是生存比尊嚴重要吧,什麼比政治重要= =!

而且他自己都說了,"尊嚴能當飯吃嗎?",我問你這段話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面臨生死關頭或是特定事件,

他尊嚴是可以拋棄的,那我解讀有錯嗎? 但是我跟你說我的尊嚴,就算是"死"我也不會拋棄。
----------------------

而迷失的蝴蝶那段話,在我看來他要强調的是我們應該尊重他人的言論自由,
而你只是片面地强調了他原話中的次要部分的漏洞,這在辯論中確實是一種很高明的技巧,
但是這話確實屬于冷嘲熱諷,給人的感覺很不舒服,對會員不够尊重。精神病的說法確實是我提的,
那是給我的感覺,我找不到別的話來表述那種感覺,所以只好用這個詞,也許別人與我的感覺不同,
但是我想認爲你的話是在嘲諷迷失的蝴蝶的不止我一個人。
----------------------
我又哪裡片面??? 你為何總要扭曲我的話? 奇怪!!! 我不是跟你說了我就沒那個意思!!!

連V大、H大都覺得你在硬凹,我也問過幾個版友,也覺得你的解讀很誇張,

我就說了,對於那種妖言惑眾、胡說八道,還能給於尊重的人真的是很稀奇,這樣你還聽不懂嗎?

這樣哪裡有說他人精神病了? 遑論你不覺得你自打嘴巴嗎?

同樣的事情你卻有兩種不同的態度,你說E某文裡並沒有說自己會因為五斗米折腰,所以我算是對他人身攻擊,

那我文裡也沒對迷失的蝴蝶沒有說精神病,你卻說我有暗示他有精神病? 你為何要這樣??? 兩種標準嗎?

都是你認為、說了才算??? 你是要硬栽贓我就是了? 你就是要吃定我就是了? 難道都要依你的標準為標準?

我明明沒有做你硬要說我有做? 我只能跟你說,像類似這種個人觀感,你身為版主就是不能帶近來,

為何? 因為會不公正!!!  本人明明沒有這意思,其他版友也不覺得有這意思,你偏偏要覺得有那個意思,

請問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也用你的話回你:

也許別人與我的感覺不同,但是我想認爲你的解讀是在刻意、誇張、栽贓我的的不止我一個人。
----------------------


也許你覺得三天的處罰過于嚴苛,但是比照版規再犯禁言五天的規定,確實是减輕了的,不能算重。
----------------------
你這段話,讓我重新考慮再次申訴版務,我毫無任何攻擊、污衊他人的犯意,你卻硬要栽贓我,

接下來你所回的文,我要是在看到你刻意扭曲、毀謗、我本人的話,我一定在申訴到底,

直討回我的顏面為止,甚至驚動管理員AQ我也在所不惜。
----------------------

龜仔超版在新手版的置頂文中說過:
“任何討論各會員難免都有意見不同的地方,如果在發文時沒注意到用詞語氣,常常就會有吵架發生,不管是錯還是對,希望都能用理性的角度去看待。”
----------------------
這部分的確就是我要做到的部分,我將盡力改善,這是我的個性使然,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我會做好我發文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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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觀點會與很多人不同,你當然可以反駁他們(在不違反版規的前提下),但是請注意你的用詞和語氣,人和人之間都是平等的,即使是被判了刑的犯人,他也不會喪失作爲一個自然人所應有的權利,從某些角度來講,他與我們依然是平等的。你在給予別人尊重時也正是將尊重帶給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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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觀點也會與很多人不同。

你要尊重一個殺人犯? 請便! 你要尊重一個強姦犯? 請便! 你要尊重一個姦殺犯? 請便! 但是他們某族群犯人,

在我眼裡,這群犯人就是畜生而不是人,你還要尊他們為"人",那你是聖人,我無法做到。

但是要不要尊重某個人,是在於我觀點,而不是你的觀點。

若非重惡罪犯的人,我即使在不尊重某個人,我也不會去對他進行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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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體現在哪里?最簡單的就是說話時要考慮別人的感受,幷應只以反駁他人爲目標,我們反駁的目的是要說服對方,而不是加深矛盾。俗話的說法是“萬事留一綫,日後好相見”,文言一點就是“得饒人處且饒人”。要打敗對方很容易,關鍵是要讓人心服。也許你總能令對手啞口無言,但是對方的想法幷沒有轉變,甚至可能在原來的立場上走得更遠,你們之間也可能會産生積怨,這些我想都不是你想要的結果。“用兵之道,攻心爲上,攻城爲下”,高手應該使人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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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我都只是重複他們說過的話,來回給他們,我也並無人身攻擊,我一樣是尊重他們,

那些話都是他們自己說過的,鐵證如山,我根本就沒有刻意、扭曲、毀謗他們的言論,

而卻是你,硬要說我扭曲毀謗攻擊他們,現階段讓我覺得最可惡的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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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多了些,希望你不會嫌煩,如果對我的解釋依然不滿,可以繼續表明你的觀點。我會回應到你滿意爲止的。
----------------------
依然很不滿,所以我說了,要是接下來的回覆你還是一樣要刻意、扭曲、毀謗我的話,我即將在次申訴。

我一定上訴到要我回的答案為止。

請斟酌思考我的意思、解釋,若你在執意你做的沒有錯,我一定會申訴。
來自:遊戲MAN
發送到:不动如山
時間:07-5-16 02:27 PM
內容:
引用:“你說E某文裏幷沒有說自己會因爲五斗米折腰,所以我算是對他人身攻擊,

那我文裡也沒對迷失的蝴蝶沒有說精神病,你卻說我有暗示他有精神病? 你為何要這樣??? 兩種標準嗎?”

對于你的疑問,我的解釋是:你確實沒有說他有精神病,否則我也不會用“(我說的可能不雅,在我看來你等于在說對方有精神病)”這樣的方式來表明我的看法了(更確切的說是我的感受),我幷沒有將這種看法說成是你的看法,而從“他自從說了他是可以爲了五斗米就不要尊嚴的人”來看,你却是將別人本沒有說過的話說成是別人自己說過的。我想這不是雙重標準。如果你不認同,可以申訴。

你這樣等於就是說我說迷失的蝴蝶有精神病,不用括弧,你本身的感受就已經這麼認定了,你才會裁罰我不是嗎???

但是我本人就是毫無攻擊他人的意思,是你"私自"認定,而且我文裡面有說他精神病嗎??? 你擺明硬凹。

E某的語意就是如此,也就是他認為危及生存時刻是可以選擇拋棄尊嚴、矮化自己的,我說的有錯嗎???

你這番話還是自相矛盾!!!

我也用你同樣的話在回你:

我並沒有說過"精神病"這種說法,而從"迷失的蝴蝶認為對方就算是謠言惑眾、胡說八道的言論,

迷失的蝴蝶還是會給予尊重來看,就我的認為他的確很稀奇,

但是你却是將我沒有說過的話當成是你自己認為有精神病的。

以上,可見你有多矛盾,自己能做別人就不能做? 你居然可以這樣顛倒是非???

我已經要申訴了。
來自:遊戲MAN
發送到:不动如山
時間:07-5-17 09:39 AM
內容:
引用:我知道這是你引用的話,但是“……呵呵~稀奇!!!”這部分是我認定其性質的關鍵。很抱歉,沒有回復你先前的悄悄話,因爲我看到天下在版主區說由他和你聯繫,幷表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所以我就沒有回復。

意思是說以後都不能打"呵呵~稀奇"?這兩各字???

難道呵呵~稀奇! 就是人身攻擊? 請問是這樣嗎? 我怎麼覺得你越說越離譜了???

呵呵~稀奇? 哪裡攻擊他人了??? 我真的很納悶,你再執著什麼??? 難道你還不認為妳有處置過當嗎??

還是天下給我的悄悄話是假的??? 你根本毫無悔意???
來自:遊戲MAN
發送到:不动如山
時間:07-5-17 09:48 AM
內容:
引用:說句題外話,這事目前越來越複雜,由于版主區的規定,我無法對你透露很多細節,而且對一些細節我也只是憑版主區的發言猜測,但事情越來越複雜是可以肯定的。我不反對你繼續申訴,但繼續下去出現的問題將不只在你和我們人文版的兩位版主間,所以我希望事情能告一段落。當然如果你有不滿仍可繼續申訴。

跟你悄悄話我想只會讓我繼續申訴,的確我又看了你的回覆,我已經又燃起申訴的決心了,

我將會收集好相關資訊,好隨時申訴你這各惡意污衊他人的版主,

還以這種這麼誇張的方式來認定,我沒說他人有精神病也沒問候他人媽媽也沒污辱他人人格,

你卻要硬說我有,沒關係,反正你要辜負天下的心意,且在這是台灣論壇~你對臺灣人身攻擊定義有多了解?

你之前也說過,很多相關臺灣人身攻擊定義你也還不太清楚,如今你可以為了"呵呵~稀奇"就認定我攻擊別人?

我一定討回我顏面。頂多不是你下台就是我在也不上鐵傲而已。
來自:不动如山
發送到:遊戲MAN
時間:07-5-17 11:40 AM
內容:
我前面說過,在人文版,什麽樣的行爲是人身攻擊是由我認定的,這也是由網站這種交流平臺的性質所决定的。
在你與迷失的蝴蝶的爭論中,他所要表述的觀點是:應該尊重他人的言論。而你在反駁這一觀點的同時,還用了“原來有人對你妖言惑衆、胡說八道的話,你還會尊重他阿,呵呵~稀奇!!!”這樣一個與反駁對方觀點無關,且帶嘲諷語氣的話。我爲什麽說我是靠“呵呵~稀奇!!!”這部分來認定性質的?因爲除此之外的部分確實你引用的他的原話,但是加上這很不起眼的幾個字其意義就不只是在引用原話了,而是對對方的一種嘲諷。
申訴是你的權力,你可以隨時使用這種權力。
我承認在此次處罰過程中我有不當之處,那就是因爲對功能的不熟悉,沒有通知你。至于對你行爲的認定,我不認爲自己有失當之處。
在你勸我不要辜負天下好意的同時,我希望你也能體會天下的好意。我的本意不是想與你爭執,我是在做一個版主該做的事,即對會員的疑問作出解答。我想我已經解答了你對于此次處罰的所有疑惑,即爲什麽處罰你,爲什麽你沒有得到通知,你的處罰日期的計算問題。至于你對我的觀點不認同的問題,我想已不屬于此次申訴的範圍,這屬于你對我個人某些方面的質疑。既然你已經說出“我一定討回我顔面。頂多不是你下臺就是我在也不上鐵傲而已。”這樣的話,那在我看來,由我繼續與你討論下去幷不合適了。你可以繼續向超版申訴,要罷免我請你依據相關規定來進行吧。
----------------------
以上為這幾日我跟不動如山私下申訴的原始內容,但是無奈私下對他申訴無用,他還是很堅定我就是有人身攻擊,

我不想表示太多次,基本上我的訴求在悄悄話都可以見到,我只是很想說的是:

我字面上 既不是髒話 也不是粗話 也不是反諷的意思 更不是三字經,沒有理由可以被認定 為人身攻擊,

為何我已經表明我那段話根本就不是說他人有"精神病"也絕無嘲諷的意味,為何不動如山不肯相信???

為何不動如山就可以這麼私自認定我說迷失的蝴蝶有"精神病"??? 可以這樣子嗎?

以後哪各版主看誰不爽,就抓各字詞來栽贓、污衊、抹黑會員??? 反正他是版主,他說了就算!!! 能夠這樣子嗎???

PS:我有請教相關的律師朋友,也給於他們這篇文章以及相關文章看過,他認為這無法構成"認定"有言語攻擊他人之意圖,

且我也表明我只是單純認為"對於妖言惑眾、胡說八道的言論,還能予以尊重的,呵呵~真的很稀奇",因為這種人真的很少見,

而他還說道,若確定為妖言惑眾、胡說八道的言論已經涉及散播不實謠言,造成他人身心恐慌,還有可能吃上官司!!!

這類妖言惑眾的言論就算是斥責也不會犯法,而不動如山對我卻有毀謗、污衊的嫌疑,以上為我請教律師朋友的看法。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5-17 08:2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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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天佑吾網

你不用說的過於嚴重

事情沒有到你一定要罷免版主的地步

況且你也罷免不了

就算你開始罷免

不論如何我絕對挺不動如山的

另外就是我們已經對我們的過失向你道歉了

以後所有人身攻擊判定將由我來負責

然後由 V叔 不動 兩人同意後便行發出

這是這次事件我所做出的改革

不動大也改革了版規

我們都是希望這版跟論壇可以更好阿

所以也請你不要再繼續打下去  窮追猛打沒有意義

如果你願意

我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

你跟其他人一樣,都沒有記點

因為新版規的出現,大家都重新開始

還有就是悄悄話的問題

為什麼我要求被處罰的人都要用悄悄話來回我

這不像那些講的是黑箱作業

只是保密與保護這兩個原則而已

我是不太欣賞你把悄悄話的內容給PO出來

但是我也沒辦法責備你

因為這種事我也幹過啦

[ 本文最後由 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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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2 PM 發表
你不用說的過於嚴重

事情沒有到你一定要罷免版主的地步

我沒有要罷免不動如山的意思,不知從何得知我要罷免了? 請問在哪呢??? 說到罷免是不動如山吧!!! 怎麼會是我?

嚴不嚴重不是你說了就算,今天是我被禁言,是我吃虧,一來程序失當就算了,二來居然還要硬栽贓我有犯規???

是怎樣? 版主就可以私自過分認定嗎? 我說了上百回了,我沒有就是沒有,而不動如山卻寧願說"我有"。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2 PM 發表
況且你也罷免不了

罷免不了?? 恩~那可以叫AQ把罷免程序刪掉了,反正也罷免不了,那還需要罷免手續幹麻??? 難道鐵傲設了各"假罷免",

版主都說罷免不了那還搞各罷免程序幹麻呢??? 怪!!!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2 PM 發表
就算你開始罷免

不論如何我絕對挺不動如山的

我也沒說要罷免,且我也不會進行罷免,因為麻煩= =! 加上你也說罷免不了,那我何苦做白工?

你要挺誰是您的自由,我無法干涉,況且你挺他也改變不了我申訴到底的決心。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2 PM 發表
另外就是我們已經對我們的過失向你道歉了

我收到啦,我也接受拉!!! 但是我這篇申訴的重點在哪? 你看進去了嗎? 你有用心體會嗎? 我何時又再申訴你們程序的過失了?

今天這篇是什麼? 你有看清楚嗎???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2 PM 發表
以後所有人身攻擊判定將由我來負責

然後由 V叔 不動 兩人同意後便行發出

這是這次事件我所做出的改革

不動大也改革了版規

我們都是希望這版跟論壇可以更好阿

這我收到了,我也了解,當然希望日後人文版會更好,但是我訴求申訴的重點是在於"我被不動如山冤枉"。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2 PM 發表
所以也請你不要再繼續打下去  窮追猛打沒有意義

如果你願意

我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

你跟其他人一樣,都沒有記點

因為新版規的出現,大家都重新開始

我沒有要打下去的意思,而是不動如山不肯罷休,發球權是在不動如山身上,如果你還不清楚我的申訴重點,

請你再從頭到尾看一遍,且請你跟不動如山好好想想他的裁決、決定是對的嗎?

我絕對不允許任何人冤枉我、栽贓我、毀謗我。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22 PM 發表
還有就是悄悄話的問題

為什麼我要求被處罰的人都要用悄悄話來回我

這不像那些講的是黑箱作業

只是保密與保護這兩個原則而已

我是不太欣賞你把悄悄話的內容給PO出來

但是我也沒辦法責備你

因為這種事我也幹過啦

我本來很想跟他私了,但是沒辦法,我必須要讓大家知道我不滿意不動如山給我的答覆,否則我來這申訴等於空口說白話。

再說一次,我並沒有人身攻擊任何誰,不動如山你別想要冤枉我,請您給個交代,不然就請大家來公審。


一句:原來有人對你妖言惑衆、胡說八道的話,你還會尊重他阿,呵呵~稀奇!!! ,原來這就是不動如山所謂的"人身攻擊"。

PS:若是感覺語氣重了點,還請見諒,我很冷靜的想解決、探討這申訴問題,只是嚴肅了點。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5-17 08:5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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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會準備公審  讓其他人來看看這件是該怎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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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57 PM 發表
好  我會準備公審  讓其他人來看看這件是該怎樣解決

不過會員公審之前,我希望你們管理團隊先行審過一次,這是程序。

就麻煩公平公正了。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5-17 09:4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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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天佑吾網

版主們支持不動如山的決定

而會員公審還在議

我勸你

如果你現在能夠把文章刪除


我就當做沒有這件事發生過

如何?

因為已經沒有意義

我已經叫不動大不會再回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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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12:23 PM 發表
版主們支持不動如山的決定

而會員公審還在議

我勸你

如果你現在能夠把文章刪除


我就當做沒有這件事發生過

如何?

因為已經沒有意義

我已經叫不動大不會再回覆你了 ...

我早就料到這種結局拉!!! 鐵傲版主群會做出什麼決定我早就料想的到,

可以進行會員公審拉!!! 請便。

我自己說什麼做什麼事我最清楚,不是不動如山說有就有的,他硬咬我有罪,我硬咬他栽贓毀謗!!!

我為何要把文章刪除? 我申訴是我的權利,你何德何能能用"恐嚇"威脅"的語氣來叫我把文章刪除?

我也來學學不動如山,我認定"天下創世"用恐嚇的語氣來對我,想脅迫我就範!!!

對你沒有意義,但是對我卻很有意義,我也在回覆的文章說過,搞到最後不是不動如山下台就是我離開鐵傲而已,

沒什麼~得不到我應該有的對待,就只好離開,相信也是一堆版主樂見的拉!!! 我也希望版主群改天能夠嚐嚐被污衊的滋味是如何?

版主區討論這事情,我老早就知道會一面倒? 為何我會知道? 因為某些版主是會官官相護,這不是在流傳假的。

但是我也深信也有客觀中立的版主存在。抱歉~我在這裡並不是指所有管理團隊,還請勿對號入座。

紅色字我已經幫你放大了,你是在脅迫、威脅我嗎?

原來不只政治人物容易換了位子就換腦袋,似乎連某些網路論壇的版主也像也會喔。

就算是管理團隊與會員公審結局都一樣,我還是依舊不會改變態度,因為我深信我的人格,我沒有做人身攻擊就是沒有,

我的人格不是任何人就可以直接認定任意栽贓、抹黑、冤枉的。

我沒有做的事情就是沒有。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5-18 05:5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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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勇者

灰色之人

這件事情我一直有在看,以及觀察,但是我一直沒有做出相關回應,

一方面是超版所說的,非相關人員,

我很怕事情複雜化,

只是,

今天一群小孩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於一個小女孩上下其手,

甚至讓他有了身孕,只是,他們不知道這樣子是不行的,

這時候警察該怎麼做?
 
一つの終わりは 新しい始まり…

俺たちの旅はこれからも続いていく

そうは思わない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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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天佑吾網

不動如山不會下臺

我很強硬的跟你講,

而你指出我威脅你,我也沒辦法,我只是本來希望你把文章刪除,解決這件事我就讓你和我與不動如山
的關係可以重新開始,但是你不廳,這是你的自由

既然你已經說了

你不管會員公審怎樣都不會改變你的態度

那會員公審就沒有必要開展

從這篇文開始

我也不會對你的問題做任何回應

不滿我們的判決你可以離開這論壇

但你沒有任何資格可以叫一個版主下臺

不動如山為人文版盡心盡力,大家有目共睹的,你沒有資格把一個好版主推下臺

我們每禁言一個人都是深思熟慮所下的判定

沒有人要跟你結仇

因為你這仇恨是你自己挑出來的

你當然可以跟我談

但是你使用的口氣非常獨斷

而別人否定你的時候就說我們是聯合串通

這樣不可能會有交集

也沒有談下去的必要了

[ 本文最後由 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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