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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 陸軍中徒步或乘裝甲輸送車、步兵戰車作戰的兵種。包括徒步步兵和摩托化步兵、機械化步兵(裝甲步兵)。主要裝備有步槍、 機槍、 火箭筒、 輕型火炮、反坦克導彈、防空火器、汽車、裝甲輸送車和步兵戰車。徒步步兵,以徒步方式機動,行動受地形、氣象影響小;摩托化步兵,以建制內的輪胎車輛為主實施機動,以徒步作戰為主,行動迅速,火力較強;機械化步兵,以建制內裝甲車輛實施機動,以乘車作戰為主,行動快、突擊力和防護力強,但受一定地形和氣象條件的限制。能獨立或在其他軍種、兵種協同下作戰。主要擔負近戰中殲滅敵人,奪取或扼守地區、陣地的任務。可搭乘直升機、登陸工具,遂行機降、登陸作戰任務。步兵是陸軍中人數最多的兵種,在地面作戰中具有重要作用。
中國古代步兵有徒、卒、徒兵、徒卒、武卒、銳士、技擊、帶甲等稱呼。"步兵"一詞始見於《六韜·戰步》:"步兵車騎戰奈何?"夏朝,軍隊的主要成分是徒步作戰的徒、卒,使用石、骨、竹、木質的刀、戈、鏃、矛、斧、鏟、棒等原始兵器,並開始使用青銅兵器和護身裝具。商、西周、春秋時期,以車戰為主要作戰形式,步兵主要隨車作戰,車、步合成編組。大量使用青銅兵器,春秋時期開始出現鐵兵器,弓弩、短劍和戟用於作戰,金屬頭盔、鎧甲和皮革制甲胄已裝備部隊。《周禮·夏官》記載有軍、師、旅、卒、兩、伍的編制序列。西元前541年,晉國大夫魏舒率軍與狄人交戰,"毀車以為行"(《左傳·昭西元年》),改車兵為步兵。隨後,中原諸侯國紛紛效仿,獨立步兵逐漸崛起。至戰國,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鋼鐵兵器和拋射兵器大量使用,特別是郡縣徵兵制的興起、大量農民被徵召入伍,步兵迅速發展成為規模最大、人數最多、作戰靈活的獨立兵種。在此後二千多年裏,除遼、金、元、清等王朝建立前後,騎兵相對強大之外,無論是在冷兵器時期,還是在冷兵器與火器並用時期,步兵一直是各朝軍隊人數最多的兵種。其武器裝備,長期是製造精良的冷兵器。宋初,開始裝備火器,進入火器與冷兵器並用時期。明朝,始建專配火器的步兵。19世紀60年代後,清政府開始仿造、購買西方近代槍炮,步兵逐漸進入主要裝備火器的時代。步兵的編制,主要按武器裝備、作戰方式和便於管理編組。其編制規模和稱謂各朝不盡相同。清後期,新軍按鎮、協、標、營、隊、排、棚的編制序列,仿照西方建立新的管理、訓練等制度。中華民國時期,步兵的規模和裝備有較大發展,裝備大量仿造和購買的西式武器,確立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基本編制序列,並仍然保留著軍隊主力的地位。
西元前第4千紀,古埃及就有步兵。前6世紀以後,古希臘、 古羅馬、 古波斯等國以步兵為主要作戰力量,區分為重裝步兵和輕裝步兵。重裝步兵是主力,裝備有矛、劍、匕首和護具。輕裝步兵協助重裝步兵作戰,使用投擲兵器而無護具。西元4~10世紀,歐洲國家的步兵開始衰落,只起輔助作用。14世紀以後,步兵陸續裝備火槍、火炮,戰鬥力大為提高,逐漸恢復成為軍隊主力。15~16世紀,出現步兵連、 營、團、旅。18世紀,有了步兵師的編制。18~19世紀,歐洲各國又出現輕步兵,裝備短步槍和輕便裝具,以火力支援重步兵戰鬥。進入20世紀,輕、重步兵的區別消失。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開始用汽車、裝甲車輸送步兵部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組建大量機械化步兵部隊。戰後,美、英等國主要發展機械化步兵;蘇聯軍隊將所有的步兵都稱為摩托化步兵;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稱機械化步兵為裝甲步兵。
80年代以後,許多國家增加機械化步兵的數量,建立山地、輕裝、重裝、特種作戰等多種類型的步兵部隊,增編隸屬步兵的武裝直升機和運輸直升機,裝備射程遠、精度高、射速快、體積小、全天候的步兵武器,改進指揮、控制、通信、情報系統和作戰保障系統,加強各種條件下的戰備訓練,力求從多方面加速步兵建設,以適應現代戰爭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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