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我有個疑問是,如果駕駛人違反的交通規則並不足以造成該事件發生的風險(例如駕駛人沒有戴安全帽,或是騎著烏賊車,或者是導致其他危險的類型;又好比拆除剎車夾,但事故發生時就算有剎車夾也一樣無法避免撞上致死的狀況),那也不能主張免除過失刑責嗎? 雖然我覺得應該不至於會這樣子,不過我唸過的法理論偶爾還是會出現類似這種令人傻眼的標準。
吽吽,我是在想這個交通上「不能免除過失刑責的條件」會不會也是一種超脫因果關係或基本法律邏輯的規定,例如像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只要消費者食用食品發生問題,那麼就算廠商已經盡了食品檢驗的義務,依然需要負責。因為我看到「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這句話,不只是指涉造成該個案發生的違規事項,好像也同時涵蓋了跟該個案無關的違規事項。 至於上面剎車夾的例子我是作一個假設:如果某個事件發生不管有沒有剎車夾都會造成相同的結果,並且行為人除了剎車夾沒裝以外也沒有其他違規事項,加上事故對行為人來說完全無法避免,那這個事件的行為人能不能主張「免除過失刑責」?
. 社會生活法律版. 影劇娛樂八卦版.古今中外人文版.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一般的英雄
原文由 異形 於 08-3-8 06:16 PM 發表 [原文] 怎麼最底下那個案例每個教授都會講? ============================== 我國的交通法規是非常奇怪的 闖紅燈撞死過馬路的行人(走行人穿越道),有罪 撞死過馬路的行人(沒走行人穿越道),也有罪 這法有問題卻從沒人提 ...
原文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8-3-9 12:52 AM 發表 [原文] 其實,我這篇文章實在是不夠好,好像沒有主軸似的,看來得用功了。至於最底下那個案例,你是指幽靈摩托車的案例,還是曾小姐的案例,如果是前者,那是從教官聽來的,如果是後者,那是利用法源法律網,搜尋判例中的最初案例。 ...
發表回覆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存檔|手機版|聯絡我們|新聞提供|鐵之狂傲
GMT+8, 25-1-13 02:54 , Processed in 0.018784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